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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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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复函

叶东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龙潭沟龙潭名都周边人居环境的建议提案》(第104号)收悉。经与县城管局、县公安局、高唐街道、巫峡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再次感谢您对以人居环境改善为重点的我县城市更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目前,我们正在委托具备专业资质的咨询机构策划包装高唐组团城市更新项目,其中龙潭沟片区已作为更新提升的重点区域纳入,所编制的实施方案已多次征求相关各方的意见,正在根据县建委、县政府和市住建委的要求作进一步的修改完善。我们将充分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切实加强与协办单位的协调联动,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实施龙潭沟片区人居环境的整治更新提升。一旦争取的项目资金到位,赓即启动建设,确保该区域人居环境实现根本性的改善。

此复函已经李刚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如果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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