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735C/2022-00163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水利局
[ 发字文号 ]
巫山水利许可〔2022〕16号
[ 标  题 ]
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 成文日期 ]
2022-10-21
[ 发布日期 ]
2022-10-21
[ 有 效 性 ]

巫山县水利局关于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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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山水利许可〔202216



巫山县水利局

关于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

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巫山县水利局(水利站):

你站《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的请示》和相关资料(项目代码:2204-500237-04-01-957396收悉。结合我局组织专家对该项目的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现对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准予行政许可。

一、工程位置及规模

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位于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村,由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两部分组成。

基础设施完善:道路路面改造1.091km,人行道混凝土硬化1171.6㎡,公厕1座;

人居环境综合整治:21栋移民住房外立面及部分院落整治,庭院灯56盏,绿化150.91㎡,宣传文化景墙38.13m,垃圾收集点10座,以及配套健身、座椅等附属设施。

二、工程布置及设计

1.龙塘村:对龙塘村121户移民住户建筑进行改造。

人行道混凝土硬化1171.6㎡,道路亮化(路灯)20盏,道路美化(绿化)150.91㎡;成品宣传栏3个、成品坐凳5个、文化景墙38.13m;健身配套设施1项;新建垃圾收集点2处;新建9.24㎡公厕1座。

2.龙早村:龙早村涉及的四个移民点,人居环境均已整治,道路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增道路亮化(路灯)36盏;新建垃圾收集点8处。

原则同意工程布置及设计。

三、工程施工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方案。工程施工总工期为8个月。

四、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评价

(一)环境影响评价

原则同意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

(二)水土保持

原则同意水土流失的防治措施。

五、工程投资

本工程概算编制依据及定额符合现行规定,取费计算基本合理,内容和深度满足本阶段要求。本工程概算总投资为417.9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9.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0.97万元,基本预备费17.00万元。最终概算投资以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批复为准。

六、其他

本工程初步设计报告遵循了工程相关规定,基本满足编制要求,资料比较翔实,技术方案和措施符合当地实际,项目经济合理、方案可行、效益显著,建议尽早建设。请在项目建设期间按照本报告及相关规程规范安全施工,并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做好项目建后管护工作。


附件: 巫山县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专家审查意见


                           巫山县水利局

                                                      202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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