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500237709411624C/2021-0185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字文号 ]
[ 标  题 ]
重庆市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19-11-22
[ 发布日期 ]
2019-11-22
[ 有 效 性 ]

重庆市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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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巫山县大溪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大溪乡是独立报送单位报表的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大溪乡政府辖6个行政村,一个居委会,全乡人口12462人,辖区面积76平方公里,人均纯收入9300元。乡政府下属机关有两站两所,乡卫生院,小学,农商行,邮政,派出所9个单位。

(二)机构设置。大溪乡共有在职职工34,其中公务员24人,参公人员6人,社保所2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5人,文化广播站1人。行政退休2人,事业退休2人。遗属5人。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不是独立核算单位,共同列入政府机关核算。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无。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无。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按期完成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3,978.52万元,支出总计3,978.5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2.44万元、增长56.2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投入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3,767.69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584.72万元,增长72.59%,主要原因是扶贫道路建设、农村居民点安置、三峡库区基金等投入力度加大。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52.10万元,占99.59%;其他收入15.59万元,占0.41%。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0.83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3,876.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3.21万元,增长72.80%,主要原因是扶贫道路建设、农村居民点安置、三峡库区基金投入力度加大。其中:基本支出707.82万元,占18.26%;项目支出3,168.67万元,占81.7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77万元,下降66.30%,主要原因是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52.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2.90万元,增长74.58%。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城乡社区、农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科目收入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中主要是农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收入增加,其中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44.15万元,增长364.4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2944.15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77.0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85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09.82万元,增长71.76%。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城乡社区、农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科目支出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主要是农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45.15万元,增长376.9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支出预算3045.15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6.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2.97万元,下降71.73%,主要原因是弥补政府基本运转及人员经费的不足,支出了116.9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8.15万元,占18.9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9.09万元,增长82.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招商引资124.3万元,脱贫攻坚工作经费及驻村工作队经费、调资等共计204.7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92万元,占0.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3)教育支出0.60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20.00%,主要原因是小学教育支出增加。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45万元,占0.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3万元,增长47.13%,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文化免费开放经费6.23万元。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78.94万元,占4.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85万元,增长100.85%,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老年福利、灾害生活救助等89.85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12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7万元,增长1.5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计划生育服务费0.57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5.55万元,占0.1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10.91%,主要原因是军营排污项目完工减少。

(8)城乡社区支出48.13万元,占1.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13万元,增长200.81%,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危房改造资金32.13万元。

(9)农林水支出2,755.05万元,占71.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6.34万元,增长1,286.47%,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道路建设、防汛抗灾、扶贫搬迁资金。

(10)交通运输支出3.62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9.5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9.93万元,占0.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3万元,增长66.28%,主要原因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37.09万元,占0.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1万元,增长39.54%,主要原因是增加农村危房改造投入。

(13)其他支出3.55万元,占0.0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4.4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8.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79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调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56.73万元、津贴补贴81.06万元、奖金97.23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30.35万元、绩效工资54.05万元、其他62.24万元等。公用经费145.7万元,较上年增加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以及脱贫攻坚工作接待大幅度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17.56万元、印刷费4.59万元、咨询费4.33万元、维修费3.45万元、邮电费15.41万元、差旅费30.44万元、公务接待费2.41万元、劳务费2.1万元、福利费3.1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12万元、委托业务费20.85万元,其他38.3万元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2.2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3.88万元。本年收入1,804.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6.84万元,增长73.8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了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及经济发展、三峡工程后续、消防设施整改共766.84万元。本年支出1,813.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3.08万元,增长74.3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了移民补助、基础设施及经济发展、三峡工程后续、消防设施整改共773.08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3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0万元,下降20.7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77万元,增长13.0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06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万元,下降13.33%,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3.13%,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公务接待费7.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6万元,下降27.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03万元,增长38.9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工作检查需要。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02批次1,8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0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8万元,增长4.83%,主要原因是增加脱贫攻坚差旅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758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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