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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1-00504
[ 主题分类 ]
教育;社会保障;民政(社会管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办发〔2020〕42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1-04-20
[ 发布日期 ]
2021-04-20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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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府办发〔2020〕42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社区教育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积极开发、充分整合利用各类教育资源,着力构建多层次、开放式、社会化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全面提高社区居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职业技能,加快推进我县社区教育工作,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形成学习型社会,为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作出积极贡献,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全国示范县建设相结合,以乡镇(街道)全域为整体,以志愿服务为基本形式,以资源整合为抓手,以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居委)三级社区教育平台,广泛开展各类培训和学习型社区、单位(企业)、家庭创建活动,基本建成“多层次、开放式、社会化”的全民终身教育体系,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成功创建重庆市社区教育实验(示范)区。

二、工作措施

(一)搭建社区教育机构平台

1.完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巫山县社区教育学院负责全县社区教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各乡镇(街道)依托乡村少年宫学校(中心小学)或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成立社区学校;村(居委会)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成立村(社区)学习中心,形成覆盖城乡的三级社区教育网络,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学习需求。

2.开发整合社区教育资源。加强各级社区教育机构设施建设、制度建设,充分整合各乡镇(街道)辖区内职业教育、成人教育资源,实现硬件资源、师资配备、培训计划、日常管理、台帐资料“五统筹”,节省教育成本、提高教育质量。

3.完善社区教育平台载体。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区域实际,因地制宜设置“青少年服务中心、残疾人帮扶中心、党员学习中心、民主议事中心、文化娱乐中心、健康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社区亲情驿站、红色教育基地、学习培训基地、法制讲堂、托老育幼基地、志愿者之家”等社区教育服务平台。在不影响安全和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加大全县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含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文化、体育、科技等场所和设备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的力度。加强以巫山社区教育学院为主的巫山县社区教育网站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乡镇(街道)社区学校专设网页建设,实现社区教育学习资源、信息网络全覆盖。

(二)大力开展社区教育培训

1.党员干部培训工程。以党校、网络、现代远程教育为平台,积极开展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2.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对各类劳动力、城镇下岗和转岗人员的技能培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3.学历提升工程。以开放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加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广大居民的学历教育培训,提高我县人均受教育年限。

4.市民闲暇教育工程。积极开展文明礼仪、民主法制、文化艺术、体育健身、卫生保健、科学普及等项目为基础的文化休闲培训,丰富广大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广大市民生活质量。

5.青少年快乐成长工程。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区图书资源,积极打造书香社区,倡导社区居民和少年儿童广泛开展课外阅读,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丰富知识,陶冶情操,净化心灵。积极开展优生优育服务、月嫂培训、留守儿童关爱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高0—3岁儿童及看护人的受教育率,进一步改善社区青少年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的生存生活环境。社区教育学校要充分利用社区内学校教育资源,与学校共建家长学校,组织社区教育教师或聘请专家对社区青少年开展行为习惯养成、心理辅导、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教育。加强未成年人上网教育,加大经营性网吧社会监督力度。

6.特殊人群培训工程。重视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培训帮扶和教育工作,为他们提供就业创业平台,提升生活质量,为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7.老年教育夕阳红工程。充分发挥县老年大学的龙头示范引领作用,各部门、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退协等机构的人才、资源等优势,积极组织扶老、助老和文体艺术等活动。充分利用社区亲情驿站、托老育幼基地等平台,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的活动。

(三)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1.继续强化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农家书屋、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等平台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内现有文化资源向社区居民开放的社区教育模式,面向在职在岗人员、新生劳动力、城乡居民、中小学生等各类人群开展素质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

2.周期性开展系列重大学习型活动,推出全民学习周、全民阅读周、全民健康月、全民科技活动周、家庭才艺展、社区运动会、农民工日等活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

3.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单位、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创建活动,努力构建学习型社会。

4.加强社区居民自主建设图书室、民俗馆、奇石馆、根雕馆、文化历史名人纪念馆、非物质文化传承基地等非营利性体验式社区教育基地的指导和帮扶。

5.努力创建“一街(镇)一品”的社区教育特色项目,积极打造特色社区教育品牌。

6.加大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民学习的良好氛围。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巫山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按相关职能职责,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委,由县教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成立巫山县社区教育学院,由县教委负责管理。

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社区教育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社区教育工作的规划、统筹、协调、管理工作;设立办公室,负责本辖区社区教育的日常管理、协调、联络工作;成立社区教育学校和村(社区)社区学习中心,负责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工作,配备社区教育联络员。

(二)政策保障

1.把社区教育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县对乡镇(街道)教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2.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评估考核,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工作先进典型表扬奖励机制。

(三)经费保障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镇和农村社区投入为辅的多元投入机制。县财政按县域常住人口每年人均不低于2元的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严格规范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全县各级财政事业单位要认真落实职工工资总额不低于1.5%的经费用于职工培训的规定,积极开展在职人员培训。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社区教育的捐助,倡导民办教育机构举办不以盈利为目的社区教育培训活动。

(四)队伍保障

各乡镇(街道)要有专人分管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安排组建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专兼结合、适应社区需要、富有社区特色的社区教育队伍。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辖区内社区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内离退休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各行各业专业人员及在校大中专学生在社区教育中的作用,建立志愿者表扬机制,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的主要力量。县社区教育学院要成立县社区教育讲师团,按各自的特长,分成若干个讲师组,根据各级社区教育机构的培训需要,开展活动和教学指导工作。

附件:1.巫山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巫山县社区教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

3.巫山县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3日    

附件1

巫山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区教育工作,特成立巫山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一、人员组成

组 长:乔  澍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邹厚炼    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卢 尧    县教委主任

成员单位:县教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卫生健康委、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县工商联、县文联,县社区教育学院,各乡镇(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教委,由县教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建立巫山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定期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召开会议,讨论审定年度教学计划、硬件建设、教育管理、重大活动等事项;听取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社区教育工作的汇报,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署。对社区教育先进单位、个人进行表扬。

(二)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社区教育工作,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例会,积极参与决策,努力完成社区教育工作任务。

(三)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听取社区教育学院工作情况汇报及总结交流经验,安排布置工作检查等。

三、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教委:负责县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抓好社区教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管理指导县社区教育学院工作和开发学校社区教育资源向各社区开放等工作。

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社区党组织开展基层党员学习培训活动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社区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团县委:开展青少年校外教育及读书求知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型青少年组织创建等工作。

县妇联: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学习型家庭的创建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活动等工作。

县科技局: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全民科技活动周等工作。

县经济信息委、县工商联:指导协调县属企业开展学习型企业的创建,组织开展职工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等工作。

县民政局:负责指导社区居委开展各种形式的社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习型社区、社区教育品牌创建活动等工作。

县人力社保局: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工岗位培训、再就业培训等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居民的健康、卫生教育和培训,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对居民开展保健康复、疾病预防、传染病防治等健康教育,努力提高居民健康水平。负责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负责组织老年人参加各种学习和培训活动,协助各单位组织各种老年文体活动等工作。

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指导社区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做好社区文化活动骨干队伍培训和健康活动器材配备建设等工作。

县农业农村委、县扶贫办、县水利局:负责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生态移民培训等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安排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监管资金使用。

县残联:负责组织协调社区开展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培训、康复等各类活动等工作。

县文联:指导、培训社区开展摄影、音乐、书法等文艺活动,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满足社区居民精神文化需要,开发打造特色文化品牌等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具体组织、落实指导本辖区的社区教育工作,面向社区居民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发动社会单位、学校、家庭创建学习型组织和参与社区教育活动。

县社区教育学院:充分利用本区域的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区居民学习需求调查,制定和实施社区教育发展规划,由点到面地推进社区教育深入开展;建立和完善社区教育资源网络平台,在借鉴其他地区优质社区教育资源的基础上,编写出适应巫山社区教育的实用性教材,不断满足广大市民的学习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讲座和培训,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求;引进实用性的社区教育项目,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教育活动,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采用以远程网上自学与组班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模式,全面提高居民的学历教育,为市民终身学习提供支持服务;开展社区教育的项目开发、咨询和社区教育理论研究,社区教育成果宣传;负责社区教育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其他各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和指导本系统的社区教育工作。

附件2

巫山县社区教育工作评估考核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考核要点

分值

自评情况

自评分

考评分

A1领导

与管理

(2分)

B1领导重视

(4分)

1.街道(乡镇)领导对社区教育内涵,及其开展的指导思想、宗旨、原则有清晰的认识。(4分)

其中:党政领导主抓社区教育工作(2分),有专门负责社区教育的机构。(2分)

4分




B2发展规划

(3分)

2.街道(乡镇)均制定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并列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建设规划和教育事业规划之中,加以认真落实。

3分




B3管理体制

(6分)

★3.街道(乡镇)建立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其办公室设在教育部门,并有专人负责。(3分)

4.实行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社区教育管理体制。(3分)

6分




B4制度建设

(6分)

★5.建立并实施社区各项规章制度,包括责任目标制度、会议制度、资源共享制度、机构和队伍建设制度、经费投入制度、评估检查制度、激励制度等,并纳入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范围。(每项0.5分最高4分)

4分




6.注重档案建设,形成规范齐全的档案资料(包括培训活动、教师队伍、志愿者队伍、课程资料。(档案资料每项0.5,最高2分)

2分




B5宣传动员

(3分)

7.社区注重社区教育宣传方式和渠道的多样化(电视、报纸、宣传栏、活动、讲座、手册、网络等)每项0.5分,最高得分3分。

3分




A2条件

与保障

(28分)

B6基地与网络建设

(10分)

★8.建成街道(乡镇)、居委(村)两级社区教育体系,街道(乡镇)建立社区学校,居委(村)建立社区教育学习中心(低于应建总数20%以下不得分)。

8分




9.积极推进重庆终身学习网建设和推广工作,每个街道、乡镇建有不少于一间的多媒体教室并配置不少于10台以上计算机。

2分




B7资源开发和服务

(5分)

10.社区内教育、文化、科技、体育等各类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且能有序地面向社区成员开放。

2分




11.社区非教育机构教育资源得到较好地开发,为社区教育服务。

1分




12.社区重视无形教育资源的总结,提炼,将其作为社区教育宝贵资源。

1分




13.社区能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学习资源服务圈。

1分




B8经费保障

(5分)

14.建立多渠道筹措社区教育经费的机制。

1分




★15.社区常住人口每年用于社区教育活动的经费人均不低于2元(含2元)。

4分




B9队伍建设

(8分)

16.已建立一支素质较高,懂得社区教育,专兼职结合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街道(乡镇)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

3分




★17.有一支相对稳定、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专职、兼职和志愿者结合的社区教育辅导员(师资)队伍,街道(乡镇)建立社区教育辅导员小组;每个街道(乡镇)至少有1名专职管理人员;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占社区总人口的1%以上,并有相应的参加社区教育活动的记录。

3分




18.社区教育专职管理人员和专职教师参加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率在80%以上。

2分




A3教育培训与学习

活动

(20分)

B10教育培训活动

(12分)

★19.全年接受社区教育各类培训的社区成员达全体成员的25%以上。

2分




20.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下岗待业失业人员培训率达50%以上;农村社区居民参加各种学习培训率达30%以上。

2分




21.城市社区登记在册的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率达50%以上;农村社区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培训率达50%以上。

2分




22.注重对社区各类人员心理疏导和调适的教育培训。

2分




23.注重向社区家长进行科学育儿和家庭教育的培训辅导。为未入托的散居儿童开展亲子教育活动,活动覆盖面达到定期25%。

2分




24.注重向社区内儿童开展各种校外活动,重视老年人教育和居民文化休闲教育。

2分




B11学习型组织创建

(8分)

25.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力度大、进展快、创建率较高(有计划、有活动、有总结、有表彰)。

3分




26.学习型党政部门机关创建率达80%左右。

2分




27.学习型社区创建率达40%。

3分




A4社区教育成效

(20分)

B12社区成员的认知和评价(10分)

★28.社区成员对社区教育的知晓率、认同率达70%以上。

5分




★29.社区成员对接受社区教育服务的满意率达50%以上。

5分




B13社区成员综合素质的提高

(5分)

30.社区成员的社区归属感、遵守社会公德自觉性、扶贫帮困、参加公益活动等公民素质有较大的提高。

2分




31.社区成员终身学习观念有明显增强,求知欲有明显提升。

2分




32.社区成员的知识和技能含量明显提高。

1分




B14社区发展和成员生活质量的提升(5分)

33.推进了“文明社区”、“安全社区”、“健康社区”、“生态社区”、“数字社区”等各类创建工作。社区文明程度有较大提高,获省(市、自治区)级及以上“文明社区”称号。

2分




34.社区和谐稳定,各类案件发生率下降。

1分




35.社区成员的精神生活质量和环境生活质量有改善。

2分




A5特色

与创新

(20分)

B15特色

(10分)

★36.重视社区教育课程和活动的研发,已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课程及活动资源。

5分




37.注重社区教育特色建设,已打造出有关项目、载体、平台等方面特色品牌。

5分




B16创新

(10分)

38.注重社区教育问题研究和实验探索,已产出具有创新价值的实验研究成果,指导社区教育新发展。

5分




★39.注重社区教育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教育教学、督导评估等方面改革创新,成效较为显著。

5分


5



附件3


巫山县社区教育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我县社区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专项经费来源

本办法所称的社区教育专项经费,是指用于促进社区教育发展、提升社区教育质量、创建社区教育品牌的资金,主要根据县域内常住人口基数,按最低不少于人均2元标准设立的财政专项资金。

二、专项经费用途

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的80%用于支持县社区教育学院、各乡镇(街道)的社区教育建设和开展各类社区教育培训活动。20%用于社区教育专题研究、骨干队伍培训及先进单位、个人表扬奖励。

(一)社区教育品牌建设工程

1.社区教育硬件建设项目。各乡镇(街道)社区教育学校、村(居委)社区教育中心(点)建设。社区教育学院完善巫山县社区教育网站建设及网站建成后的维护更新。网站教学视频及微课程的引进和开发等。

2.社区教育培训活动项目。对开展社区教育培训活动的公益性社区教育学校进行经费补助,主要用于学员生活补助、聘用社区教育教师生活补助、社区教育志愿者生活补助及相关管理支出;对社会影响大、运作规范、教育培训活动丰富、年培训率占社区常住人口80%以上的培训学校另外补助一定工作经费。

3.社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社区居民自主建设的非营利性体验式社区教育基地,如博物馆、图书馆、民俗馆、奇石馆、根雕馆、文化历史名人纪念馆等补助。

4.社区教育特色项目。在县内外同行中领先、社会上有影响、服务质量好的社区教育特色项目。包括学校品牌培训项目、农科教结合项目、社区教育实验项目、校园文化建设项目等。

(二)其它教育活动支出

包含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社区报和专著编撰、革新性扫盲教育、各类学习型组织创建、社区教育学习和社区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表扬奖励等经费补助。

三、专项经费的管理与绩效评估

(一)评审立项

1.该专项经费由县社区教育领导小组管理使用,每年由县社区教育办公室会同县社区教育学院组织人员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及专项经费补贴范围,对乡镇(街道)所申报的社区教育建设、培训活动项目进行综合评审,报县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审核评估通过后予以立项实施。

2.各乡镇(街道)作为预算申报单位,预算应根据县社区教育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补贴范围,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经济合理性原则,切合实际、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地社区教育发展项目预算。

(二)评估下拨

1.项目建设。经县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审核评估准予立项后,按照我县现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2.培训活动。经县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审核评估后准予立项实施的社区教育培训活动项目,县社区教育学院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各类社区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对达到相应标准的培训活动,按社区学校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实际预算情况分时段下拨。

(三)经费监管

1.经审批的项目必须严格按预算规定要求执行,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由项目单位负责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县社区办审批、备案。

2.专项经费纳入部门预算,应有专人负责,实行专款专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到使用帐目规范,对专项拨付(含项目建设资金)、奖励款项要单独立帐。

3.巫山县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的使用由县财政局实施监管。各使用单位要自觉接受县财政、审计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缓拨、停拨或收回专项经费;涉嫌犯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4.完善社区教育经费的监督机制,对专项经费做到“跟踪问效”,年度末将专项经费使用效率、项目实施的绩效纳入督导考核,逐步建立绩效和预算安排相挂钩的机制,增强社区教育专项经费的导向功能、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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