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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光才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日期: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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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光才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代光才(身份证号码:5112**********0012)因保管不善将314房地证(2012)巫山县不动产权第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申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声明人:代光才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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