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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2-00028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国内贸易(含供销);农业、林业、水利;商贸、海关、旅游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发〔2022〕4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 成文日期 ]
2022-02-15
[ 发布日期 ]
2022-02-25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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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府发〔2022〕4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核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以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委农办〔2022〕2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5〕172号)精神,决定在适宜乡镇加快发展核桃产业,做大做强全县“1+3+2”现代山地特色效益农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按照“良种化种植、规模化发展、集约化管理、科技化支撑、链条化延伸、品牌化营销”的核桃产业发展思路,以优质高效为重点,农民增产增收为目标,推动核桃种植业同大农业和大旅游融合发展;以优、新产品开发为重点,精、深加工增值为目标,实现核桃加工产业体系形成;以品牌创新为重点,市场开拓为目标,促进核桃产业链形成。全面提升我县核桃产业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助推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坚持规划引领,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坚持市场导向,尊重科学规律和农户意愿,政府积极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合力推动发展。坚持良种良法,推广优质适生品种和高效栽培管理技术,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坚持培育核桃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坚持创新发展模式,结合“三变”改革,探索建立健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新机制。

(三)目标任务

经过3—5年的努力,采取补植补造、劣种换优、嫁接改良和抚育管护等先进技术措施,确保全县核桃种植面积稳定在15万亩左右,建设标准化高产示范园5万亩,初步形成种植、养殖、加工、营销紧密结合、协调发展的核桃产业体系。力争在2025年全县15万亩核桃全面挂果,年产干果2万吨,年产值4亿元以上;积极推进核桃油加工厂建设,实现核桃全产业链总产值15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狠抓果园建设

强化良种普及,严把品种关,在重点发展重庆市审定品种“渝城一号”的同时,再筛选2—3个抗病性强、高产、出仁率和出油率高的良种,形成良种体系,并在全县实现核桃种植良种化。规范果树定植,严控果园密度,株行一般以6×7米或7×8米为宜,每亩种植12—18株,坡地或土层较薄园地可适度增加。科学果树定型,核桃树为高大乔木,应在主干1.2米以上分支,培育三层果枝,树高保持在7—9米,以利通风透光、优质高产。完善果园管理,春季搞好补植、高接换种、施肥,夏秋搞好水肥管理、除草保果,冬季搞好清园、松土、施肥。严防病虫危害,搞好春季叶芽萌动前的果园灭菌,花期和结果期的病害监测和及时防控,采果和清园后的果园灭菌,使幼树及时成园投产,结果树优质高产。

(二)强化示范引领

按照“市场化运作、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的原则,以龙头企业、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经营主体,在全县建设3个万亩级的核桃种植业发展示范片、5个千亩级核桃规范种植示范基地、10个百亩级核桃优质高产示范园,以点带面,做到村村有示范,突出优质高产园的示范效益。各核桃产业发展乡镇,要建设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规范、管理科学、效益明显的示范样板基地,通过样板基地的示范辐射,加快先进实用技术的推广和普及,带动全县规模化种植面积达到并稳定在15万亩左右。

(三)做强经营主体

认真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坚持内扶外引,支持核桃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建立健全“专合组织+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基地+农户”等利益联结,运用市场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引导农户开展标准化和专业化种植,努力提高核桃产业发展的组织化水平。围绕全县核桃基地建设、仓储物流基地建设、产品精深加工、林旅融合等重点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培育一批有实力、有影响的核桃种植、加工和营销企业落户巫山。

(四)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核桃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以西南大学、市林科院、县核桃产业发展中心为技术依托,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核桃科技服务体系,加强科技攻关和实用技术培训,实现县有技术人才、乡有技术骨干、村有技术能手。构建每个乡镇至少2人、每个村至少1人、每个业主及种植大户均熟练掌握核桃种植管护技术、并能有效用于指导生产的实用技术人才网络。开展专题研究,切实解决核桃优良品种、标准栽植、田间管理、保花稳果、病虫害综合防治等关键技术。加快建设社会化服务管护体系,培育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技术服务公司、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大户、“土专家”组建技术服务队伍,开展核桃技术服务,努力推进统防统治统管。

(五)强化品牌带动

强化品牌建设,加大核桃“三品一标”基地建设和认证工作,打造“巫山核桃”(百年好核)产品统一品牌,规范包装标识管理,增强市场公信度,提升产品竞争力。强化“巫山核桃”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发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积极推进“订单生产”和“农超对接”,稳定购销网络,提高市场占有率,使巫山核桃系列产品销售由线下传统销售转变为线上线下双管齐下、同频共振的良好营销局面。

(六)延伸产业链条

推进核桃产业“接二连三”系统发展,形成产业体系,拓展增值空间,提升综合效益。积极引进核桃生产加工企业在巫山落地建厂,打造核桃油、核桃蛋白粉、核桃食品、活性炭等核桃精深加工产业,实现多重加工增值。培育林下经济,发展林禽、林畜、林药、林菌、林菜等特色种养业,创新林下经济新模式。强化林旅融合,探索开展核桃种植园、采摘园、加工园、科普园为一体的体验观光园,大力开发以巫山鲜食核桃、干核桃、核桃系列加工产品为重点的特色旅游商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核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对其发展进行统筹谋划、组织动员、实施推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林业局,负责制定核桃产业发展规划,开展核桃产业发展日常工作,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核桃产业发展的具体问题。相关乡镇和行政村要将核桃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由主要领导分管,并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将核桃产业发展责任落实到村、到人。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及市级木本油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中央企业定点帮扶、鲁渝扶贫协作及对口帮扶资金,加大发展核桃产业的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发展核桃产业的积极性,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积极引导和激励经营主体、社会资金的投入,逐步形成以经营主体投入为主、财政资金补助为辅的资金投入模式,不断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善配套设施

按照“产业发展到哪里,基础设施就配套到哪里”的要求,完善核桃种植基地的水利、交通、仓储、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对连片种植规模达到500亩以上的示范基地、1000亩以上的种植基地,按照通畅标准配套建设产业公路,并优先安排水利灌溉、配方施肥等项目,改善生产条件。种植规模达到5000亩以上的核桃产业重点乡镇,优先布局冷链仓储、电商物流、核桃初加工等配套设施。

(四)强化督查考核

制定全县核桃产业发展考核办法,将核桃产业发展纳入相关部门、乡镇、行政村的年度经济实绩目标考核,适宜种植核桃的重点乡镇将加大核桃产业发展在经济实绩考核中的比重,实行差别化考核。强化乡镇属地责任,做到责任明确到位、指标分解到位、任务落实到位。核桃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核桃产业绩效评定,每季度对各乡镇产业推进情况进行通报。

(五)健全风险防控

构建核桃生产发展预警平台,收集病虫害、农业气象、市场信息,开展病虫害防治科技攻关,及时研判发布病虫害防治、气象预警及核桃产业市场动态,定期发布季节性农时管护提示信息。全面开展核桃产业灾害保险,积极争取纳入市、县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提高防范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能力。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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