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府办发〔2021〕18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巫山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1〕4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8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渝府办发〔2013〕47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建立巫山县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统筹、协调全县学前教育工作,研究全县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解决学前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督促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及县级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县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担任,成员由联系教育工作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教委、县委编办、县委政法委、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妇联、县残联等部门和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委,由县教委分管学前教育的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分管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者由召集人委托的负责人主持。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收集,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
(四)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经召集人审定后印发并督促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原则,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或单位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纪要精神及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学前教育有关工作,加强业务指导,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
(二)各成员单位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三)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