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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2370086616986/2023-00649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财政局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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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农业资源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改善的责任;拟订全县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承担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指导工作;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利用;拟订全县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承担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根据审批权限,负责主管产业建设的项目申报、立项和管理;管理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国际经济、科技交流与合作;研究提出农业机械化发展方向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引导农业机械产品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承担种植业、畜牧业、渔业、饲料工业等产业的行业管理和国有良(原)种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动植物内检(不含森林植物内检)和动物防疫工作,组织实施疫情监测与防控;负责统筹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向上申报项目;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综合开发的合作与交流;负责农药、鼠药经营标识、质量监管和使用环节安全管理及事故防范工作;负责渔船和渔港水域的安全监管;研究、制定种植业防灾、减灾、避灾等增产增收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管理委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和社会保障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巫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下设单位十六个,分别为巫山县农业农村委(本级)、巫山县果品产业发展中心、巫山县农业综合开发中心、巫山县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植物检疫站、巫山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巫山县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巫山县畜牧产业发展中心、巫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巫山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巫山县特色经作生产管理中心、巫山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巫山县水产管理站、巫山县植保站、巫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巫山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巫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站、巫山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1,307.04万元,支出总计31,307.0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64.93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增加,同时项目进度加快。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0,00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90.51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增加,同时项目进度加快。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268.73万元,占94.2%;其他收入1,737.95万元,占5.8%。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300.36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0,040.35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384.69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增加,同时项目进度加快。其中:基本支出3,913.98万元,占13%;项目支出26,126.38万元,占8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266.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19.76万元,下降32.9%,主要原因是三峡库区绿化项目、退耕还林巩固成果项目竣工结算完成支付,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386.1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78.98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增加,同时项目进度加快。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7,768.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2.12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增加,同时项目进度加快。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01.94万元,增长60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长江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农民培训、社会化服务、高标准农田、市级产业园项目资金、产业集群项目资金、脆李推介专场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专项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7.39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7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9.81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增加,同时项目进度加快。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04.57万元,增长600.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长江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农民培训、社会化服务、高标准农田、市级产业园项目资金、产业集群项目资金、脆李推介专场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专项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14.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1.01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三峡库区绿化项目、退耕还林巩固成果项目竣工结算完成支付,结转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8.78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0.21万元,增长24.3%,主要原因是部门新调入人员,年中追加“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抚恤金、健康休养费等,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74.13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8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部门新调入人员,卫生健康支出增加。

(3)节能环保支出865.41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5.41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农业执法支队年中追加水产保护工程项目。

(4)农林水支出25,738.21万元,占9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755.26万元,增长762.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种粮大户补贴、长江面源污染、土壤污染综合治理、农民培训、社会化服务、高标准农田、市级产业园项目资金、产业集群项目资金、脆李推介专场的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专项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174.65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9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部门新调入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03.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81.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1.78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中人”一次性退休补贴、抚恤金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421.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57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培训、办公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50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巫山县巫峡-两坪柑橘、脆李产业连片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及巫山县大昌-平河柑橘、脆李产业连片示范区建设项目资金。本年支出50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1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支付三峡后续项目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9万元,下降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落实公务车辆管理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7万元,增长5.0%,主要原因是下乡指导脆李、柑橘等技术管护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6.59万元,主要用于下乡指导农业专业技术、检查农业产业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9万元,增长20.4%,主要原因是下乡农业技术指导、检查农业产业项目增多,预算增加 。较上年支出数增加7.85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下乡指导脆李、柑橘等技术管护增多,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6.6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上级部门、区县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学习交流等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8万元,下降59.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公务接待支出,减少公务接待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78万元,下降46.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2辆;国内公务接待136批次71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2.7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0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46万元,下降9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减少了脆李柑橘开园节活动组织召开的一类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79.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28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农业执法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7.1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护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28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压减开支,机关运行成本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9.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4.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718.0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46.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01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012.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8.3%。主要用于采购农药、化肥、农业社会化服务、采购柑橘种苗及央视广告投放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和9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4项,涉及资金26,126.38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开展绩效自评报告和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部门无绩效自评结果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有一个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林   023-5768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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