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韵嫣、龚垭琰、胡雪英非公证继承公告
兹有继承人龚韵嫣、龚垭琰、胡雪英申请继承被继承人龚发勇遗留的位于巫山县龙门街道龙水村临6号(10-07地块)1幢***,面积83.4平方米的房产一套。
现继承人王奎珍向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上述不动产继承登记。如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办理上述不动产权继承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高唐街道宁江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23-57691605
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