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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类(共6条)

日期:202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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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阶段性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

执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责任单位:巫山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23-57657013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执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9号)

责任单位:巫山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23-57657013

(二)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1.对单户1000万元以下的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按相关政策给予1%—1.3%担保费补贴。

执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化关于印发重庆市小微企业“三农”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金〔2022〕19号)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23-57691357

2.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

执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印关于印发重庆市创业担保贷款改革方案的通知》(渝人社〔2023〕357号)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23-57691357

(三)加大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1.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按普惠小微贷款增量的1%给予激励资金。(备注从2%调整成1%)

执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延长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期限的通知》(银办发〔2023〕78号)

责任单位:人民银行万州中心支行

咨询电话:023-58965886(刘老师),023-57689490(冯老师)

(四)支持绿色转型项目融资

1.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支持范围为辖区除村镇银行的所有银行机构,对清洁能源、节能环保、碳减排技术等项目提供贷款,贷款利率与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同期限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持平。

执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关于做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延续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渝银办发〔2023〕78号)

责任单位:人行万州中心支行

咨询电话:023-58965886(刘老师),023-57689490(冯老师)

(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1.政府采购中的小额采购项目(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比例继续按40%以上执行至2023年年底。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和40%以上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23-57628593

2.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继续按10%—20%执行(工程项目为3%—5%),其中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给予4%—6%的价格扣除优惠(工程项目为1%—2%)。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23-57628593

3.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支付预付款时(供应商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电子或纸质担保函),原则上支付比例不低于30%(中小企业不低于50%),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内控制度适当调整预付款比例。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政策依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及合同管理的通知》(渝财采购〔2021〕13号)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咨询电话:023-57628593

(六)加快培育上市企业

1.深入实施企业上市“育苗”行动,做大拟上市企业后备库,分“中介机构签署正式IPO协议、纳入辅导备案、申报材料获受理、成功上市(过会)”四个阶段,对拟上市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6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对在重庆股份转让中心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且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挂牌的入库企业给予20万元奖补、创新层挂牌的入库企业给予100万元奖补,对基础层调整到创新层的予以补差。

执行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政策依据:巫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巫山县上市、挂牌企业财政奖补办法的通知(巫山财政〔2023〕7号)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金融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23-5769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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