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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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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6号提案的复函

王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完善新城电缆通道建设的建议》(第106号)收悉。经与县经济信息委、县城新区管委会、城建集团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城电缆通道已由县龙盛公司建设完成,关于供电线路,一是将配电网规划纳入新城发展建设规划总体布局,深度融合,完善定期沟通机制,及时互通信息,做好有效衔接,统筹协调好各方资源配置,同步推进新城建设和配电网建设。二是请求政府出台相应政策,保护好新城配电网线路、设备和电力廊道,确定配电网项目的用地位置和范围,规定用地控制界线,确保配电网项目用地及电力廊道。三是建设补强和打通新城道路主干道与主干道,主干道与支道之间的电缆通道,便于形成环网运行,提高新城供电可靠性。四是建议政府将建成的电缆管沟及时移交给供电公司,以便于落实后续的维修、维护及改造责任。

此复函已经李刚军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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