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719N/2023-000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发字文号 ]
巫山农发〔2023〕125号
[ 标  题 ]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10-09
[ 发布日期 ]
2023-10-09
[ 有 效 性 ]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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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属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9号)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对县农业农村委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决定,对《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培育与扶持巫山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巫山农发〔202346《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的通知》(巫山农发〔2022119进行废止,废止时间从印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10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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