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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日期:202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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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巫山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1014日—20241018。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ws.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wssthjjspk@163.com ,传真:023--57659006。通讯地址:巫山县净坛二路 361号巫山县生态环境局,邮编:40470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巫山县建筑垃圾再生利用建设项目

重庆市巫山县石里村

巫山县汇馨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该项目位于重庆市巫山县巫峡镇石里村,占地面积:66458.95 ㎡,建筑垃圾处理规模5万吨/年,消纳堆存区库容31万立方米。该项目主要服务范围为巫山县的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不接纳工矿企业的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禁止接纳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危险废物。该项目总投资7055.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间机械设备及车辆维修保养的施工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回用。生活污水经经沉淀池收集后回用。运营期:生活污水应设化粪池1座,设计处理规模50m³/d,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定期通过吸粪车运送进入巫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长江。自建含油废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规模50m³/d,处理工艺:均质+隔油+絮凝+沉淀)处理后进入厂区生化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巫山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长江。(2)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不设置防渗系统,且建筑垃圾后的渣土,无有毒有害物质,其渗滤液危害小,因此地下水导排层与碎石导流层组合在一起形成整地下水导排系统,用于地下水与渗滤液的导排。(3)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设计施工环保标示牌,工程建设阶段,施工单位应依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立环境保护监督牌,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项目工期和扬尘污染防治现场监督员姓名、联系电话、环保措施、举报电话等基础信息;施工场地、道路合理调配土方量,做到挖填方平衡;施工区域100%围挡,采取封闭式施工。施工四周边界设置高度不低于2.2m围档;施工工地采用100%湿法作业。施工单位需租赁洒水车1辆,每日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确保地表湿度减少起尘量;施工工地周围材料堆放场防尘布100%覆盖,配备洒水软管定期对表面进行喷水,防止生成新尘源,且施工区暂不施工的裸露地段地面,采用密目网进行遮盖土方、粉状材料运输车辆100%密闭运输,采取全篷布覆盖,禁止超载,限速行驶,避免物料沿途撒漏,并规划施工材料运输路线与时限,尽量远离居民区,对于无法避绕远离的村镇,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定时洒水,以避免扬尘影响居民生活。施工工地出入口设置与施工车辆相匹配的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轮胎、车身进行冲洗清洁,不得带泥上路,实现施工现场进出车辆100%。运营期:主要为建筑垃圾破碎粉尘,在每台破碎机、筛分机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共5个集气罩,废气经管道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选用符合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及车辆,设置禁鸣标识。定期对施工机械维护保养,保障其正常运转,避免带病作业及空转;加强运输管理,控制运输车辆速度,严禁超载;进场道路入口处设置指示牌加以引导,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启动、鸣号;项目200m范围内有石里村、红庙村、堂上村等居民区声环境敏感点,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段。运营期:应选用低噪设备、预处理破碎车间和制砖车间安装隔音玻璃等隔音消振措施后,加上整个预处理、制砖过程均在封闭的操作车间完成。(5)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建筑垃圾、土方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弃土、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并堆放至临时堆放场,禁止随意堆放、倾倒。运渣车辆按规定必须加盖,不得超载,固体废弃物从收集、清运至弃置应实行严格的全过程管理。运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沉淀泥沙用于场区道路修补或者外售;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禁止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危险废物:该项目应设置了1座危废贮存点(20㎡)。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分类分区暂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要求,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6)环境风险影响保护措施:各区域按规范设置灭火器、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发生火灾事故险情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报告主管,根据事故险情和扑救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措施,如需外援应立即拨打火警 119 告之火灾危险严重程度。

《重庆市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304-500237-04-05-168725》,《巫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7202300012号)》。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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