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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巫山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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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巫山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巫山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于2022年6月8日正式印发。为便于各级各部门广泛知晓政策内容,现对《巫山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巫山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审批、建设和管理,切实提高信息化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根据《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渝委办发〔2021〕122号)《重庆市全面推行“云长制”实施方案》(渝委办发〔2019〕66号)和《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328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的主要内容

巫山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共有五章三十二条。

第一章为总则。一是解释了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化项目,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单位。二是解释了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单位,是指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各群团组织、县属国有企业。三是为各个涉及部门分配了具体的职能职责。

第二章为规划和审批管理。一是解释了编制县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需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二是解释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实施清单的管理制度,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全县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实行。三是解释了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申请应附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背景和依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为建设和资金管理。一是解释了招投采购涉密信息系统的,应当执行保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二是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主要包括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三是项目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概(预)算(代初步设计),或初步设计及概(预)算方案实施项目建设。第四章为监督管理,第五章为附则。

三、解读机关

本政策解读由县大数据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5768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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