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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全县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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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准确理解执行,现就《2024年全县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作如下解读。

一、《要点》制定依据

为全面加强全县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24〕1号)精神,结合巫山实际,制定了《要点》。

二、《要点》主要内容

《要点》共四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2024年全县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部分明确了重点任务。第三部分明确了2024年要开展的重点行动。第四部分明确了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要点》明确了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突出“稳进增效、除险固安、改革突破、惠民强企”工作导向,围绕“统、防、救”三个重点,强化安全责任、依法治安、应急基础、风险防范、救援救灾和数字应急,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固本强基推进安全生产与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内,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杜绝因灾导致的群死群伤责任事件发生。

《要点》结合巫山实际,提出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强化安全责任。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和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化履职。按照“三管三必须”“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以及业务相近原则,厘清新经济业态下和机构改革后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落实防治责任。强化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监管责任人公示和履职评估制度,公示“行政负责、行业监管、专业监管、企业(单位)”4个责任人。在风险较大的场所、设施和部位,统一公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和风险管控措施。

二是强化依法治安。运用“应急监管执法”平台对监管执法实施全过程监督。依法采取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措施,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严惩严重危险作业行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鼓励企业购买技术服务,推动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对标杆企业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信贷信用评级等方面的激励政策。严肃事故调查和灾害调查评估。完善举报奖励和诚信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应急基础。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条件、有能力、有规则”要求。加强城市运行安全信息化管理和指挥体系建设,强化下水道、化粪池、地下管线、燃气管道、桥梁、公共交通等城市“生命线”风险动态监测和管控。持续推进安全宣传和应急科普。夯实防灾减灾基础。持续推进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提升重点工程建设和冬春强基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实现自然村全覆盖。

四是强化风险防范。完善“自查自报自改不处、不查不报不改重处”全链条排查整治责任体系。坚持“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洪涝干旱、地震地灾、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和清单动态闭环管理。落实“1+7+N”会商研判机制,完善“一行业一措施、一乡镇一方案”预警响应规范体系,落实“断禁停撤疏”等熔断和队伍、装备物资前置要求。严格落实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制度,及时排查管控风险隐患。

五是强化救援救灾。完善各层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和桌面推演。调整充实县专业救援队伍,巩固发展乡镇(街道)综合救援队伍,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发展。开展物资、装备、设施等调查、盘点,及时补充缺口。强化救灾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做好应急期救助、因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和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等工作,规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一卡通”管理,保证救助资金及时、安全、准确、足额到户到人。

六是强化数字应急。依托数字化建设成果,推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善后恢复和调查评估等全流程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推进数字消防、智慧特种设备、智慧交通、智慧工地、智慧燃气等建设。用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问题清单”系统。引导企业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技术攻关和科技创新投入,加快安全生产技术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要点》提出2024年要开展六大重点行动。即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创新激励行动、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行动、自然灾害防治除险固安行动、三峡库区危岩地灾治理行动、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此外,为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要点》还提出了工作要求。一是强化组织保障。要求各级主要负责人抓统筹、分管负责人抓具体、业务负责人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强化能力保障。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关心支持,做好表彰奖励。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政治能力建设。三是强化措施保障。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办,对发现的突出问题交办督办和追究责任。对典型事故灾害,及时开展警示约谈和复盘,分析原因、“回溯”责任。

三、解读机关

本政策解读由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57682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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