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4-0001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巫山府发〔2024〕15号
[ 标  题 ]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项目更名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4-10-11
[ 发布日期 ]
2024-10-15
[ 有 效 性 ]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部分项目更名的通知

分享:
打印:
字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传承和利用,推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高质量发展,经非遗项目传承人申请、专家评审,对已公布的4个县级非遗项目进行更名如下:

一、将第五批县级非遗项目传统技艺中的“清露茗香茶叶”更名为“巫山云雾茶制茶技艺”。

二、将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传统医药中的“巫文化之祝由术”更名为“巫医催眠术”。

三、将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传统技艺中的“巫山唐氏老坛咸菜”更名为“巫山老坛咸菜制作技艺”。

四、将第六批县级非遗项目传统舞蹈中的“打莲厢”更名为“三峡莲萧”。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