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
关于2024年巫山脆李老果园提质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申报指南
为进一步推动全县脆李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巫山县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第二批实施方案》、重庆市脆李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相关要求,我县计划实施巫山脆李老果园提质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现特向全县发布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为100亩以上脆李连片、投产的农业企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经营主体。项目实施主体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申报主体须提供经营主体相关证件材料。
2.同年度建设相同内容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
3.申报主体财务健全(农业企业、合作社、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需提供资产负债表)。
二、资金使用方式
根据产业集群项目资金使用方案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采取直接补助、先建后补等方式对相关主体给予支持,经营主体单个项目中央资金与自筹资金比例达到 1:3以上。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补助标准
1.项目名称:2024年巫山脆李老果园提质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1建设地点:巫山县脆李主产乡镇
1.2建设内容:重点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
1.3项目支持重点环节: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地方整合及自筹资金用于绿色标准化生产、土壤改良、基地管理、农资农机购置等建设内容。
1.4项目补助标准:中央财政资金补助标准600元/亩;(1)新建蓄水池:≤200m3,500元/m3;200m3-500m3,400元/m3。(2)新建采摘道:1m宽硬化采摘道,90元/m。(3)采运轨道:160元/m(含机头,根据地形每500m配备1个机头)。各支持环节按申报设计据实核定,不超过本支持标准。地方整合及业主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补助资金的3倍即1800元/亩,(可含当年度市县两级财政补助资金)。
1.5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拟在2024年度重庆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中予以保障落实。
四、资金拨付
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使用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五、申报材料
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填报附件资料。由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初审纳入申报主体后,由项目实施主体编制并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及投资预算。同时,各项目实施主体均需提供项目前期流程资料,以确保项目的可实施性及准确性。
六、申报要求
1.申报时间。本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材料递交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评审。由县果业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对实施主体提交的实施方案及预算、绩效目标等材料进行评审。
3.资料报送。巫山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平湖西路402号)
联系人:黄勇, 联系电话:023-57613361
附件:重庆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建设项目申报表
附件:
重庆脆李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建设项目申报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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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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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规模及基础设施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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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建设内容、投资估算 |
中央资金建设类容:
自筹及配套资金建设内容: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自筹及配套资金万元。 | ||
所在乡镇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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