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抓好规划贯彻执行,扩大政策影响力,方便社会各界知晓政策内容,积极参与、配合、支持政策推行,现就《巫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22-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做如下政策解读:
一、《规划》制定背景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巫山县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产业规模壮大。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地得到妥善保护,生态系统健康稳定。资源能源利用率有效提高,污染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取得积极成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取得硕果累累。把巫山建设成为“山清水秀、天蓝地绿、城美乡靓、民富县兴”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三、《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除前言外共十章、41节。第一章分析了巫山县区域特征、创建工作基础、存在的主要问题、战略机遇和挑战等。第二章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建设指标。第三章至第八章分别从建设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建设自然优美的生态安全体系、建设科学协调的生态空间体系、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建设健康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建设和谐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巫山县生态文明创建重点任务。第九章对应上述六方面重点任务,谋划了一批重要工程、管理项目。第十章为保障措施。
《规划》结合巫山实际,提出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建设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决策制度,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制度,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落实生态文明领域其他专项评价制度;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生态文明责任制度,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完善环境污染管控制度;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完善基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
二是建设自然优美的生态安全体系。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坚守水资源保障阵地,维护水环境质量稳定,保障水生态系统安全;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清单管控工业污染,严格制度管控扬尘,科学管控交通污染,精准防控生活污染;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强化农用地污染防控,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打好噪声防控持久战,加强施工噪声监管,加强交通噪声管控,化解社会生活噪声扰民,加强工业噪声整治;打好生态保护持久战,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高全域林草覆盖率,系统修复脆弱和受损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打好“双碳”目标关键战,科学制定“双碳”目标,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打好环境安全保卫战,健全环境风险防控监管体系,全面防控固体废物污染风险,加强危化品和辐射环境风险管理。
三是建设科学协调的生态空间体系。优化绿色发展空间格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严格国土空间管控,强化环境分区管控;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加快生态保护红线落地,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
四是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促进生态要素高效整合,推动生态资源集约开发,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深化落实产业生态化,结构上适应生态环境,生产中绿色循环低碳;创新融合生态产业链,创新延伸巫山红叶特色生态产品链,做大做强特色生态农产品产业链,全面补齐全域生态旅游产业链。
五是建设健康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统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全面推进美丽巫山建设,建设山水港湾旅游城市,建设幸福宜居美丽乡村。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大力推行绿色市政服务,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六是建设和谐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坚持用好“生态”“人文”宝贝,深度发掘和弘扬传统历史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培育生态文化产业,打造现代生态文化品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持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深入推进公众、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
本政策解读由县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5765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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