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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下半年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5-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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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督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对2024年下半年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下半年,共检查县政府门户网站责任单位54个,合格率100%,总体情况良好;共检查政务新媒体18个,合格率83.3%,总体运行正常。一是规范做好信息公开。本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2883条,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认真开展政策解读,提升政策公开质效,各乡镇(街道)围绕7个基层政务公开领域抓好信息发布二是优化政务公开专区。29个政务公开专区提质增效,推动政务公开专区与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融合,提升专区服务功能。三是完善便民服务地图。按照政府机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教育、医疗、文旅、交通等16类便民服务场景整合服务点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仍不够重视,管理不够规范,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新媒体运维不到位。部分政务新媒体账号存在超过2周未更新、收到公众留言未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未及时转载国家重大政策信息等问题。二是信息审核待加强。部分单位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仍存在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各单位不再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通过“巫山发布”“巫山政务”等新媒体账号发布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分级备案制度,政务新媒体账号开设、变更、关停、注销,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向县政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政府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已开设政务新媒体的责任单位要不断强化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功能,保障更新频率(至少1周)、5个工作日内回复公众留言、及时转载重大政策信息、确保各项功能可用,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不断做优做强政务新媒体账号。对于运营不到位、被通报超过3次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将予以关停。

(二)加强政府网站运维保障。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权威发布优势,围绕中心工作,及时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助力公共政策落地见效。要完善内容保障机制,切实做好栏目内容更新工作,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及时进行优化调整,杜绝出现空白栏目、长期不更新栏目。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抓好本单位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

(三)加强安全防护。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安全防线、强化阵地意识,严防“低级红、高级黑”。按照“凡公开、必审查”原则,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公开审核工作,完善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认真开展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要落实“7×24小时”值班读网制度,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值班读网工作,发现信息内容有误、页面无法打开、链接不可用等问题应在第一时间进行整改;对县政府办公室交办的监测扫描问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整改到位。



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1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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