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0305/2024-00059
[ 主题分类 ]
国内贸易(含供销);商贸、海关、旅游;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办发〔2024〕37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推进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08-01
[ 发布日期 ]
2024-08-06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推进生产、供销、信用 “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工作方案的通知

分享:
打印: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巫山县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

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4〕38号)(以下简称“三位一体”改革)精神,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动三位一体”改革,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县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4年,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为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建成县级农合联,组建乡镇农合联7个。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26万亩次,建成农村流通网点58个,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10亿元。

到2027年,全县农业产业服务高质高效、农村流通服务全面覆盖、农村金融服务方便快捷、农民群众可感可及的新型为农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全县组建农合联13个,建成为农服务中心11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2万亩次、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农”信贷资金达到15亿元。

二、重点工作

(一)构建农合联服务平台

1.组建两级农合联。县供销合作社牵头建设县农合联,秘书处设在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县农合联与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乡镇农合联按需分片区组建,秘书处可设在乡镇基层供销社。秘书处具体负责农合联的日常工作,指导为农服务中心运行。县农合联会长由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兼任,乡镇农合联会长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并经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农合联会员包括辖县内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涉农企业、行业协会、基层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家庭农场等。围绕我县优势特色产业组建产业农合联,会员包括同类农业产业链上的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农合联按要求制定章程,建立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规范运行。乡镇农合联、产业农合联接受县农合联的业务指导。2024年建成县农合联、乡镇农合联7个,到2027年,建成乡镇农合联9个、产业农合联3个,全县发展农合联会员单位超过500个。(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委、县民政局,各乡镇)

2.明确服务职能。县农合联主要承担聚合服务力量、整合服务资源、生成服务功能、运作服务事项等职能;乡镇农合联主要承担具体服务事项的承接和组织实施;产业农合联主要推动产业链上各类主体联合合作,抱团发展,结合当地需求,开展农资供应、技术指导、市场营销、品牌运营等服务。农合联统筹政府、社会、企业、农民等各方面涉农要素资源,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综合服务。(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

(二)建强服务载体

3.建设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将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提升改造成县级为农服务中心,在现有财务代账、档案管理、政务代办、商务代理等服务的基础上拓展农技培训、供给调剂、产销对接、品牌培育、信贷保险等服务,推广应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应用平台,协调调度全县农资、农机、农技、农事等服务资源,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供销、信用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在县供销合作社的指导下进行新建或者由乡镇供销合作社示范社提档升级,整合农合联会员资源开展农业生产、农产品流通和初加工、农村金融、政策宣传等服务。2024年改造建设县为农服务中心、建成乡镇为农服务中心7个;到2027年建成10个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实现签约服务涉农经营主体300家。(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各乡镇)

4.建强农村综合服务社。扩大农村综合服务社覆盖面,采取“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村社共建”方式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到2027年力争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累计达到242个。将基础条件好、服务效果好且有意愿的农村综合服务社培育成“强村公司”。(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

5.培育合作经济组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构建“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联动发展机制,支持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持续开展示范社评定,做好示范社监测,到2027年培育各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00家。加强农民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建设,支持县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合作经济组织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规范财务制度,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支持农户、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和村集体资产等农村要素资源评估作价,与农合联会员、供销合作社基层社交叉入股、合股联营,形成利益共同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供销合作社、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三)建强社会化服务体系

6.培育服务队伍。着力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扎实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种养能手技能培训,重点培育家庭农场类、农民合作社组织类、农业企业类、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类等农村致富带头人队伍。到2027年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5000人,整合农合联会员资源,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伍。(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7.共建服务网络。贯通县、乡镇两级为农服务中心,连接农村综合服务社,形成“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网络,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利用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逐步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农业生产服务进村入户,打通为农服务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各乡镇)

8.创新服务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过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引导组织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接受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服务以及农资配送、测土配肥、育秧、烘干等配套服务。统筹调度资源,积极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企业,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四)完善流通服务网络

9.推动流通设施共建。加强县域商业建设,加快建立完善县域统筹、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供销与交通、商务、邮政等单位合作,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支持农合联会员承建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冷链仓储、集采集配中心。支持县供销合作社承担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对政府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可交由县供销合作社建设、运营和管护。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融合提升行动,通过资产划拨、委托管理、股权合作等方式,培育一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一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到2027年培育各类流通服务网点达300个,在流通领域为农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责任单位:县商务委、县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委、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

10.积极开展邮运通建设。支持供销与邮政、交通、商务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加强合作,整合现有流通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率,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的双向流通格局,促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拓展县域内流通服务站点功能,通过站点融合、业务融合、人员融合,到2027年打造“一站式”村级综合服务站点150个。(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委、县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

11.打造农产品品牌。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持续参与“巴味渝珍”“三峡柑橘”系列品牌培育,巩固提升“巫山脆李”等区域公共优势品牌,积极打造“巫山恋橙”“巫山中药材”“巫山鸡蛋”“巫山洋芋”“巫山龙骨坡大米”等特色农产品品牌。积极参与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大力发展巫山农村电商品牌,打造县域直播电商基地,推动实施村播计划,培育农村数字消费场景,集聚一批农产品直播带货“网红”主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县商务委,各乡镇)

12.加强重要物资保供。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健全保供稳价应对机制。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建设,加大农资化肥淡储旺供贴息力度,每年保障贴息资金不低于10万元。(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发展改革委,各乡镇)

(五)推进农村信用服务

13.开展农村信用评价。推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加强信息和数据互联互通,为农合联生产经营类会员精准画像、信用评级、匹配产品。支持农合联与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信用评价服务。探索建立农合联会员互评机制,逐步实现会员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提升授信、用信比例。推进“整村授信”,提高“三位一体”改革涉农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和便捷性。(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巫山金融监管支局;配合单位:农商行巫山支行、农行巫山支行等)

14.创新涉农信贷产品。鼓励金融机构丰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产品,依托农合联加大信用贷款、随借随还贷款和线上信贷产品投放力度。聚焦特色农业产业,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探索禽畜活体、养殖圈舍抵押贷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保单质押贷款。支持保险机构和农合联合作,推广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托管综合金融保险服务模式,丰富农户特色农产品收入保险、区域产量保险、农机具综合保险等特色农业保险品类。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性农业保险、银行机构服务协同,丰富“银行+担保”“银行+保险”“弱担保”等信贷品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农商行巫山支行、巫山金融监管支局等)

15.扩大农村普惠金融覆盖面。鼓励金融机构基层营业网点加入各级农合联,工作人员通过交叉任职或兼职等方式,与农合联会员单位人员融合、机构融合、业务融合,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稳妥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林权,农机具、大棚设施等涉农资产抵押贷款。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缓解小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形成“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的普惠金融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合作社、农商行巫山支行等)

(六)推动数字化运用

16.建设数字农合联。将“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数字技术在农产品交易、农资集采集配、农机调度、技术培训等服务领域的应用,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打造产业链互通、服务链协同的数字农合联,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委等)

17.聚合涉农数据资源。将政府公益性农业农村服务事项委托农合联线上办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在“经济·村村旺农服通”登记注册,办理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事项,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推动涉农政务数据、农合联服务管理数据、市场主体经营服务数据等数据资源的归集、加工、交换、共享,加强涉农数据资源转化利用,为党委政府部署“三农”工作提供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中心、县供销合作社等)

18.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做好农业产业数字化地图和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市级智慧农业实验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推广使用“小院家”数字应用,开展数字农业试点,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建设一批数字种业、数字畜牧业、数字渔业等应用推广基地。到2027年,新建智慧农业实验示范基地5个。(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委;配合单位: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巫山县推进“三位一体”改革工作专班,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交通运输委、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商务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中心、巫山金融监管分局、农商行巫山支行、中国邮政巫山分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管理、研究部署、联席会商、督导检查等工作。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供销合作社,由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履行“三位一体”改革主体责任,将“三位一体”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县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履行好具体牵头职责,建立统筹管理、联席会商的运行机制,抓好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政策支持。推进“三位一体”改革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县级各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县财政局会同县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县农业农村委落实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划拨涉农资金支持乡镇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将供销合作社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县商务委要支持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展示展销活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要配齐配强供销社人才队伍,保障改革力量。税务部门要对农合联成员开展农产品购销、加工、贮运和农资购销、商品流通等生产经营活动,按规定减免相关税收。人力社保部门要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政策创新和风险管控。发展改革、科技、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能,对农合联开展为农服务工作在用地、登记注册、科技服务、信息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1.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四个重大”

清单

2.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重点任务分工


附件1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四个重大”清单

序号

名  称

责任单位

重大改革

1

组建县、乡镇(街道)两级农合联,打造两级为农服务中心,构建新型为农服务体系

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

重大政策

2

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财务规范工作机制

县供销合作社、县农业农村委

重大平台

3

“经济·村村旺农服通”数字化应用平台

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合作社

重大项目

4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1

5

建设农村综合服务社242

县供销合作社

6

建成农村流通网点242

县商务委、县供销合作社

附件2

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改革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名称

事项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配合单位

1

着力构建为农服务平台

规范组建

农合联

组建农合联13个,发展会员单位500个。有意愿的农村常住农户100%加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有意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00%加入农合联。

县供销合作社

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农业 农村委,各乡镇

2

建好建强

服务载体

建设为农服务中心11个。

县供销合作社

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

3

全面推进农业生产合作

推动农村市场主体联合发展

创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100家。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县林业局、县水 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

4

支持县为农服务中心为农民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统一财务代账服务。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5

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动形成“两级为农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网络。

县供销合作社

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

6

培育服务队伍,累计培训高素质农民5000人,整合资源共建农资、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伍。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7

统筹调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资源,打造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培育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龙头企业。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8

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

内地制宜发展农业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推广“保姆式、菜单式、订单式”等农业生产服务模式。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规模达到52万亩次。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9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用好财政补助资金,购置农业机械设备,整合农机资源,与村集体共建农机、农事、农技等专业化服务队。

县供销合作社

县农业农村委、县财政局,各乡镇

10

深度融合供销双向服务

推动流通

设施共建

深入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快建立完善农村商业体系;加强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建设,分层分类补齐物流设施短板。

县商务委

县交通运输委、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11

实施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网络提升行动,支持县供销合作社培育一个农产品流通企业、经营一个农产品市场、建设一个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县供销合作社

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委,各乡镇

12

推动流通

渠道共用

拓展乡镇供销社、农村综合服务社服务范围,打造日用品下乡、农产品出村进城“一双多用、双向流通”的农村流通综合服务网点150个。

县供销合作社

县商务委、县交通运输委、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

13

支持供销、邮政、快递、交通以及大型物流企业等共同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提升分拣、运输、投递、派送等各环节服务效率。

县交通运输委

县商务委、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14

推动农产品品牌共育

引导农合联会员全面参与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共同培育“巫山脆李”“巫山恋橙”等县域公用品牌。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县商务委,各乡镇

15

依法依规开展具有“重庆农合联”标识的线上线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和社会性农业节庆活动。

县供销合作社

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

16

强化重要

物资保供

支持农合联会员参与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储备和米、面、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保供。

县供销合作社

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

17

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网络体系建设,完善重要节点和粮油主产区农资仓储设施,开展农资供应监测,稳定市场价格。

县供销合作社

县发展改革委、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

18

健全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储备贴息政 策和保供稳价应对机制。

县发展改革委

县商务委、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

19

创新信用服务协作联动

创新农村信用评价服务

推进“整村授信”。

县政府办公室

农商行巫山支行、农行巫山支行等

20

支持农合联与各级征信平台、合法征信机构合作,依法依规为农户以及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

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

21

创新涉农

信贷产品

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产业农合联,按照“一业一贷”模式,创设特色信贷产品。撬动金融机构投入“三位一体”改革信贷资金规模达到15亿元。

县政府办公室

农商行巫山支行、县供销合作社、巫山县金融监管支局

22

创新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探索推动农合联龙头会员企业为产业链上下游主体提供增信支持,开展订单、应收账款等质押贷款业务。

县政府办公室

县供销合作社、农商行巫山支行、巫山县金融监管支局

23

扩面农村

普惠金融

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农合联会员经营服务网点设置信息化金融机具,为农户提供基础金融服务。推广乡村振兴特色金融产品。

县政府办公室

县农业农村委、县供销合作社、农商行巫山支行

24

推进数字化运用

建设数字

农合联

将“经济·村村旺农服通”作为农合联数字化服务平台,提升农合联数字化服务能力,探索破解农业经营服务供需信息不对称问题。

县供销合作社

县农业农村委

25

聚合涉农

数据资源

将政府公益性农业农村服务事项委托农合联线上办理,聚合平台用户基础数据、交易数据、财务数据、信用数据等数据资源。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中心

26

推动农业

数字化转型升级

开展数字农业试点,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建设一批数字种业、数字畜牧业、数字渔业等应用推广基地。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中心

27

保障措施

加强政策

支持

统筹用好涉农政策,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力度,用好农民合作社信贷风险补偿资金。

县农业农村委

县财政局、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28

财政部门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会同供销合作社管好用好专项资金。

县供销合作社

县财政局,各乡镇

29

支持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30

支持为农服务中心和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31

指导农合联开展各类产销对接活动。

县商务委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32

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县商务委

县供销合作社,各乡镇

33

将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计划。支持农合联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农合联承接符合政策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

县农业农村委

县供销合作社、县人力社保局,各乡镇

34

配强配齐供销社人才队伍。

县供销合作社

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