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暂停营业公告
巫山云鸿医院向我委提出暂停营业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现批准同意其暂停营业三个月,暂停营业时间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5月6日,暂停营业期间该医疗机构不得开展任何诊疗活动。现公告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巫山云鸿医院
医疗机构登记号:55904449-350023715A1002
法定代表人:夏云鸿
机构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平湖西路299号江临天下6号楼
在公告暂停营业期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巫山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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