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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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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督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2023年第四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共检查县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单位57个,合格率96.5%;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6个,合格率75%。检查情况显示,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情况良好,未发生安全和泄密事故、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一是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本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5341条,总浏览量75.61万次;政务新媒体均正常更新。更新并归集全县57个单位联系方式、领导信息、职能职责、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及乡镇(街道)下属村居信息,方便群众查阅。二是规范发布政策文件。开展政策文件专项检查整改工作,确保发布的政策文件标题规范、要素完整、内容规范。建好巫山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子库”,集中规范公开县政府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57件,部门乡镇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1件。三是积极优化功能建设上线政策文件库、政策解读专栏、政策问答库等全新页面,提升公众获取政策文件便利性,推出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全流程公开,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页面,持续对政府网站框架布局、栏目设置、服务事项等进行优化升级,提升网上政府便民服务水平。

二、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仍存在待改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有效互动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服务,公众留言未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二)办事指南有待规范。部分单位办事指南存在纸质材料规格不准确、流程图时限大于承诺办结时限等问题。

(三)内容建设有待加强。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仍存在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持续加强审核把关。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所有稿件未经“三审三校”不得发布。发布内容涉及个人信息时,要依法依规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二)不断强化有效互动。政务新媒体要充分发挥传播速度快、受众面广、互动性强等优势,提供有效的互动功能。各政务新媒体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收到群众留言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杜绝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不断提升答问效率和互动质量。

(三)全面强化安全防护。各单位要坚决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压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防护,加强应急处置,确保政府网站不出现网络安全事故。要建立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责任清单和更新频率清单,定期排查清理过时、失效信息,确保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7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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