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45号)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3〕142号)文件精神,为有序推进我县2023年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试点项目,我委制定了《2023年巫山县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推进应用补贴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将该项目申报公示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对象为符合申报条件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业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整建制推进的村(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经营主体须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2年以上,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健全、管理规范。
(2)申报作物类别为相对集中连片,管护较好的丰产柑橘果园(未投产幼龄柑橘果园不在本次项目申报序列)。
(3)申报面积不小于100亩,整建制推进的村(社)以村委会为申报主体,并提供所在乡镇政府面积证明材料。
(4)企业、合作社或个人年度征信不良的经营主体不得申报;
(5)同一项目建设内容,同一建设地点,同一年度不得多头申报。
三、申报内容
按照“太阳能杀虫灯+理化诱控+低用量化学农药和生物农药+减量助剂+统防统治”技术模式,推进绿色防控与统防统治融合,减少农药使用量。
(1)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按30亩/盏标准安装太阳能杀虫灯,每盏太阳能杀虫灯采购预算资金不超过3000元,项目区全覆盖安装太阳能杀虫灯(已安装太阳能杀虫灯的实施主体不得再申报、曲尺乡和大溪乡的实施主体不得申报安装太阳能杀虫灯)。
(2)选用理化诱控产品。悬挂可降解黄色粘虫板按每亩20张标准悬挂可降解黄色粘虫板,每张可降解黄色粘虫板采购预算资金不超过2元;
(3)农药及助剂。实施主体结合病虫发生情况,选用低用量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助剂每亩预算资金100元;
(4)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根据果园病虫害发生情况,购买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统防统治补助作业费1次,每亩预算资金不超过25元。
四、补助方式及补助标准
(1)补助方式采取先建后补。
(2)补助标准:
实施主体必须在《2023年重庆市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服务)目录》(附件3)和《2021年巫山县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推荐名单》中(附件4)中选购产品及服务,签订规范性的合同。单个项目补助预算资金不超过10万元。补助标准按70%的比例予以补贴,其中太阳能杀虫灯每盏补助不超过2100元,可降解黄色粘虫板每张补助不超过1.4元,低用量化学农药、生物农药和助剂每亩补助不超过70元,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补助1次,每亩补助不超过17.5元。
五、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
六、申报程序
(1)自愿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自愿组织申报,并对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提供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实施面积证明(整建制推进的村社)、申报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流转规范性合同样本(3-5份)及土地流转面积汇总清册、企业年度征信报表,上述相关材料纸质件一式3份,同时提交电子档。
(2)评审公示
按照“公开、评审、公示”程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评审,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七、申报时间
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申报,在2023年6月21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巫山县植保站(地址:高塘街道净坛一路160号,巫山县植保站四楼。受理人:王兵、蒲桃,电话:57682281、13983555590,邮箱:479450820@qq.com)。逾期不受理,未按规定形式报送项目有关材料的视为无效申报。
八、其他事项
(1)不得擅自更改申报表、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
(2)未尽事宜请与巫山县植保站联系,联系人:张祯联系电话:57682281、13996188207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3.《2023年重庆市农药减量控害重点推介产品(服务)目录》
4.《2021年巫山县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推荐名单》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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