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事人的听证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公开举行行政处罚听证。现将有关事由公告如下:
一、案由:巫山县景程鑫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案
二、当事人:巫山县景程鑫龙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三、听证时间:2025年4月22日上午9:30
四、听证地点:巫山县林业局小会议室(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106号)
五、旁听事项:
1.参加旁听人员请于2025年4月21日前提出旁听申请。申请书应包括旁听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同时一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旁听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旁听。
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中路106号林业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23-57682139。
特此公告。
巫山县林业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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