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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4-0005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科技;教育;综合配套改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办发〔2024〕33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生态观测研究站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7-12
[ 发布日期 ]
2024-07-22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生态观测研究站建设工作专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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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国家级生态观测研究站落户巫山建设工作,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巫山县国家级生态观测研究站建站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

组长:杨  苹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陈根锐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卢红俊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金  明    县科技局局长

赵仪衡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罗品俊    县水利局副局长

肖圣银    县林业局副局长

邓  军    县国资管理中心副主任

周  兵    投资集团董事长

夏传海    大昌镇党委书记

程  明    大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唐  威    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二、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科技局,具体负责统筹协调、项目推进、信息联络报送以及文件的起草、送审和制发等相关工作,并完成专班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科技局金明同志兼任,投资集团魏武同志、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唐威同志、大昌镇程明同志协助。

三、专班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会议召集、工作调度、考核督查等相关工作。

(二)县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包装指导、立项审批。

(三)县科技局:负责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联络对接,建站综合协调、项目推进、信息报送以及文件的起草、送审和制发等相关工作。

(四)县规划自然资源局:负责项目前期用地勘察、建设用地指标、土地征用、用地范围内房屋和管线拆迁、人员社保安置、青苗补偿、房屋产权证办理等相关工作。

(五)县水利局、县林业局:负责项目征占用和拆迁补偿资金、工程建设资金。负责支持研究院在消落区等区域开展科研活动或建设安装科研设备。协助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河道、三峡水库管控范围等相关手续办理。

(六)投资集团:项目建设业主,负责项目立项、用地手续报批、项目规划设计、项目实施、过程管控等建设事宜。

(七)县国资管理中心:负责督促投资集团在项目竣工决算后的资产确权、划拨、转接等工作。

(八)大昌镇:负责项目建设环境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信访维稳和矛盾纠纷调解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工作例会制度。工作专班每月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单位工作进展汇报、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对需要多单位协调解决的重大事项或突出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视情召集组织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研究协调解决。

(二)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20日前将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报送专班办公室,打表推进各项工作任务(附件)。

(三)协同联动制度。专班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形成协同联动、共同发力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真抓实干、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打表推进工作清单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打表推进工作清单

序号

事项内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备注

1

用地及办公房建设方案确定

75日前

投资集团、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大昌镇

2

立项申请,项目规划设计报批等

730日前

投资集团

3

完成土地征收工作

91日前

投资集团

4

完成土地征转用手续

91日前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

5

完成办公用房的购买或建设

111日前

投资集团

6

完成房屋及土地产权的划拨、移交

121日前

县国资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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