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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从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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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从明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谢从明(身份证号码:5122**********5318)因保管不善将J314房地证(2011)字第0****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谢从明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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