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街道办发〔2021〕53号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关于印发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高唐街道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巫山县高唐街道办事处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高唐街道2021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巫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巫山防发〔2021〕9号)要求,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街道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街道安全委员会定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3 月,在全街道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围绕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全国、市、县两会等重大活动和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要场所和薄弱区域,分类施策、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二、组织机构
街道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事处主任魏珉任组长,宣传委员郑宏任副组长,各社区居委会、机关各科室、街道直属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于街道应急办,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和沟通联络等日常工作。
三、工作原则
坚持街道主导,切实把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指挥调度和检查督导,统筹推进工作落实;坚持综合治理,加强消防管理和火灾防范,强化协作配合;坚持群防群治,严格落实地灾“四重”网格化管理,加强对既有和新生地质灾害点的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重点场所严防严控措施
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社区配合相关单位要组织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中各自牵头的整治重点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逐栋明确高层建筑管理单位、消防设施维保单位和住宅楼栋长,并在醒目区域公示。以社区为单元,对“生命通道”严重堵塞小区(道路),“一小区一对策”开展整治;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生命通道”联合执法。健全高层建筑滚动排查机制,加大老旧高层住宅、使用功能复杂的“混合体”老旧高层建筑、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老旧高层建筑排查力度,对占堵生命通道、消防设施瘫痪、违规开设餐饮娱乐场所、消防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分类实施整治。2021年年底前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确保限期销号。
(二)加强重点对象消防安全风险管控
1﹒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社区要指导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自查排查。重点围绕容易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易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2﹒加强涉疫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各社区积极配合县卫生健康委、县经济信息委、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结合疫情防控实际,对定点医院、集中隔离点、疫苗接种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涉疫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重点纠治电器使用、供氧供气、压力容器等问题,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及时清理可燃物品,落实值班值守、消防设施检查维护、重点部位火灾防范等措施。对因防疫需要临时关闭的安全出口,督促单位落实专人值守,确保紧急情况人员及时安全疏散。
(三)抓好新业态新领域消防安全风险防范
1.在元旦、春节、元宵节前后,各社区要组织对人流物流集中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紧盯烟花焰火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电气线路敷设等环节,督促落实防范措施。
2.各社区和物管单位要及时制止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进楼入户、堵塞疏散通道、飞线充电等行为。
3.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各社区要分时段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前置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四)遏制小单位小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建强基层力量。各社区结合本辖区经济、人口和火灾风险状况,因地制宜设立多种形式防火力量,由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调度使用。
2﹒强化隐患整治。各社区及公安派出所开展工业企业、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老旧小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外墙门窗安装铁栅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取暖等问题。
3﹒加大执法力度。加大消防安全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
4﹒强化消防宣传。各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围绕“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主题,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制作发放知识类消防安全海报,组织网格力量、物管单位开展“敲门行动”,上门入户宣传消防常识,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居住场所,结合邻里守望、帮扶关爱行动,建立紧急情况下社区安全疏散互助机制。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1年12月5日前)。各社区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12月6日至2022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统筹、协作,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2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各社区、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整治措施,强化检查督促,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统筹推进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强化协作,落实责任。各社区及直属各单位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督导问责,务求实效。街道将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各社区居委会、直属各单位要及时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各社区要及时上报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至街道应急办,并于每月21日报送当月工作小结,2022年3月21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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