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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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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巫山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巫山府办发〔2024〕51号),以下简称(统管方案)。现就《统管方案》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从水源到水龙头的全链条全过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先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结合巫山实际,制定了本工作方案。

二、编制依据

一是贯彻落实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的通知》(办农水〔2024〕107号)和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水农水〔2024〕3号)文件精神。

二是力争我县2027年基本实现农村供水县域统管、2024年10月出台县域统管方案并建立县级专业化管护平台、规模化农村供水工程全部由专业化公司负责承接的任务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监管、企业化运营、专业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总体思路,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逐步推进城乡供水统一管理。建立完善县域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平台,健全优化县域统管标准服务体系、运营管理体系、监管责任体系、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农村供水专业化管护全覆盖,做到不落一户一人,供水工程实现良性运行,农户享受优质供水服务,实施主体取得合理收益,最大程度实现同一供水区域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

(二)任务及措施

1、建立县域统管推进机制。

一是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夯实农村供水管理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三个责任”,健全完善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办法和经费“三项制度”。

二是成立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及25个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能职责,整合改革资源,凝聚改革共识,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

三是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群众收入水平差距,不断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和水费收缴机制。

四是探索完善财政补贴、水费收缴、税收优惠、监督考核机制,完善农村供水管理制度和服务行为规范,将目标任务落实、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供水水质、供水运营服务、难点问题化解等纳入监督考核范围,强化农村供水全链条全过程管理。

2、明确县域统管模式和实施主体。采取“统管平台+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县域统管模式,明确以重庆市巫山县水务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通过完善组织构架,科学设置管理人员和部门,制定运营管理制度,在县级行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下,制定统一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维修标准,建立健全管理平台,全面负责全县所有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的运营管理工作,实现农村供水工程的企业化运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经济效益差、供水人口规模较小的村级水厂,其他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实行多种方式并存,接受统一的技术指导服务,强化日常运行管理。

3、做好县域统管专业化管护工作。县域统管主体要全面加强从水源、水厂、水质、管网到用户的全链条、各环节管理服务,统一管理维护、供水质量、运营服务等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及供水运行承担统一专业化管护。完善专业管理组织机构、专业管理标准流程、保障专业管理业务质量、提高专业管理数字化水平及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县级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互相协作,共同推进。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完善农村供水财政、金融、生产用电、建设用地、税收、水资源费等优惠政策,发挥政策合力,积极策划包装农村供水工程项目。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调度、通报等监督机制,实行量化考核,强化信用评价管理。四是做好宣传引导。探索推广经验做法,强化交流互鉴,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五、政策问答

问:为什么要“县域统管”?

答:“县域统管”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和改造,健全完善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保障工程长久稳定运行,确保农村群众饮水安全的必然要求。

问:推行“县域统管”各职能部门如何履职?

答:实行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专班负责制。以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相关职能单位的各司其职,乡镇配合,切实整合各方资源,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有序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

问:实行“县域统管”后农村供水水价如何调整?

答:实行农村供水水价动态调整机制。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群众收入水平差距,在已成的供水水价基础上,开展县域统管平台供水成本核算和成本监审工作,适时动态调整供水水价。

问:“县域统管”的主要模式是什么?

答:采取“统管平台+乡镇(街道)和村委会”县域统管模式。县域统管平台负责城区、街道和乡镇场镇、千人以上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以及千人以下农村供水工程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应急抢修、净化消毒药品的集中采购配发、水质抽检等工作;千人以下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的日常运行管理由乡镇(街道)统筹,以村为单位负责。

问:“县域统管”后如何管护?

答:县水务环保产业集团作为县域统管平台和属地政府、村民委员会按职责切实从水源、水厂、水质、管网到用户的全链条、各环节管理服务,统一管理维护、供水质量、运营服务等标准要求,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及供水运行承担统一专业化管护。

六、政策咨询渠道

《巫山县农村供水县域统管工作方案》由巫山县水利局负责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23-57537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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