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巫山县龙门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通知
龙门街道办发〔2023〕16号
各科室(中心、站所),村(社区)、相关单位:
《龙门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已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巫山县龙门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龙门街道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我街道有效地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编制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渝北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
(三)基本原则。
实行街道办事处行政领导负责制,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的原则。
(四)实施责任。
1.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防汛抗旱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本预案的规定和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本预案的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
2.对拒不执行本预案本街道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的防汛调度方案或防汛抢险指令的,视情节和危害后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二、基本情况
(一)基本概况。
本街道位于巫山县城郊结合部新区规划范围,共3个社区,1个行政村,总面积17.2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万人左右。境内有长江、大宁河穿越而过,山坪塘3个。
(二)防御分析。
本街道山洪灾害主要表现为突降暴雨导致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等,尤其是梨早村部分社等。
根据各危险点的具体情况,我街道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对可能危及群众生命财产的区域,街道和社区干部及时做好农户思想工作,并限期搬迁至附近安全地带建房,在规定时间内迁出危险区域。同时制定了防灾预案和救灾措施,加大力度向群众宣传山洪灾害防御常识,并对辖区内的水利工程进行了除险加固、疏通。
(三)险区划分。
本街道可能发生山洪灾害区域分布于梨早村,其他区域为相对安全区。
三、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
为精简机构,由龙门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山洪灾害防御工作,指挥长由办事处主任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水利、武装、安全的领导担任,成员为社服中心、应急办、党政办、规建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财政办、派出所和各社区等部门负责人。
(二)办事机构及工作组。
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经发办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党政办、规建办、民政和社区事务办、财政办、派出所和社服中心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成立监测组、信息组、转移组、调度组、保障组、抢险组等工作组,人员职责如下。
监测组:负责人粱丹泥,负责监测辖区各村居辖区雨量,山坪塘、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
信息组:负责人熊厚林,负责对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及时为领导指挥提供决策依据。
转移组:负责人罗亚军,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确保一个也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及新临时住房房源衔接的工作。
调度组:负责人朱德祥,负责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等。
保障组:负责人刘大鸿,负责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
抢险组:负责人黄显林,负责在紧急情况下调动人员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
信号发送员:负责人黄浪,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和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
各农村社区成立以居委会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并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5人)。各社区要落实降雨、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信号发送员至少1名,并在每年汛前将花名册报街道备查。
四、监测预警
(一)临界值。
根据我街道历史上发生山洪灾害时的降雨、水位值,综合分析本辖区暴雨、洪水特性,确定本街道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水位值如下:降雨量为1小时降雨量≥45mm。
(二)实时监测。
各社区监测人员负责本地范围的降雨、水位、山坪塘险情、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的监测工作,努力做到群测群防。对易发生山洪灾害区域、沿溪河两岸、农村危旧房等,要明确防御责任人。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发现险情及时做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
建立完善“社区—组—员”三级监测系统,依靠区级气象、国土、水利等部门的预报,采用电话、广播、信息发布、徒步面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山洪灾害信息通信。
(三)预报预警。
1.预警内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河库及山坪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
2.预警启用:当接到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天气预报时,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超过临界值雨量时,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当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及时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当河库及山坪塘堤防等防洪工程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立即发布相关信息,并做好各项防御准备工作。
对进入预警状态的灾点要严密监测,并及时向所在社区、组通报有关情况。
3.预警发布: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发布警报。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按街道→社区→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如遇紧急情况(如滑坡、河库及山坪塘溃坝等),社区可直接报告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4.预警方式: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电视广播、电话、短信等),报警信号(如铜锣、手摇报警器、口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由各社区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
五、转移安置
(一)各社区根据汛前检查确定的危险点,明确一旦遇到险情需要转移的人员名单。
(二)转移时应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为单位,有组织转移为主。
(三)各社区在汛期要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地点有无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路线,转移时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两侧方向转移。
(四)各社区要将转移路线、地点、时机、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制作成明白卡发放到每户。
(五)转移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由社区干部和街道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并做好群众的宣传解释工作。
六、抢险救灾
(一)街道和各村社区要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群众的防灾意识。
(二)汛前街道和各村社区要落实抢险救灾的物资准备、资金准备和救助装备准备等。
(三)汛前街道和各社区要确定抢险救灾方案,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
(四)一旦发生险情,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政府报告的同时,街道和社区应急抢险队立即投入抢险救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按照《防洪法》规定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
(五)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各社区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六)发生灾情,首先要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如有人畜伤亡,要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尸体。对紧急转移的人员要做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搞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同时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七、保障措施
(一)汛前检查。
汛前,各社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二)宣传教育及演练。
1.利用会议、宣传栏、墙报标语等形式,向辖区居民广泛宣传本预案和山洪灾害防御常识。
2.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
3.组织居民开展安全转移实战演练。
(三)值班制度及纪律。
1.汛期(4月15日至9月30日),街道和各社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及时处理日常事务。重要情况及时逐级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瞒报、不漏报。
八、附则
各责任人要落实各项责任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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