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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从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2-06-23
谢从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谢从明(身份证号码:5122**********5318)因保管不善将J314房地证(2011)字第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谢从明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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