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办理情况公开表
公开单位:巫山县 (2024年12月13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区县 |
问题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办结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CQ202405280036 |
巫山县两坪乡石龙村三组、五组村民联名反映黄宗龙污染土地和长江水质的犯罪行为。自从2009年5月黄宗龙承包石龙村花栗林场后,林木遭大面积毁坏、卖地修建坟墓,无任何合法批准手续毁林办理蛋鸡养殖场,养殖场粪污直排林地或耕地。产生异味。周围林地和耕地受到污染破坏。粪污排入龙洞沟,流入大宁河并汇入长江造成严重污染环境事故。巫山县生态环境局作出两次行政处罚,分别罚款20000元、165500元。时至今日,污染排放仍在继续。 |
巫山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黄宗龙养殖场因历史原因未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但办有营业执照和防疫合格证。 2.有村民安葬在黄宗龙所承包的土地上,经村委会协调收取了补偿费用,非出卖林地行为。 3.该养殖场厂区周边存在一定异味。 4.该养殖场前期有养殖粪污直排外环境情况,但是没有造成大面积树木死亡和耕地无法耕种。 6.该养殖场前期有粪污直排到自然沟渠情况,经监测,水质明显转好,下游水质均达到Ⅱ类标准。 7.该养殖场已整改到位,目前未发现新增粪污直排痕迹。 |
部分 属实 |
1.及时信息公开,持续做好矛盾双方沟通协调工作。 2.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确保养殖粪污规范处置,加强场内日常消杀管理,减少臭气对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 |
1.督促巫山县景程鑫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周边养殖户保证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粪污有效还田利用或处置到位,加强养殖场内环境消杀和清洁卫生,减少臭味产生。 2.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续跟踪监测龙洞沟水质,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
是 |
无 |
2 |
X3CQ202406010070 |
巫山县两坪乡石龙村三组、五组联名反映黄某龙毁坏林木,污染土地,破坏长江水质及生态平衡。排放鸡粪导致 270 余亩良田荒芜毒害,没得到土壤检测及处理,并在基本农田上大肆修建房屋,售卖墓地及宅基地。水质监测取样不真实。环保局处罚之后排放没得到任何改善。每次的投诉和举报都是不了了之。 |
巫山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黄宗龙修建养殖设施损毁林地约4亩,损毁林木270余株,县林业局已立案调查。 2.县农业农村委于2024年6月3日开展土壤检测,结果未出。黄宗龙承包土地范围内不存在修建宅基地和售卖宅基地现象。 3.县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3月、5月、6月均按规范要求开展水质监测,水质明显好转。 4.2024年3月责令该养殖场限期整改后,相关部门和两坪乡政府多次开展现场核查,粪污资源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新增粪污直排情况。 5.县级相关部门和两坪乡政府多次对该养殖场开展核查指导,县生态环境执法支队于2022年、2024年两次对景程鑫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2024年5月27日巫山县公安局依法对该养殖场法定代表人任泽俊处以行政拘留,已执行完毕。 |
部分 属实 |
1.积极开展宣传引导,持续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2.加强监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化处置养殖粪污。 |
1.督促巫山县景程鑫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保证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粪污有效还田利用或处置到位。 2.县农业农村委已开展土壤检测,重金属6项全部在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范围内。 3.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续跟踪监测龙洞沟水质,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
是 |
无 |
3 |
X3CQ202406050074 |
石龙村3组、5组村民反映巫山国土局却要求石龙村委会出具荒山证明,巫山县林业局毁灭林木死亡证据。黄宗龙把所排鸡粪临时装入抗旱池内,底部渗漏严重,已造成饮水安全。黄宗龙用其他地方律师打官司,法官无视村民提供的证据,裁定起诉无效驳回。 |
巫山县 |
生态 |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 1.县规资局未要求村委会出具任何证明。 2.修建养殖设施损毁林地问题,县林业局已立案调查。不存在毁灭林木死亡证据问题。 3.自2024年3月查处该养殖场以后,相关部门和两坪乡政府多次开展现场核查,粪污资源化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未发现粪污直排及设施泄漏。县生态环境局三次均按规范要求开展水质监测,目前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4.黄宗龙与村民存在林场土地承包经济纠纷,黄宗龙委托的代理律师属正常个人问题。该纠纷已经过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原告村民诉求被驳回。 |
部分 属实 |
1.持续做好矛盾双方沟通协调工作。 2.加强监管,落实环境保护措施,规范化处置养殖粪污。 |
1.督促巫山县景程鑫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正常运行,粪污有效处置。 2.巫山县生态环境监测站持续跟踪监测龙洞沟水质,下游溪沟及大宁河水质达到Ⅱ类标准。 |
是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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