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开违背市场准入违规问题投诉
渠道的通告
为切实提升市场准入管理效能,认真落实“全国一张清单”模式,根据《重庆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提升市场准入效能工作推进机制(试行)>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2〕739号)、《重庆市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2〕740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加强典型案例排查归集工作的通知》(渝发改体改〔2022〕1153号)要求,现将我县市场准入隐性壁垒投诉渠道公开如下:
一、投诉范围
(一)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无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支撑);
(二)地方保护设置准入“潜规则”,对外地企业进入本地设置准入壁垒;
(三)对民营企业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准入条件;
(四)违规设置变相审批、有偿服务,将政务服务事项转为中介服务事项;
(五)行业垄断造成准入难;
(六)审批权限下放形成区域间市场壁垒;
(七)互为前置条件的准入要求;
(八)监管不力导致不敢批;
(九)准入标准过高流程过长;
(十)新业态监管空白造成无法准入。
二、投诉渠道
(一)电话受理。12345政务便民服务热线;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投诉电话023-57682366。
(二)信件受理。电子邮箱765656298@qq.com;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箱”(网址:http://www.cqws.gov.cn/);线下邮寄地址:巫山县龙门街道兴云路8号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邮编404700。
(三)接访受理。接访地址:巫山县龙门街道兴云路8号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08室行政审批科;巫山县宁江路220号行政服务大厅二楼D07窗口。接访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举报受理处置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委将立即研究甄别、调查核实、推动解决。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同时交办相关单位处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举报人。
特此通告。
巫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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