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信息>公示公告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4-09-27

字号:
分享:
打印:


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巫山官渡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巫山龙田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9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s.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ssthjjspk@163.com ,传真:023--57659006。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 361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邮编:4047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巫山官渡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重庆市巫山县

重庆巫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巫山官渡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官渡镇庙坪村、雷坪村、官渡村、桐元村、天灯村和杨林村,其中110kV升压站位于天灯村。项目拟建装机规模为50兆瓦,配套建设升压站,集电线路,场内道路等工程该项目总投资217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7万元。

(1)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作业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禁止向沿线随意排放污水;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带植被;加强施工机械养护,防止油的跑、冒、滴、漏,机械设备若有泄油现象要及时清理散落机油,收集后待施工结束后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光伏电池组件表面清洗采用小水量浸润、人工使用专业工具清洁的节水方式清洗,清洗产生的废水作为光伏发电单元下方种植的农作物的灌溉或绿化补充水,植物吸收或自然蒸发。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做周边农肥,不外排。(2)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先进施工机械,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对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运输;禁止超高超载运输,禁止焚烧垃圾。运营期升压站内食堂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油烟≤1.0mg/m³

非甲烷总烃≤10.0mg/m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高噪声设备的管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尽量远离场界布置;在升压站四周设围墙。升压站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升压站事故时产生变压器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主变压器底部设置贮油坑,坑底设有排油管,将事故油排至新建的1座事故油池中(50m³)暂存,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光伏场区内35kV箱变油事故废油将从集油坑流入各箱变配套设置的事故油池,经专业的回收装置(分离与过滤等系统)回收处理后回用。不能回用部分作为危险废物直接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暂存。报废光伏电池组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妥善贮存,最终交由专业厂家回收或者专业单位拆解处理。主变贮油坑、事故油池、排油管、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防渗措施,按照《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规范设置。升压站检修过程中的少量事故废油和检修时产生的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为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约6㎡,将采用聚氨酯防水层及环氧砂浆面层进行防渗布设,其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防渗层总厚度不小于6mm,以满足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同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本项目危废最长暂存周期不可超过1年,需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置并做好危废转移联单的填写。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5)环境风险影响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通过采用定期检测变压器油色谱情况,早期发现变压器内部故障,实现安全生产;定期对事故油池进行检查,预防破损;主变发生火灾等事故时,为避免消防水随雨沟排出,优选使用消防沙及消防灭火器进行灭火,如必须使用消防水时,做好主变下集油坑及事故油池的围挡措施,避免消防水进入事故油池并溢流,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升压站主变下方集油坑及输油管道建设完成,新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需大于主变绝缘油量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具备油水隔离功能。

光伏场区内的箱变下方设置事故油收集池,其有效容积大于单台箱变绝缘油量并做好防腐防。(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应采用封闭式母线,减少升压站气设备的放电产生的电场,合理设计绝缘子,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少因接触不良产生的火花放电,避免尖角和凸出物等引起的火花放电;保证升压站内导线与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接地等。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升压站四周站界及北侧敏感点电磁环境监测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7)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增加植被的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裸露面要及时加固,工程结束后应立即植草护坡;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计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生物的繁殖期,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加强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的识别和保护;严格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一旦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对永久占地进行生态补偿。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2023年全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能源电(2023]52号)》;《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核查巫山官渡80mw农(林)光互补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
巫山规资[2023]172号)》;《巫山县林业局关于核查巫山官渡80MW农(林)光互补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巫山林函[2023]170号)》;《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7202400010号)》;《重庆市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500237-04-01-433832》。

报告表

2

巫山龙田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重庆市巫山县

重庆巫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巫山农田光伏发电项目场址位于巫山县曲尺乡龙洞村、巫峡镇柳树村和绿水村,其中升压站位于柳树村。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场区位于巫山县曲尺乡龙洞村、巫峡镇柳树村和绿水村,直流侧装机容量为直流侧84.01344MWp,共设26个光伏发电单元,每个光伏发电单元配置4/7/8/9/10/11台3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台组串式逆变器接入17/18个光伏组串。在柳树村建设1座110kV升压站,主变容量为70MVA,户外GIS布置;35kV集电线路共计37.44km。

该项目总投资304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

(1)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作业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原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用;严格控制施工用地范围,禁止向沿线随意排放污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恢复施工带植被;加强施工机械养护,防止油的跑、冒、滴、漏,机械设备若有泄油现象要及时清理散落机油,收集后待施工结束后统一清运处理。运营期光伏电池组件表面清洗采用小水量浸润、人工使用专业工具清洁的节水方式清洗,清洗产生的废水作为光伏发电单元下方种植的农作物的灌溉或绿化补充水,植物吸收或自然蒸发。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做周边农肥,不外排。(2)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先进施工机械,车辆尾气达标排放,对易产生扬尘物料采取密闭运输;禁止超高超载运输,禁止焚烧垃圾。运营期升压站内食堂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

油烟≤1.0mg/m³

非甲烷总烃≤10.0mg/m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加强机械维护保养,合理安排施工布置和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高噪声设备的管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主要噪声源尽量远离场界布置;在升压站四周设围墙。升压站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固废防治措施:升压站事故时产生变压器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主变压器底部设置贮油坑,坑底设有排油管,将事故油排至新建的1座事故油池中(25m³)暂存,废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光伏场区内35kV箱变油事故废油将从集油坑流入各箱变配套设置的事故油池,经专业的回收装置(分离与过滤等系统)回收处理后回用。不能回用部分作为危险废物经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报废光伏电池组件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妥善贮存,最终交由专业厂家回收或者专业单位拆解处理。主变贮油坑、事故油池、排油管、危险废物贮存库采取防渗措施,按照《废矿物油回收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607-201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等规范设置。升压站检修过程中的少量事故废油和检修时产生的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为危险废物,在危废贮存库暂存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库面积约6㎡,将采用聚氨酯防水层及环氧砂浆面层进行防渗布设,其渗透系数应不大于1.0×10-10cm/s,防渗层总厚度不小于6mm,以满足防渗层防渗性能不低于6.0m厚渗透系数为1.0×10-7cm/s的黏土层防渗性能。同时应设置警示标志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5)环境风险影响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通过采用定期检测变压器油色谱情况,早期发现变压器内部故障,实现安全生产;定期对事故油池进行检查,预防破损;主变发生火灾等事故时,为避免消防水随雨沟排出,优选使用消防沙及消防灭火器进行灭火,如必须使用消防水时,做好主变下集油坑及事故油池的围挡措施,避免消防水进入事故油池并溢流,配置吸油毡等应急物资。升压站主变下方集油坑及输油管道建设完成,新建事故油池有效容积需大于主变绝缘油量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具备油水隔离功能。光伏场区内的箱变下方设置事故油收集池,其有效容积大于单台箱变绝缘油量并做好防腐防。(6)电磁环境保护措施:应采用封闭式母线,减少升压站气设备的放电产生的电场,合理设计绝缘子,控制绝缘子表面放电;减少因接触不良产生的火花放电,避免尖角和凸出物等引起的火花放电;保证升压站内导线与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选用带屏蔽层的电缆,屏蔽接地等。平行跨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升压站四周站界及北侧敏感点电磁环境监测值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限值要求。(7)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工程破坏植被的面积,增加植被的保护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裸露面要及时加固,工程结束后应立即植草护坡;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计划,施工工期尽量避开生物的繁殖期,避免灯光、噪声对夜间动物活动的惊扰;加强对保护植物及古树名木的识别和保护;严格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非法猎捕野生动物。一旦发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采取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主管部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植被恢复,对永久占地进行生态补偿。

《重庆市能源局关于2023年全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渝能源电(2023]52号)》;《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核查核查巫山龙田风电项目和巫山龙田光伏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
巫山规资函[2023]115号)》;《巫山县林业局关于核查巫山龙田风电项目和巫山龙田光伏项目限制性因素的复函(巫山林函[2023]55号)》;《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7202400016号)》;《重庆市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1-500238-04-01-855186》。

报告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