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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6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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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做好我县旅游营销工作的建议》(第116号)收悉。该建议由县文化旅游委主办。经认真研究,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一、购票人次不断增长

1-5月,全县共接待游客全口径1305.61万人次,同比增长18.04%,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0.77亿元,同比增长37.81%。景区购票843668人次,同比增长21.83%,其中水路游客占比35.94%,陆路游客占比64.06%,过夜游客38.69万人次,同比增长38.77%

二、营销政策更加精细

一是2024年县文旅集团针对取得合法旅游经营资格的线上线下旅游企业,与重庆市巫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职子公司签订2024 年旅游组团合作协议的县内外旅游企业。二是县文旅集团针对南方航空十万职工及家属,制定景区优惠政策,通过执飞航次优势引流并稳定航班。三是县内旅游企业通过长江游轮组织旅游团队游览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景区,在享受团队营销结算价格基础之上,年累计组织游客达 100000 人(含)按5 /人奖励;年累计组织游客达 200000人(含)按7 /人奖励。四是为加强与对口支援帮扶地区、单位交流合作,进一步做好对口协作地区文旅消费帮扶工作,结合巫山实际,制定山东、广东、北碚、铜梁户籍居民及三峡集团职工享受景区优惠政策。五是为刺激旅游消费,拉动内需,进一步丰富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特制定巫山县籍居民景区一卡通旅游政策。

三、营销组团效果显著

3支营销工作组分别按各自方向开展城市攻城拔寨深耕成渝地区传统市场和高铁沿线市场,做好前期推广城市合作企业回访跟踪服务,上架巫山线路产品,培育西安、郑州等新的陆上增长点,通过线上线下互动,签约一批企业组客互送,加快合作项目落地。联合大三峡旅游联盟(万州、忠县、云阳、巫山、巫溪、兴山6区县国有旅游企业)赴珠海、上海、广州开展“壮美长江 诗画三峡”大三峡旅游推介会,集中推介“大三峡”陆上线路产品,全年会销300场次。联合重庆行千里等大型旅行社组织重庆落地全国散客通过陆路组团到巫山,承接主城区域游客“引流”。


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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