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水利许可〔2022〕16号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山县水利局(水利站):
你站《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请示》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204-500237-04-01-957396)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对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位置及规模
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位于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村,由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两部分组成。
基础设施完善:道路路面改造1.091km,人行道混凝土硬化1171.6㎡,公厕1座;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1栋移民住房外立面及部分院落整治,庭院灯56盏,绿化150.91㎡,宣传文化景墙38.13m,垃圾收集点10座,以及配套健身、座椅等附属设施。
二、工程布置及设计
1.龙塘村:对龙塘村1社21户移民住户建筑进行改造。
人行道混凝土硬化1171.6㎡,道路亮化(路灯)20盏,道路美化(绿化)150.91㎡;成品宣传栏3个、成品坐凳5个、文化景墙38.13m;健身配套设施1项;新建垃圾收集点2处;新建9.24㎡公厕1座。
2.龙早村:龙早村涉及的四个移民点,人居环境均已整治,道路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增道路亮化(路灯)36盏;新建垃圾收集点8处。
原则同意工程布置及设计。
三、工程施工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
四、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评价
(一)环境影响评价
原则同意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二)水土保持
原则同意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及定额符合现行规定,取费计算基本合理,内容和深度满足本阶段要求。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17.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9.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97万元,基本预备费17.00万元。最终概算投资以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批复为准。
六、其他
本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遵循了工程相关规定,基本满足编制要求,资料比较翔实,技术方案和措施符合当地实际,项目经济合理、方案可行、效益显著,建议尽早建设。请在项目建设期间按照本报告及相关规程规范安全施工,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做好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附件: 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巫山县水利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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