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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日期:2025-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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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问题

专项整治的公告

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和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游客合法权益,根据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巫山县文化旅游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此类问题投诉举报方式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一)规范市场秩序打击无证导游、虚假宣传、强迫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二)保障游客权益维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杜绝强制购物、价格欺诈等损害游客利益的行为。

(三)构建长效机制。完善监管体系,推动行业诚信建设,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重点

(一)导游执业乱象

1. 无证执业。未取得导游(讲解员)证或伪造、冒用、租借证件从事导游活动的违规行为。

2. 服务违规。包括辱骂、侮辱或威胁游客,擅自变更行程、甩团等违规行为。

3. 虚假宣传。夸大服务内容、虚假承诺行程安排,误导游客参团等违规行为。

4. 讲解违规。在讲解中发表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的言论或存在为推销产品哭穷卖惨的言行。

(二)强制消费行为

1. 合同陷阱。合同条款模糊、价目不透明,存在暗示或强制消费的陷阱。

2. 低价诱骗。以“零团费”“低价游”吸引游客后强制购物或推销高价商品。

3. 行程欺诈。实际行程与合同不符,擅自增加自费项目或购物点。

4. 强制消费。以言语威胁、虚假承诺等方式强迫游客购买自费项目或参与购物活动。

三、整治措施

(一)畅通举报渠道。关于旅游的意见、建议和投诉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反映。针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通过下列方式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23-57681844;举报邮箱:wswlwhgk@163.com;来访接待或信件邮寄地址:巫山县高唐街道广东东路333408室,邮政编码(404700)。鼓励广大市民和游客实名举报并提供证据。

(二)强化监管执法。文旅、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黑导游”和非法旅行社,对查实的无证导游、强制消费等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三)完善行业规范。要求旅行社明确行程安排、费用明细,禁止隐含强制消费条款,推动导游收入与服务质量和游客评价挂钩,减少对购物回扣的依赖。

(四)建立长效机制。扎实开展年度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常态化行业监管和联合执法,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将违规企业和导游纳入黑名单,限制其从业资格。

四、温馨提示

举报人需提供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及具体情况,并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处理。我们郑重承诺,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于被查实的黑导游和强制消费行为,我们将依法依规对涉事人员及旅行社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请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并及时举报。

巫山县文化旅游委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和强制消费行为,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希望各旅行社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能够积极参与监督,共同推动巫山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54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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