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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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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政府派出机构: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督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第三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共检查县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单位57个,合格率63.2%;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6个,合格率68.8%。检查情况显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和泄密事故、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一是做好财政决算信息公开。县财政局指导各单位做好2023年财政决算信息公开,累计公开政府决算、部门乡镇及下属单位决算信息543条二是抓好基层政务公开。县发展改革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农业农村委等单位围绕重大建设项目、社保就业、涉农补贴等30个领域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累计公开信息2000余条。三是提升网上服务水平。完成门户网站适老化与无障碍改造,推出“关怀版”功能,优化便民服务地图,集成个人、企业重点服务事项,开设政务新媒体矩阵、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优化营商环境等专题页面。

二、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仍存在待改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政务新媒体开设待规范。县文化旅游委开设“微游巫山”抖音短视频账号,未按规定向县政府办公室报批,不符合开设流程。

(二)互动交流有效性待提升。“巫山公共缴费平台”“巫山教育”“巫山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未提供有效互动服务,公众留言未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三)政策文件公开待规范。县公安局、巫峡镇等单位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存在缺失发文字号,标题缺失发文机关,发布日期超过成文日期之后20个工作日等问题。

(四)公开内容审核待加强。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仍存在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本季度共计处理表述问题411个。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办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保障,夯实工作基础。要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开展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权威、准确,严守内容安全底线。

(二)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各单位原则上不再开设政务新媒体,确有特殊需求的,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政府办公室批准同意后方可开设,严禁先开设账号后报批的行为。

(三)进一步强化互动有效性。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优势,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实用的互动服务,收到群众留言应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同时做好政策咨询问答库建设,将高频咨询问题纳入政策咨询问答库。

(四)进一步规范政策文件公开。各单位要按《关于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政策文件公开工作,确保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标题规范(包含发文机关、事由和文种)、要素完整、内容规范(可浏览可下载),同时做好政策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公开发布的失效政策文件。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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