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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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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25号提案的复函

杜思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后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25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负责”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第九十四条、第九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对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自的职能职责作出了明确的分工。

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负责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承接查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

(二)指导和监督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开展物业管理相关工作、调处物业管理矛盾纠纷;

(三)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开展物业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建立物业管理诚信档案并接受查询;

(四)监督管理物业管理招投标活动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五)查处违反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十二项规定的行为;

(六)宣传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定期开展物业管理业务培训;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和换届改选,负责业主委员会备案;

(二)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三)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对物业服务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四)参加物业承接查验,指导和监督物业服务项目的移交、接管;

(五)建立物业管理矛盾投诉调解机制,调处物业管理纠纷;

(六)管理物业档案,协助开展辖区内物业服务信用信息的采集和核查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按照条例的规定,将进一步明确主管部门、有关部门、街道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完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体系,形成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

二、关于“探索管理模式,积极稳妥推进”的建议

经统计,我县目前有老旧小区276个,其中28个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剩余都未成立。对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老旧小区:一是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坚持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分类推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并实施物业管理。按照条例的规定,应由属地街道、社区负责筹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组建各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对需要委托物业服务的小区,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对业主自愿自治管理的,采取自主、自愿和互惠的原则,自行制定物业管理规约,由全体业主实行自治管理。二是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健康运行。加强街道党组织对辖区物业管理的统一监督与指导,引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参与自治管理,完善党员下沉、楼道长、志愿者等制度助力小区后续自治管理,解决改造后期管理难题。

三、关于“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参与氛围”的建议

广大群众在老旧小区改造中既是受益者,更是参与者,只有从要我改变为我要改,才能让改造成果持续巩固,实现后续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常态化。一是街道、社区利用多种渠道,通过宣传窗、各类电子媒体等渠道积极培育和提升老旧小区居民的公共文明素养,增强小区居民的参与动力和责任意识,共同落实小区共建共享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强化业主参与意识和归属意识,提高业主的参与率和知晓率,承担主人翁的责任和义务,在物业公司的引入、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质量的评价等环节上广泛吸纳民意;三是强化价值消费意识,培养居民购买服务意识,加强对物业管理有偿消费意识的宣传,推动物业服务质价相符,改变居民传统的住房管理服务理念。

四、关于“建立联合机制,推进联动执法”的建议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对街道、社区居委会一线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督促各街道成立物业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推进诉源治理,力争一般性物业服务纠纷就地化解。依托街道、社区的调解组织网络,定期摸排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矛盾隐患,分级分类形成问题清单,引导业主委员会参与物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物业纠纷诉前调解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计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监管、处罚职能,通过管理与执法联动,协调解决物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管理执法效率。

五、下一步工作

继续加强《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宣贯,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以提高居民小区环境水平,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为目的,努力构建管理高规范、服务高质量的现代化物业服务体系,着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此复函已经李刚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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