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巫山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政策解读
《巫山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进行修订,修订过程中,县市场监管局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多次修改完善,由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现将该预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渝府办发〔2022〕37号),鉴于机构改革后县级各部门和各乡镇(街道)“三定”职责范围调整等因素,县安办要求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努力提高应急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完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对特种设备事故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的能力与水平,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我县实际,修订了《巫山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重庆市特种设备安全条例》《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结合巫山县实际,在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巫山县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工作原则,按照事件严重程度,将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分为4个等级,并分别实施不同的响应办法。共有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附则,附录等九个部分。明确了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职责,确保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应急处置工作能高效运行,最大限度减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四、预案需说明的几个重点
一是构建应急组织架构。《应急预案》提出成立县级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全县特种设备事故的应对工作。指挥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联系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有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二是明确各方职责要求。《应急预案》从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方面明确了各成员单位职责,并依托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专家库组建特种设备事故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提供相应技术支持保障。
三是健全风险预警体系。《应急预案》提出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特种设备风险管理体系,制定特种设备风险管理工作规范、流程和标准,督促、指导有关单位、企业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特种设备风险管理主体责任。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统筹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风险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开展特种设备风险管理工作。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企业和生产经营者要做好特种设备风险识别、登记、评估和防控工作,并向县市场监管局报送相关信息,坚持“边评估、边控制”的原则,根据风险等级,科学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并落实到位。
四是明晰响应处置流程。《应急预案》厘清了特种设备事故处置工作中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等多个环节,制定了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的处置流程。
五是划定应急响应级别。对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事故分级,将应急响应级别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四级。根据发生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进行相应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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