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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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巫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山县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巫山府发〔20232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巫山县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312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推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0139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肉牛肉羊生产发展五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128号),调整优化畜牧产业布局,做大做强我县肉牛产业,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养殖增效、农民增收,特制定此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带动农户的发展思路,加快肉牛全产业链建设步伐,扩群增量,提质增效,创建产业品牌,扩大市场影响力,打造肉牛养殖基地、优质牧草种植基地、肉牛集散中心、就地屠宰加工,构建现代肉牛产业体系,推进全县肉牛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促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二、发展目标

2025年,全县出栏肉牛2万头,存栏4万头,其中能繁母牛1.2万头。新增存栏5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2个,新增存栏2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大户)300户,启动建设肉牛屠宰、排酸、分割、速冻、包装、加工生产线。

三、重点工作

(一)培育龙头,创新机制。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辐射作用,推广企业管牛、农户管养小户繁犊、大户育肥模式,创建利益联结机制,稳定养殖场(户)收入,稳步扩大养殖规模。

(二)做强基地,科学布局。突出产业优势乡镇、重点村建设,主推大户带动、家庭牧场模式,提高养殖管理水平、降低养殖成本和风险,稳定养殖效益。以点带面,扩大产业规模。

(三)繁育结合,拓宽种源。推动北牛南运工作,建立北方引种基地,支持中转场建设,实现北方牛犊县内育肥。鼓励养殖场(户)开展肉牛自繁自养,探索母畜分户饲养、仔畜集中育肥发展模式,持续推进能繁母牛扩群增量,稳定能繁母牛生产群体,提高牛犊自给率,降低引种风险和养殖成本。加大品种改良力度,推广肉牛人工授精技术,引进优良种公牛细管冻精开展品种改良,建设县、乡镇人工授精服务站(点)。

(四)强化管理,延长链条。加大标准场建设、粪污设施改造、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狠抓疫病防控,确保生物安全,开展数字化管理示范。扩大粮改饲、优质牧草种植面积,推广秸秆贮藏技术,建设饲草基地。支持龙头企业开展肉牛就地屠宰加工增值、品牌培育,提高产业效益,降低养殖风险。

(五)政策引导,稳步发展。加大肉牛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在用地、环保等方面依法依规进行支持,为投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将肉牛产业发展资金优先纳入本级财政支农资金预算,整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东西部协作资金、中央定点帮扶资金支持肉牛产业发展。补助项目一律实行项目申报制,项目批复后实施,验收合格后再补助。

四、扶持政策

(一)支持种源建设

1.能繁母牛养殖补助

对全县存栏良种能繁母牛10头或10头以上且参加肉牛保险的养殖场(户),按照以存栏母牛定补贴主体,以新增犊牛定补贴资金”“以犊补母原则,对成功繁殖一胎活犊牛,给予养殖场(户)补助1000元饲料费,每场户最多补助10万元/年。

2.品种改良补助

为全县存栏能繁母牛养殖场(户)免费提供优良种公牛细管冻精。对开展人工授精社会化服务的新建人工授精站每个补助5万元,主要用于液氮罐、冷配器材和设备采购。

(二)支持养殖场建设

3.新建(扩建)养殖补助

支持肉牛养殖场建设,种场、重点乡镇肉牛养殖场优先安排。采取以牛补圈方式,对新建(扩建)圈舍面积达到或超过120平方米,存栏肉牛20头及以上,并配套与设计存栏规模相匹配的预处理池、沼气池、干粪棚及固液分离机,实现雨污分离并且取得土地、环保、动物防疫等合法养殖手续的新型经营主体,按照圈舍每平方米3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单场补助原则上不超过20万元。

4.养殖场粪污设施改造补助

对原有养殖场粪污设施设备进行改造且用于开展肉牛养殖并取得合法手续的养殖场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不高于改造预算投资的50%,每场最高补助不高于10万元。

5.支持数字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引导肉牛养殖场(户)对生产环境实行数字化、智慧化管理,支持全县肉牛数字化监管平台建设。

(三)支持保障体系建设

6.牧草种植和饲草加工补助

为全县存栏20头及以上养殖场(户)免费提供牧草良种。将养殖场(户)新购置饲料饲草加工设备纳入财政补助范围,按采购价的50%予以补助,每场户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农机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支持饲草饲料加工厂建设。

7.将肉牛保险纳入补助范围

政府将肉牛保险纳入财政补助支持范围,支持对象为存栏20头及以上良种肉牛养殖场(户),其养殖肉牛佩戴保险耳标后,生成保单。保费养殖场(户)承担25%,政府补贴75%,投保费用按照保额的6%收取(具体与保险公司商定),承保期限1年。

8.强化肉牛疫病防控

支持肉牛养殖场(户)全面落实先打后补政策。实行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规模养殖场(户),先行自主采购疫苗,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直补。

9.强化科技推广

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开展养殖技术、人工授精等技术推广、培训,搭建改良技术和经验的交流平台,评选表彰全县养牛能手、品种改良技术员标兵、肉牛重点村、重点乡镇。

(四)支持肉牛产业链建设

10.产业链条及品牌建设补助

支持企业发展肉牛屠宰、牛肉精深加工、预制菜加工等延链、强链、补链项目,鼓励开展肉牛龙头企业创建、品牌创建工作,对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成功创建品牌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五)发挥金融支持作用

11.加大投融资力度

推动金融机构增加肉牛产业相关领域贷款投放,支持银行开展活体贷业务,引导信贷担保业务向牛产业倾斜,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

12.贷款贴息补助

将肉牛养殖场(户)用于肉牛产业的银行贷款,按银行基准利率给予贴息50%的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巫山县肉牛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委,由县农业农村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建立肉牛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各乡镇街道是肉牛产业发展的主战场,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社会力量,抓好落实落地。

(二)强化队伍建设。加强与重庆市畜牧科学院、西南大学等院校合作,邀请专家现场指导,强化肉牛养殖现代化饲养管理技术的应用,在良种繁育、科学饲养、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方面开展科技攻关和技术推广。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培育牛产业新型职业农民,整合和壮大畜牧兽医技术队伍,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强化技术链,为牛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三)优化发展环境。支持招商引资龙头企业发展,享受县招商引资普惠政策,基础设施配套可实行一事一议。养殖用地及附属设施可以占用一般耕地,实行耕地进出平衡

(四)强化督促考核。健全考核机制,将牛产业发展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和乡镇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具体工作任务和目标,严格督导检查,加强目标管理,强化工作调度,形成推进牛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工作合力。

附件:1.巫山县肉牛产业发展规划表(一)

      2.巫山县肉牛产业发展规划表(二)

      3.巫山县肉牛产业发展规划表(三)

附件1

巫山县肉牛产业发展规划表(一)

                                                      

                                                                            单位:头、个

年度

出栏

其中:规模场

存栏

其中能繁母牛

备注

20—100头

100—500头

500头以上

2022

6200

50

5

0

13100

7800

2023

8500

20

2

0

17000

8200

2024

14000

100

10

1

28000

8400

2025

20000

100

11

1

40000

12000

合计

270

28

2

附件2

巫山县肉牛产业发展规划表(二)

2025年)

                                                                              单位:头、个

乡镇

出栏

其中:规模场

存栏

其中能繁母牛

备注

20—100头

100—500头

500头以上

庙宇镇

1400

20

3

2800

840

铜鼓镇

1300

20

2

2600

780

官渡镇

1800

30

2

1

3600

1080

抱龙镇

1000

20

2

2000

600

笃坪乡

900

20

2

1800

540

邓家乡

600

20

1200

360

大昌镇

1400

20

5

2800

840

福田镇

1700

30

5

3400

1020

双龙镇

800

10

1

1

1600

480

骡坪镇

1200

30

2

2400

720

两坪乡

1200

20

2

2400

720

三溪乡

1100

30

2

2200

660

其他乡镇

5600

11200

3360

合计

20000

270

28

2

40000

12000

附件3

巫山县肉牛产业发展规划表(三)

                                                                                    单位:头

乡镇

出栏年度安排

备注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庙宇镇

383

450

900

1400

铜鼓镇

325

400

800

1300

官渡镇

733

840

1300

1800

抱龙镇

365

400

700

1000

笃坪乡

169

250

500

900

邓家乡

89

120

300

600

大昌镇

712

900

1200

1400

福田镇

567

670

1200

1700

双龙镇

253

380

600

800

骡坪镇

351

450

800

1200

两坪乡

386

450

800

1200

三溪乡

187

200

600

1100

其他乡镇

1680

2990

4300

5600

合计

6200

8500

14000

20000

巫山县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