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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4-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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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督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2024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共检查县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单位54个,合格率94.4%;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7个,合格率76.5%。检查情况显示,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较好,未发生安全和泄密事故、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3707条,各单位及时更新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等信息。县财政局指导各单位做好2024年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累计公开政府预算、部门乡镇及下属单位预算信息382条。县司法局指导各单位抓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县统计局定期更新数据集,提供下载功能和可用数据接口,数据通过图表图解等可视化展示。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查中发现,仍存在待改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内容建设存在短板。部分单位未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相关规定,未建立健全栏目及内容保障工作责任机制,未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个别政务新媒体栏目设置不合理,个别网站栏目更新不及时、链接不可用、归档不及时。

(二)有效互动仍需加强。个别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服务,公众留言未在5个工作日内有效回复。

(三)运营管理存在漏洞。个别单位未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未按程序备案,且长期处于未运营状态,存在漏报、瞒报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规范备案管理。严格落实《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巫山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巫山府办发〔2022〕80号)文件要求,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

(二)强化有效互动。要畅通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听民意、聚民智、解民忧、凝民心,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坚决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要持续建好用好政策咨询问答库,优化展现形式,及时回应关切。要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公开信箱管理,政务新媒体应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咨询类问题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回复留言要依法依规、态度诚恳、严谨周到,杜绝“不闻不问”、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雷人雷语”或办事服务功能不好用、不实用等情况。

(三)加强运维保障。要健全完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制度,强化人财物保障。要梳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栏目责任清单和更新频率清单,对无法保障更新频率、访问量低的栏目页面进行优化或关停,杜绝出现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等问题。要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定期排查清理过时、失效信息,确保发布的信息权威、准确、有效。要常态化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7×24”监测扫描,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避免错误问题积累。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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