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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2-00903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办发〔2022〕77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巫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日期 ]
2022-10-24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巫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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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度巫山县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巫山府办发〔2022〕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2〕75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度巫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决策事项外,在决策前应公布决策草案及其说明等材料,明确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期限,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

三、县司法局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四、《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巫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度巫山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决策时间
1 关于调整城区供水价格的通知 县发展改革委 2022年1月
2 巫山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实施意见 县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
3 关于调整巫山县巡游出租车运价的通知 县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
4 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 县民政局 2022年9月
5 关于深化改革推动新时代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事实意见 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
6 关于推进巫山县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县民政局 2022年12月
7 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 县农业农村委 2022年1月
8 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意见 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
9 巫山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巫山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县妇联 202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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