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巫山县2023年创建“无小耳朵”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境外卫星电视管理工作,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监管,规范全县广播电视频道频率管理秩序,2023年5月29日,巫山县文化旅游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巫山县2023年创建“无小耳朵”小区实施方案>的通知》,现为您对此文件作出解读:
一、什么是“无小耳朵”社区?
“小耳朵”是指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也就是俗称的“小锅儿”。“无小耳朵”社区即是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保证社区达到“六无”标准。2023年“无小耳朵”社区创建点有三个,分别是高唐街道飞凤社区、翠屏社区和龙门街道聚鹤社区。
二、什么是“六无”标准?
“六无”标准,即小区内无非法生产、无非法安装、无非法使用“小耳朵”、无非法储存“小耳朵”库房、无非法“小耳朵”小广告印制点。
三、如何处罚非法销售、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2倍以下的罚款。
非法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且拒不拆除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抗拒、阻碍管理部门依法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进行管理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四、如何开展“无小耳朵”社区创建工作?
整个创建工作一共分为五个步骤。1.前期准备:摸底工作,确定参与创建试点的小区名单。2.宣传发动:县文化旅游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集中宣传;各物业管理公司营造宣传氛围,进一步提高社区群众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3.自查自纠: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居委会楼栋网格员和物业公司对创建小区进行走访排查,查清底数,做好登记和信息上报、上门宣传或说服教育等工作。4.集中整治:由县文化旅游委牵头,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开展共同执法专项行动。5.成果巩固:对开展“无小耳朵”小区创建工作实行长效管理,防止反弹现象。
五、巫山县文化旅游委在2023年“无小耳朵”社区创建工作中做了什么?
按照《重庆市境外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重庆市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巫山县文化与旅游发展委员会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在飞凤社区、翠屏社区、聚鹤社区开展集中宣传3次,在红椿乡、两坪乡、大昌镇、双龙镇、龙溪镇等乡镇入户走访和随机检查辖区内店铺及居民,社区(村)网格员深入居民家中宣传、摸底登记,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张贴公告20份,将广播电视法律、法规深入传达至居民心中,有效确保了工作落地落实。开展集中整治3次,积极动员私装户主动拆除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共出动检查人员100余人次,组织自行拆除、收缴卫星接收设施20套,目前3个社区内均达到“六无”标准,“无小耳朵”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实效。联合广电网络公司推出“重庆有线”优惠政策,创建社区主动拆除“小耳朵”的居民均可享受“重庆有线”免安装费政策、办理29.00元/月的“重庆有线”优惠业务,目前已办理17户,有效确保了居民观看有线电视的问题,进一步丰富居民文化生活。
接下来,县文旅委将继续与相关责任部门携手推进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借助自有宣传媒介、应急广播等平台积极扩大宣传,有序推进“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进一步确保全县无非法销售、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备。同时通过巡视、暗访、定期报告和不定期执法等方式,对创建社区管理工作进行沟通交流、协调指导,实现对“无小耳朵”社区(村)创建长效管理,防止反弹现象,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持续巩固创建成果,确保我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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