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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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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第三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复 函

谢命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遏制健康“假科普”的建议》(第121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组织,构建科普体系

(一)建立全覆盖的健康科普工作网络,有专(兼)职健康科普人员384名。2024年开展健康科普业务培训两轮768人次,有效提高了健康科普能力。

(二)规范信息发布平台和个人,县卫生健康委、县疾控中心严格审查健康信息内容,确保所有发布的健康科普内容都经过权威专家的审核,并通过官方渠道定期发布。

(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执法人员、药品经营使用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及法规宣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学习贯彻《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等法规文件,组织执法人员根据自身监管职责,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普法宣传,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

二、强化措施,加大监管力度

(一)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立“非法行医”举报投诉箱和投诉电话,接到所谓的“专家讲座”、售卖“保健品”等行为的投诉,立即安排人员开展巡查,发现线索及时上报。

(二)县市场监管局紧扣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数字药监建设和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等重点工作,定期公示监督检查情况、不良反应报送情况和案件执法情况,增进公众对打击“假科普”工作的认知和信心。

(三)对于发现的虚假或误导性健康信息,故意传播虚假健康科普信息的行为,可以通过官方渠道进行举报,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形成一套完善的监管体系,确保健康科普信息的真实性和科学性,防止“假科普”现象的反弹。

三、强化宣传,做到正面引导

(一)充分利用新媒体宣传阵地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发布短视频18条,扩大宣传面及宣传质量。

(二)结合“3.15”活动、食品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宣传周、化妆品宣传周等契机,运用县级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  

(三)通过新闻报道、横幅标语、海报、宣传册、LED显示屏、进商圈、进社区、进企业等形式,宣传食品安全和安全用药科学知识38场次,受益2万余人次。

此复函已经马泮权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们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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