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无障碍 关怀版 繁體版 智能机器人 网站支持IPv6
[索 引 号]
11500237MB1850066T/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医保发〔2023〕55号
[ 标  题 ]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10-23
[ 发布日期 ]
2023-10-25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分享:
打印:
字号: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转发《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巫山医保发〔2023〕55号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重庆市医疗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渝医保发〔202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负责指导完成辖区内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收费和医保支付标准调整事宜。

                     巫山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信扫一扫:分享

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

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