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巫山县水利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为县水利局管理的所属事业单位共11个,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规定:(一)巫山县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中心,为县水利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职责任务:一是贯彻落实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负责三峡库区移民政策咨询,移民培训就业等相关管理工作等。(二)巫山县水行政执法支队,一是贯彻执行水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依法开展水利相关违法活动巡察,受理水利相关违法行为的举报,依法查处水利相关的违法案件等。(三)巫山县水利管理站,职责任务:一是贯彻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参与草拟全县城乡水利规划、安全饮水规划等工作,协助开展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等。(四)巫山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发展中心,职责任务:一是贯彻执行农村水电电气化相关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二是参与草拟全县农村水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县河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等。(五)巫山县水文水质监测站,职责任务:一是贯彻落实水文水质监测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参与全县水文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等。(六)巫山县水土保持管理站,职责任务:一是承担全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督管理和监测评价、预报、公告等工作。二是参与草拟治理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与水土保持有关的技术规程、规范及规章制度并推动实施等。(七)巫山县河道管理站,职责任务:一是贯彻落实有关河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承担全县河道管理与保护等工作,协助查处管理范围内的涉河案件等。(八)巫山县燎原水库管理站,职责任务:一是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承担燎原水库水源地保护和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渠、放水闸及相关设备设施的管理与维护工作等。(九)巫山县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更名为巫山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职责任务:一是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承担全县水利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测和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等。(十)巫山县放马大堰管理站(渝北东大灌区巫山片区管理处),职责任务:职责任务:一是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承担放马大堰、渝北东大灌区的日常管护工作,协调千丈岩水库防洪、供水、农田灌溉等工作等。(十一)巫山县新花水库管理站,职责任务:一是贯彻落实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是承担新花水库水源地保护和水库大坝、溢洪道、输水渠、放水闸及相关设备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县水利局机构数量1个,为县级直属机构,内设9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党建与退休干部工作办公室)、规划计划科、水政水资源科(行政审批科)、财务审计科、水利工程建设监督与运行管理科、河道管理与水文水旱灾害防御科、水生态建设与河长制办公室、农村水利水电水保科(巫山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三峡后续与移民安扶科,下设11个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数9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参公及事业编制73人),实有在职人员95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巫山县移民工程和移民资产管理中心、巫山县水行政执法支队、巫山县水利管理站、巫山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发展中心、巫山县水文水质监测站、巫山县水土保持管理站、巫山县河道管理站、巫山县燎原水库管理站、巫山县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巫山县放马大堰管理站(渝北东大灌区巫山片区管理处)、巫山县新花水库管理站。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2,514.53万元,支出总计22,514.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14.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2,514.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2,514.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14.53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2,514.5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22,514.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其中:基本支出2,316.15万元,占10.3%;项目支出20,198.38万元,占89.7%。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本部门2022年度末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514.5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2,514.5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51.3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94.49万元,增长23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水利救灾抗旱资金4368万元,双树水库、农业水价改革、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资金392万元,国家水保重点工程埠头、段家小流域等项目资金93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04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1.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51.3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94.49万元,增长238.4%。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水利救灾抗旱资金4368万元,双树水库、农业水价改革、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资金392万元,国家水保重点工程埠头、段家小流域等项目资金93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04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度末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72.05万元,占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09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追加水库后扶移民监测评估与绩效评价10万元,移民直补资金49万元,巫山县巫峡镇跳石村笔架山危岩避险搬迁16万元等资金。
(2)卫生健康支出95.82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3.50万元,下降12.3%,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变动,退休8人。
(3)农林水支出7,992.19万元,占9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33.59万元,增长308.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水利救灾抗旱资金4368万元,双树水库、农业水价改革、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等资金392万元,国家水保重点工程埠头、段家小流域等项目资金93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0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91.27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69万元,下降11.4%,主要原因是职工人员变动,退休8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16.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1.3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204.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4.8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86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63.2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本年支出13,863.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863.22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3.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6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7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39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及前期工作、防汛抗旱与抢险救灾、水利工程勘察、农村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水文测报工作以及执行日常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路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运行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车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5.3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
公务接待费8.3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56万元,下降44.0%,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8.34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57批次9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0.6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5.0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9.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95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4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电话费及公务员通讯补助23.08万元、职工出差及下乡检查工作差旅费21.73万元、职工教育培训费19.95万元、下乡检查工作租车费用36.16万元、涉水宣传及伙食团开支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9.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下属二级单位未独立编制决算,没有汇总节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3.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2.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7.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5.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87.4%。主要用于采购对152个雨量站、13个水位站、7个水文站以及山洪灾害和水文监测预警系统进行设备运行维护、测报整编水文资料。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和6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8项,涉及资金47669.2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部门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局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巫山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单位重庆市巫山县2021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李小苓 023-57687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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