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巫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创建规划(2022—2028年)的通知
巫山府发〔202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巫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2022—2028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巫山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巫山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规划
(2022—2028年)
前 言
巫山县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重庆的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两次亲临重庆视察并先后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要求重庆保护好三峡库区和长江母亲河,建设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巫山县委县政府始终牢记总书记嘱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牢把握“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重庆市“一区两群”等重大战略机遇,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道路,努力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展现表率、体现担当、发挥作用,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名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等称号,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有关要求,巫山县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有序推进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
本规划依据《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环办〔2020〕8号)、《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巫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编制,是指导巫山县创建市级和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专项规划,是开展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申报、监督管理、巩固提升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一章 创建工作基础与面临的形势
一、区域特征
(一)区位条件良好
巫山县地处我国西部地区东缘,处于长江经济带战略通道上,位于西南山区、四川盆地东缘、三峡库区腹心、重庆市最东端,幅员面积2958平方公里。巫山县东邻湖北省巴东县,南接湖北省建始县,西抵奉节县,北倚巫溪县和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处于东经109°33′15″—110°11′45″,北纬30°45′05″—31°28′42″,属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外围区域,居于重庆市“一区两群”发展新格局中的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东部边缘地带。巫山是渝东门户,长江历来均为四川盆地进出便捷水运通道,拥有渝宜高速、国道G347、国道G348、省道S102、省道S201等主要公路干线,巫山-巫溪高速和奉节-建始高速(巫山段)开工建设,2019年巫山机场通航,2022年郑渝高铁通车,全县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5000余公里,客运吞吐量达到1000万人次,货运吞吐量增长至1050万吨,基本建成现代化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网,渝东门户“水陆空铁”综合交通枢纽初步形成。
(二)历史人文丰厚
巫山因上古唐尧时代尧帝御医巫咸得名,自秦昭襄王三十年(公元前277年)置县以来,已有近2300年建制史。巫山是文化名县,自然的造化、历史的积淀、文化的交融成就了这片山清水秀美丽之地,204万年前龙骨坡“巫山人”从这里起步,成为亚洲人类的发源地;5000多年前“大溪人”在这里渔猎,成为新石器文化的代表。历代《神女赋》《高唐赋》《竹枝词》等名诗名赋近千首,历史悠久的巫文化、巴楚文化、神女文化和移民文化独具风采,“龙骨坡抬工号子”进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特色生态文化持续传承。
(三)自然环境优越
巫山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拥有“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三峡红叶、四季云雨”的绝美山水颜值,森林覆盖率高达67.6%。巫山是“中国天然氧吧”,位于神奇北纬30°线上,长江经济带、秦巴山区、三峡库区三区气候融合,大巴山、巫山、七曜山三大山脉交汇,地处亚热带季风性湿润地区,雨量充沛,湿度宜人,无霜期长,日照充足,夜雨绵绵,云雨多姿,境内海拔175—2680米,森林覆盖率高,年平均及适游期负氧离子平均浓度均在1000个/立方厘米以上,是人居康养胜地和优质特色农产品产地。拥有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部分纳入湖北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和重庆江南市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拥有重庆巫山小三峡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重庆巫山大昌湖国家级湿地自然公园、重庆巫山梨子坪市级森林自然公园和重庆巫山神女市级地质自然公园4个自然公园,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区域面积36.43%,位居全市前列。
(四)资源赋存独特
巫山是资源富县,长江三峡之巫峡俊秀著称天下,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被誉为“中华奇观”“天下绝景”,神女峰闻名天下并成为历代诗人的不绝咏唱,大昌古城整体搬迁原貌复建后风采依旧。独特的巫山雨云气候,孕育出巫山脆李、庙宇党参、巫山恋橙、巫山神茶、大溪粉条、高山优质米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是优质生态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拥有三峡水库国家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基地,肩负着水土保持、南水北调、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战略任务。五里坡国家自然保护区纳入神农架世界自然遗产,生物多样性异常丰富,现有维管植物196科894属2646种,有野生动物29目94科252属423种,鱼类10目24科174种。境内山地占96%,河流落差大,山区水能、风能和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产业齐聚。
(五)社会事业繁荣
巫山是欠发达县,曾经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早期因三峡工程淹没搬迁人口占总人口的15%,而今以“下庄精神”为代表的脱贫攻坚精神引领巫峡儿女高质量实现“脱贫摘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的解决。2021年全县常住人口46.4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0.74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4.68%。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878元,比上年增长9.7%,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706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11元。全县科教文卫体基础设施配套,成功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合格县、全国健康促进县、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县,巫山博物馆获评国家二级博物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5%以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就业及住房等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幸福渝东门户民生福祉实现新进步。
(六)发展潜力巨大
2021年地区生产总值208.80亿元,为农业大县和旅游强县。已形成“1+3+2”(山羊+烤烟、脆李、中药材+柑橘、核桃)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体系,“巫山脆李”品牌价值已达19.18亿元;全面战略性关停煤矿开采,换取生态全域生态旅游发展,“神女恋城·红叶巫山”为主题的旅游品牌享誉中外,打造出1个5A级、3个4A级、一批3A级旅游景区集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出现成效,产业发展实现绿色转型,以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康养为主的现代经济体系基本形成,三次产业比重由2016年的18.9:29.0:52.1调整为目前的17.0:30.7:52.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4470元提升至45057元。
二、工作基础
(一)自然生态本底优越,价值实现潜力激发
巫山县生态资源禀赋良好,青翠的巫山、大巴山、七曜山三山耸立,碧绿的长江母亲河向东流淌,蔚蓝的天空和飘逸的云雨造就了独特的气象气候经济条件,良好的山地土壤环境为农业生产和康养度假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通过划定占全县国土面积高达36.43%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开展自然保护地优化和人类活动整改,出台《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连绵青山得到妥善保护。实现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306公顷面积被纳入世界自然遗产“湖北神农架”范围,神农架遗产地原有的森林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得到重要的延伸和补充。持续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境内金丝猴、娃娃鱼、珙桐、红豆杉等珍稀动植物得到妥善保护,小三峡两岸猕猴群已发展到4000余只,发现并命名蜘蛛新种-五里坡派模蛛,发现并确认唇形科植物新物种-矮生假糙苏,发现新记录物种濒危兰科植物-圆唇对叶兰。扎实开展生态保护修复,近5年来实施国土绿化119.42万亩,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21.9万亩,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治理水土流失66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由2016年56%升至67.6%,成功创建全国绿化先进县,建设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多措并举守好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最后一道关口”,长江三峡一库碧水成为国家战略水资源储备库,大宁河已成为南水北调中线调水入汉江与蓄能工程备选地,优质水资源价值凸显。良好的生态本底为生态文明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名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称号。
(二)环境治理持续优化,人居环境品质提升
2021年全面开展水域“三水共治”,完成34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实现城市和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常态化开展长江清漂和巡河保洁,持续开展三峡水库消落带生态修复和违法种植清理,完成长江岸线清理和小水电清理,长江干流巫山段水质稳定达到国家Ⅱ类标准,大宁河等15条主要次级河流水质全面达到Ⅲ类以上,水域水质全面满足水域功能要求,3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协同推进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和温室气体减排,治理柴油货车,推广纯电动车和淘汰老旧车辆,完成285家涉气中小微企业综合整治,创建巩固5条扬尘示范道路和5个扬尘示范工地,治理餐饮油烟和管控露天焚烧,大气环境质量长期位居全市前列,优良天数占比高达98.1%(358天),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全面达标。扎实开展美丽巫山建设,实施城市品质提升行动,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治理提升“两江四岸”,城区绿化率达37.2%,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超过18平方米,城区声环境质量良好,区域环境噪声52.0分贝,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值62.7分贝,营造出集生态、旅游、公园、人文、智慧为一体的优质城市人居环境。深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圆满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乡村振兴有序推进,曲尺乡、红椿土家族乡入选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大昌镇等一大批乡镇获得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命名。
(三)生态产品独特优质,绿色经济快速起飞
巫山独特的山地立体气候孕育出丰富优质生态产品,拥有“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三峡红叶,四季云雨,千年古镇,万年文明”。精心布局发展全域旅游,成立三峡红叶研究所,科学培育近200个品种,全县种植规模已达120万亩,打造出大批红叶坡、红叶沟、红叶坪、红叶崖、红叶湖、红叶村等“红叶+”品牌,深度开发远古神女文化,全方位扮靓长江巫峡顶级景观,2021年成功举办第十五届国际红叶节,“长江巫峡”“巫山云雨”“巫山神女”“巫山红叶”等生态宝贝吸引2200万人次相约“云雨巫山 • 神女恋城”。充分利用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结合山区石漠化治理,引进先进的种植技术,在长江和大宁河两岸的巫峡、曲尺、大溪等乡镇低山地带培育种植优质巫山脆李,形成规模化效应,成为惠及15万余农民脱贫致富的“中华名果”。引进纽荷尔脐橙,通过神女文化的植入,农文旅的完美契合,赋予了“恋橙”的地方特色浪漫名字,18万亩巫山恋橙成为富民兴农的“甜蜜果”。通过依托山区浓雾缭绕、细雨滋润的气候和土壤条件,使中药材产业成为巫山得天独厚的优势产业,20万亩特色道地药材成为乡村振兴的“助推器”。结合退耕还林治理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扩大核桃种植规模,15万亩巫山核桃成为农民增收“摇钱树”。充分利用新建巫山机场通航机遇,整合土地流转、生态移民、乡村振兴等政策,发挥曲尺乡摩天岭片区茂密森林、清新空气、山水云雨等独特自然生态条件,初步建成三峡云端生态康养小镇。开发光伏、风电、水电清洁能源,逐步形成风光水储绿色能源体系,新气候经济加快发展,绿色发展动能显著增加。
(四)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实践创新经验丰富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及时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成立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任主任的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出台《中共巫山县委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创新为引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动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被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纳入首批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工程试点市县,编制全市首个区县级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在全市率先推行“林长制”,在全市率先提出建设巴渝美丽乡村并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市率先推出改革惠农、政策强农、产业兴农、帮扶支农、扶持富农“五农”新举措确保生态产品惠农增收,率先推出将生态文化融入生态产品的中国“恋城文化”,构建起基本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建设政策支撑体系,积累了依据地方特色生态资源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途径的丰富经验。
(五)实践创新成果丰硕,基层创建工作扎实
持续实施全方位、多领域、分层次的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巫山小三峡-小小三峡生态旅游区荣获市级绿色景区和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称号,江山红叶酒店被中国绿色饭店委员会评为“五叶级绿色饭店”,骡坪镇茶园村获农业农村部“美丽乡村示范村”表彰。全县累计创建市级(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13个,9个社区成为重庆市级绿色社区并且髙唐街道朝云社区特别作为市级示范绿色社区,巫山中学、大昌中学、朝云小学等9所学校成为市级绿色学校,县人民医院获得市级“美丽医院”建设示范单位,巫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为节约型机关,凯创中央王府小区被授予“市级安静居住小区”,开展8个社区和35个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创建美丽庭院350户。启动巫山生态环境研学基地项目,培育传承巫山特色生态文化,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先后荣获重庆市级和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称号,人民群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加。
三、主要问题
(一)社会经济实力不强,城乡发展差异显著
作为重庆传统农业县和曾经的贫困地区,巫山县仍属于欠发达地区、处于欠发达阶段,目前正处在爬坡过坎绿色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农业受三峡库区山多地少影响空间拓展有限,工业发展基础薄弱而动能不足,旅游业发展极易触碰众多生态敏感的自然保护地。县城带动能力不足,城乡差距较大,公共服务能力水平总体不高,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等领域还有不少弱项,特别是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不足。人口呈现净流失,农村人口持续向县城集聚。生态文明建设等专业领域处于人才“引不来、留不住、上不去”的窘境,生态产业规模还不高,生态经济整体实力较弱,社会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短板,尤其是在受新冠疫情和国际复杂形势影响下更显突出。
(二)生态系统敏感脆弱,环境监管压力较大
巫山县目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长江三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生态公益林等重叠区域面积较大,仍有大量原住民生活于各类保护地中,刚刚纳入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五里坡相关保护措施尚在落实中,政府监管职责交叉错位问题突出,亟待厘清机制体制,明确管理权责。城市和乡镇建成区均处于较为狭窄沟谷,限制了大气污染物扩散,不利于迅速消除污染影响。城乡环境基础设施仍有短板,龙江新区初步建成,垃圾清运、污水及配套管网、园林绿化建设刚刚启动;老城区高唐组团雨污分流不够,化粪池等预处理设施很少,绿地面积不足;早阳片区路网刚刚成型,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缺乏;部分乡镇建成区管网入户支管不足,管网维护较差,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不稳定,都需要有序推进,逐步完善。
(三)生态经济规模不够,亟待突破发展瓶颈
全县生态产业已处于规模扩张和品质提升并举阶段,仍存在结构性问题,发展要素的支撑能力还不够强。“三峡红叶”“巫山脆李”“巫山恋橙”等优质生态品牌进一步大幅扩展的空间有限,其他生态农产品现代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还不太高,普通农产品附加值较低,保鲜贮存、精深加工、市场开发、推广运营、品牌运作等环节需进一步拓展强化,产业链有待补齐。生态旅游品牌和规模总体还不够强,生态工业才起步不久,发展能级整体不高,内生动力不足,核心竞争力还不够强。绿色能源开发受自然保护地众多和可供用地不足的影响,进一步开发的空间不大。生态文化的挖掘开发有待深入,产业融合度仍有待提升,整体产业规模和影响力还有待提升。生态资源优势作为经济发展优势的带动作用仍需强化,社会资本参与和公众参与度仍不够,生态产品绿色效益释放路径有待拓宽。
(四)体制机制仍不完善,亟待补齐监管短板
全县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仍较为滞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多元参与、激励与约束并举、系统完备的生态环境管控机制仍处于继续完善中,自然保护地还处于多头管理、职责不明的尴尬境地,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仍需巩固提升,环境质量仍存在一有松懈就反弹的可能,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相关制度尚不够健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推动机制需要在不断探索中完善,协同推进减污降碳亟待探索创新,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感知度和参与度仍有待提升。
四、战略机遇
(一)生态文明总体布局引领
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人心,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出台了一系列纲领性文件,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和良好的政治基础。党中央提出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为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带来了新机遇,为巫山县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实现美丽巫山建设目标指明了方向。
(二)国家和区域全方位推动
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明确加大美丽西部建设力度,促进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长江经济带发展要求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建设和谐长江、健康长江、清洁长江、优美长江和安全长江,水清地绿天蓝的绿色生态廊道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要求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撑作用,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有利于巫山县扛起在全国生态安全格局中肩负的重大责任,推动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新阶段、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三)重庆全面绿色发展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市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空前机遇。重庆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提出渝东北城镇群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重点发展区域特色型、环境友好型产业,增强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同时加快建成长江三峡国际黄金旅游带。诸多市级层面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政策利好、项目扶持,有利于巫山县坚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守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
(四)巫山绿色转型发展
2021年末巫山县第15次党代会提出建设生态优先新高地绿色发展示范区奋斗目标,建设长江三峡黄金旅游带核心区、高品质国际康养度假区、全国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世界级旅游目的地、高峡平湖山水文化名城、渝鄂陕交界地区商贸物流集散中心,进一步坚定了巫山县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信心,有利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好“生态”和“文化”两个宝贝,深入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建立健全生态保护体系、生态产业体系、生态共享体系,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打造“一江碧水·最美岸线”,建设“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共享“三峡家园·绿色生活”,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新进步。
五、面临挑战
(一)新发展格局下绿色高质量转型发展压力巨大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之变和世纪疫情相互叠加,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国际环境日趋复杂。我国步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时期,构建起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能的攻坚期。西部大开发深化东西部协作发展路径和目标已经明晰,长江经济带支撑和引领全国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打造中国经济增长“第四级”对高品质生活宜居地的要求更加明显,重庆市“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示范探索更加重视。巫山县承担起努力探索生态优先发展新路子、打造绿色发展升级版的重任,倍感压力。
(二)守护重庆三峡库区绿水青山“最后一道防线”责任重大
巫山县属于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三峡库区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36.43%,六大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据全县较大空间,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责任重大、任务繁重、投入巨大。长江三峡水库为国家重要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水库蓄水所形成内陆型淡水湿地生态系统弥足珍贵,水资源长期保护压力巨大。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地生物多样性丰富,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以旅游业及大健康产业为支撑的全域旅游发展极易触碰生态空间,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县域城乡差异仍较大,可供开发的建设用地少,优质生态农副产品的规模拓展对广阔的天然林地带来不利影响,限于两难境地。
(三)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处于不进则退的局面
巫山县在郑渝高铁通车后,区位交通条件显著改善,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经济结构单一、产业空心化、经济增长乏力的局面将一举扭转,快速发展的工业经济带来新增污染物排放,新型城镇化发展带来土地集约开发利用和人口加速向城镇建成区集聚,城市绿化和公园建设用地难以持续增长,化石燃料高消费的结构性污染短期内难于消除,必将产生一系列生态环境新问题,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仍然处于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发展环境面临深刻复杂变化,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愿景时间紧、困难多、任务艰巨,重点污染物减排空间极小,守好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底线压力增大。
(四)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仍需不断探索负重前行
全县生态文明意识还较为薄弱,需要大力通过宣传教育、规制示范、样板教化等进行全面培育。实行严格的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让领导干部扛起环保责任的真正落实问题会更加突出。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让损害生态环境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措施需要细化。建立最严密的生态环境执法体制,让生态环境法律“牙齿”更锋利的重任更加艰巨。系统总结市级和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功经验,凝练特色,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路径,进一步形成长效制度性安排的任务繁重。作为渝湘连接地带,区域生态共建共保、环境保护联防共治的责任重大。
第二章 规划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目标,把握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巫山县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围绕“三区两地一城一中心”的发展功能定位,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为抓手,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主线,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加快建设生态优先新高地绿色发展示范区,着力打造具有长江经济带三峡库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特色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二、规划原则
(一)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地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将转变发展方式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构建全面绿色发展新格局。
(二)生态惠民,共享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全面改善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环境,让优美的生态环境、优质的生态产品和绿色的发展模式成为提高人民幸福生活的推动力。
(三)突出示范,彰显特色
立足巫山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突出山清水秀江湾城市风貌和“一江碧水、两岸青山、三峡红叶、四季云雨”的景观格局,用好“生态”和“人文”两个宝贝,精心维护良好的自然山水格局和美好的城乡人居风情特色,系统推进“两山”实践创新,探索具有巫山特色的生态文明发展模式。
(四)统筹谋划,全民共创
坚持党政主导创建工作,全县上下联动形成一盘棋,调动各方力量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实现全社会共同参与。实施创建启动、开展、申报、监督管理、巩固提升全过程管理,既立足当前创建要求,打好生态文明创建攻坚战,又要着眼巩固提升,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确保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统一,资源开发利用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
(五)创新机制,协同推进
以创新驱动作为战略基点,大力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从体制机制上为生态文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手段,着力破解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与紧迫问题,做好与县级各类规划的衔接,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抓紧抓好重点乡镇、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
三、规划范围和时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巫山县全域,包括2个街道、11个镇、13个乡(含2个民族乡)。
街道:高唐街道、龙门街道。
建制镇:巫峡镇、双龙镇、大昌镇、龙溪镇、官阳镇、骡坪镇、抱龙镇、官渡镇、铜鼓镇、庙宇镇、福田镇。
建制乡:两坪乡、建平乡、曲尺乡、金坪乡、大溪乡、平河乡、当阳乡、三溪乡、竹贤乡、笃坪乡、培石乡、邓家土家族乡、红椿土家族乡。
(二)规划时限
规划时限为2022—2028年,基准年为2021年,分建设期和巩固期两个时段。
建设期(2022—2025年):2022年编制规划,2024年申报市级并获得命名,2025年申报国家级并力争获得命名。
巩固期(2026—2028年):继续巩固创建成果,确保顺利通过复核。
四、规划编制依据
规划编制严格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及有关文件,国家和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国家和重庆市制定印发的关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等政策文件、规划计划,生态环境部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文明示范建设的有关文件,重点依据以下文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15〕25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环生态〔2019〕76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环办〔2020〕8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巫山府发〔2021〕11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巫山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巫山府发〔2022〕5号);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
五、规划目标
(一)整体定位
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样板。自然保护地体系更加科学合理,生态系统健康稳定,森林覆盖率继续提升,自然资源资产持续富足。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市领先,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保持优于Ⅲ类,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健康稳定。
“两山”实践创新范例。以独特的三峡库区优良山地立体气候和优质自然生态环境条件为基础,充分发掘原生三峡红叶景观资源独特魅力和开拓原生巫山脆李等农业种植资源市场潜力,特色“两山”文化品牌价值提升,“云雨巫山·红叶绿果”的“气候经济”实践创新特色得到充分展示。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稳定提高,绿水青山的生态价值更加丰厚,生态产品供给水平和保障能力全面提升,生态经济体系逐步完善,生态产业发展壮大。打造长江上游“气候经济”产业高地,建设国际知名现代化旅游城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三峡云端国际康养度假区、特色资源能源绿色利用试验区,实现全面绿色高质量发展转型。
共享生态宜居生活榜样。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成效明显,环境质量稳中有升,城市品质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不断优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优良,生活垃圾全部得到无害化处理,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断提升,居民生活方式绿色化趋势明显,呈现出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文化丰富厚重,生活舒适便捷,景观优美怡人,社会公共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规划目标
总体目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全社会生态文明理念明显增强。生态经济体系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生态产业规模壮大。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自然保护地得到妥善保护,生态系统健康稳定。资源能源利用率有效提高,污染排放总量不断下降,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绿色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取得积极成效,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取得硕果累累。把巫山建设成为“山清水秀、天蓝地绿、城美乡靓、民富县兴”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建设期(2022—2025年)目标:2024年前获得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命名,力争2025年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并力争获得命名。
巩固期(2026—2028年)目标:全面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成果,持续扩大示范推广,确保顺利通过复核。
(三)基本要求
生态制度不断健全。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改革不断深入,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思路,构建起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决策制度、评价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生态安全得到保障。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生态环境质量整体稳中有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持续提高,水质达到或者优于III类比例持续提高,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保持优良,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城市声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系统健康稳定,生态环境安全得到保障,减污降碳成效显著,完成上级的各项生态文明领域相关考核任务。
生态空间持续优化。科学合理优化调整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得到强化约束,“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得到落实,“两带-四屏-二十二廊-多块”的生态安全格局得到保障,生态屏障涵养水源、繁育生物、释氧固碳、净化环境等功能得到提升。
生态经济不断壮大。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加快推进,多元化主体参与、多种模式并存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逐步完善,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生态工业持续壮大,三峡红叶、巫山脆李、巫山云雨、巫山神女等特色生态产品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生态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
生态生活全面推广。人居环境持续改善,绿色环保、低碳节约的文明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城乡环保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县城“两江四岸”品质显著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
生态文化繁荣昌盛。三峡历史文化、浪漫神女文化、云雨自然文化等自然历史文化资源得到科学发掘,探索“文化+生态”融合发展新模式取得积极进展,生态文明氛围更加浓厚,特色生态文化品牌数量稳步增加,“两山”基地绿色风尚多方辐射。
六、建设指标
(一)申报条件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条件。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环生态〔2019〕76号),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地区,必须符合3项基本条件和不存在的6项情况。通过对比发现基本条件中主要是尚未开展全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创建规划尚未发布实施,以及规划指标尚未全面达标。近3年不得申报的6项条件巫山县均不存在,满足要求。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条件。根据《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要求,申报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区县,应满足7项基本条件。通过对比发现基本条件中未满足的仅2项,包括尚未开展全县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创建规划尚未发布实施。
(二)创建指标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环生态〔2019〕76号)和《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要求,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创建地区,创建指标体系一共43项指标,其中考核县仅37项,另有2项有关海域和海岸的内陆地区不涉及,巫山县实际仅考核35项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6项。充分考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申报要求和最终复核要求,确定2024年作为近期控制目标年,2027年作为远期控制目标年,其各项指标现状和具体控制要求见表1。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根据《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管理规程及建设指标〉等三项制度的通知》(渝环办〔2020〕8号),市级创建指标体系共涉及生态制度、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屏障、生态安全、生态人居、生态文化7个领域38项具体指标,建设指标执行评分制,满分100分,各项指标得分之和达到92分以上通过评估。以2021年作为基准年,其各项指标现状和评估得分见表2。
表1 巫山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 属性 |
现状值 (2021年) |
达标 情况 |
目标值 |
责任单位 | ||
近期 (2024年) |
远期 (2027年) | |||||||||||
生态 制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正在制定【1】 |
未达标 |
制定实施 |
实施 |
县生态环境局 |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开展 |
达标 |
有效开展 |
有效开展 |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24 |
达标 |
≥20 |
≥20 |
县委督查办 县政府督查办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全面实施 |
达标 |
全面实施 |
全面实施 |
县水利局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开展 |
参考性 |
开展 |
达标 |
开展 |
开展 |
县生态环境局 | |||
生态 安全 |
(二) 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98.1(保持稳定) 0(保持稳定)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县生态环境局 |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 无劣Ⅴ类水体 无黑臭水体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县生态环境局 | |||
9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
% |
巫山县无海域,不涉及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10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湿润地区 |
% |
≥60 |
约束性 |
>70【2】 |
达标 |
>70 |
>70 |
县生态环境局 | ||
11 |
林草覆盖率 山区 |
% |
≥60 |
参考性 |
67.6【3】 |
达标 |
>68 |
>68 |
县林业局 | |||
12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99 不明显 不降低 |
达标 |
>99 不明显 不降低 |
>99 不明显 不降低 |
县林业局 县农业农村委 | |||
13 |
海岸生态修复 自然岸线修复长度 滨海湿地修复面积 |
公里/ 公顷 |
巫山县无海域,不涉及 | |||||||||
(四) 生态环境风险防范 |
14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15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已建立 |
达标 |
建立 |
建立 |
县生态环境局 | |||
16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已建立 |
达标 |
建立 |
建立 |
县生态环境局 | |||
生态 空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7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达标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县自然资源局 县林业局 | |
18 |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巫山县无海岸,不涉及 | |||||||||
19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达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县水利局 | |||
生态 经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20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预估下降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县发展改革委 | |
2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预估下降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县水利局 | |||
22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8.05 |
达标 |
≥4.5 |
≥4.5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
2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
吨/万元 |
仅考核市,巫山县不涉及 | |||||||||
24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仅考核市,巫山县不涉及 | |||||||||
25 |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化肥利用率 农药利用率 |
% |
≥43 ≥43 |
参考性 |
40 40 |
未达标 |
≥43 ≥43 |
≥43 ≥43 |
县农业农村委 |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6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秸秆综合利用率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农膜回收利用率 |
% |
≥90 ≥75 ≥80 |
参考性 |
86 91.17 91.2 |
未达标 达标 达标 |
≥90 ≥90 ≥90 |
≥90 ≥90 ≥90 |
县农业农村委 | ||
27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综合利用率>60%的地区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参考性 |
综合利用率接近100%,保持稳定 |
达标 |
保持稳定 |
保持稳定 |
县生态环境局 | |||
生态 生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8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29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100 |
约束性 |
49.3【4】 |
未达标 |
100 |
100 |
县卫生健康委 | |||
30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85 |
约束性 |
>90【5】 |
达标 |
>90 |
>92 |
县城市管理局 | |||
3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参考性 |
24.3 |
未达标 |
50 |
60 |
县生态环境局 | |||
32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80 |
约束性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县城市管理局 | |||
33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参考性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县生态环境局 | |||
34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仅考核市,巫山县不涉及 | |||||||||
35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约束性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78.3 |
达标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85 |
完成上级规定目标任务90 |
县农业农村委 县乡村振兴局 | |||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
36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参考性 |
22 |
未达标 |
>80 |
100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37 |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
% |
仅考核市,巫山县不涉及 | |||||||||
38 |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
- |
实施 |
参考性 |
实施 |
达标 |
实施 |
实施 |
县住房城乡建委 | |||
39 |
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 一次性消费品人均使用量 |
% % 千克 |
仅考核市,巫山县不涉及 | |||||||||
40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90 |
达标 |
>90 |
>95 |
县财政局 | |||
生态 文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41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100 |
达标 |
100 |
100 |
县委组织部 | |
42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84.52【6】 |
达标 |
≥85 |
≥85 |
县统计局 | |||
43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80 |
达标 |
≥80 |
≥85 |
县统计局 |
说明:【1】2022年下半年发布实施。【2】2021年数据暂未发布,“十三五”期间巫山县均大于70。【3】无统计数据,为森林覆盖率数据,另有草地资源面积4.08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0.14%。【4】无全部统计数据,为部分抽检数据。【5】2020年乡镇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5.1%,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76%,据此综合核定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91.73%,暂无2021年统计数据。【6】暂无2021年数据,为2020年数据。
表2 巫山县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指标2021年度评估情况
领域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A) |
分值 |
备注 |
2021年 |
得分 | ||
生态 制度 |
1 |
区县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2 |
国家指标 |
有效开展 |
2 | ||
2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2 |
国家指标 |
24 |
2 | |||
3 |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
- |
开展 |
2 |
重庆市指标 |
开展 |
2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2 |
国家指标 |
全面实施 |
2 | |||
生态 环境 |
5 |
环境空气质量 |
% |
优良天数比例≥85 |
2 |
国家指标 |
98.1 |
2 | ||
ug/m3 |
PM2.5浓度≤37 |
2 |
27 |
2 | ||||||
- |
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 |
2 |
消除 |
2 | ||||||
6 |
水环境质量 |
% |
水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任务 |
2 |
国家指标 |
达到 |
2 | |||
- |
无劣V类水体 |
2 |
无劣V类 |
2 | ||||||
- |
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
2 |
基本消除 |
2 | ||||||
7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2 |
国家指标 |
建立 |
2 | |||
8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2 |
国家指标 |
100 |
2 | |||
9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3 |
国家指标 |
100 |
3 | |||
城区100,乡镇完成上级考核要求 |
2 | |||||||||
生态 屏障 |
10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
≥60 |
3 |
国家指标 |
大于70 |
3 | ||
60>A≥55 |
2 | |||||||||
55>A≥50 |
1 | |||||||||
11 |
森林覆盖率 |
山区 |
% |
≥60 |
2 |
国家指标 |
67.6 山区 |
2 | ||
60>A≥55 |
1 | |||||||||
丘陵地区 |
% |
≥40 |
2 | |||||||
40>A≥35 |
1 | |||||||||
山区丘陵比例差距小于20% |
% |
≥加权值 |
2 | |||||||
加权值>A≥(加权值-5) |
1 | |||||||||
12 |
自然生态空间 |
生态保护红线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4 |
国家指标 |
满足 |
4 | ||
自然保护地 | ||||||||||
生态 安全 |
13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 |
- |
执行 |
2 |
国家指标 |
执行 |
2 | |
外来物种入侵 |
不明显 |
不明显 | ||||||||
14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2 |
国家指标 |
建立 |
2 | |||
15 |
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重点问题整改率 |
% |
≥80 |
3 |
重庆市指标 |
大于90 |
3 | |||
80>A≥65 |
1 | |||||||||
生态 经济 |
1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2 |
国家指标 |
100 |
2 | ||
100>A≥90 |
1 | |||||||||
1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3 |
国家指标 |
完成 |
3 | |||
18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3 |
国家指标 |
完成 |
3 | |||
19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2 |
国家指标 |
完成 |
2 | |||
20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完成市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2 |
国家指标 |
完成 |
2 | |||
21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85 |
2 |
国家指标 |
86 |
2 |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70 |
2 |
91.17 |
2 | ||||||
农膜回收利用率 |
≥75 |
2 |
91.2 |
2 | ||||||
2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0 |
2 |
国家指标 |
接近100 |
2 | |||
80>A≥70 |
1 | |||||||||
23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2 |
国家指标 |
大于90 |
2 | |||
80>A≥70 |
1 | |||||||||
生态 人居 |
24 |
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占比 |
% |
≥50 |
5 |
重庆市指标 |
50 |
5 | ||
50>A≥40 |
4 | |||||||||
40>A≥30 |
3 | |||||||||
25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
≥85 |
2 |
国家指标 |
49.3 抽样 |
0 | |||
85>A≥75 |
1 | |||||||||
26 |
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率 |
% |
≥95 |
3 |
国家指标 |
2 |
2 | |||
95>A≥90 |
2 | |||||||||
27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95 |
3 |
国家指标 |
100 |
3 | |||
95>A≥90 |
2 | |||||||||
28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5 |
2 |
国家指标 |
大于12 |
1 | |||
15>A≥12 |
1 | |||||||||
29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 |
2 |
国家指标 |
完成 |
2 | |||
30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 |
% |
≥50 |
2 |
国家指标 |
22 |
0 | |||
31 |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 |
- |
开展 |
2 |
重庆市指标 |
开展 |
2 | |||
32 |
生态环境案件办结率 |
% |
≥90 |
2 |
重庆市指标 |
100 |
2 | |||
90>A≥80 |
1 | |||||||||
33 |
人居环境品质提升项目 |
个 |
≥10 |
2 |
重庆市指标 |
大于10 |
2 | |||
生态 文化 |
34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2 |
国家指标 |
100 |
2 | ||
3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2 |
国家指标 |
100 |
2 | |||
36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2 |
国家指标 |
大于80 |
2 | |||
80>A≥70 |
1 | |||||||||
37 |
中小学开展生态文明教育 |
- |
开展 |
2 |
重庆市指标 |
开展 |
2 | |||
38 |
生态环境教育基地 |
个 |
≥1 |
2 |
重庆市指标 |
0 |
0 |
(三)达标分析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指标达标情况。2021年巫山县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35项指标中,已达标29项,未达标6项。未达标指标包括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约束性指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参考性指标、其中仅秸秆综合利用率未达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约束性指标)、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参考性指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参考性指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参考性指标)。生态文明建设规划预计2022年下半年即可通过技术评估,报县人民政府审议批准后发布,本年度内实现达标。秸秆综合利用率已达86%,距离达标仅差4个百分点,通过努力可在2023年实现达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2020年曾经达到42%,2021年下降为22%,距离50%仍存在较大差距,需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确保2023年达标。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现状略大于40%,距离43的要求尚差近3个百分点,提升较为困难,需要采取专项措施,力争2024年达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现状仅24.3%,距离50%差距较大,需要加大项目投资力度,确保2024年达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为极难达标指标,特别实施专项行动,安排专项重点项目,落实专项资金,力争2024年实现达标。
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指标达标情况。2021年巫山县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创建指标评分为92分,刚好满足市级通过要求。其中完全失分项为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失2分)、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失2分)、生态环境教育基地(失2分),部分失分项为城镇集中式污水处理率(扣1分)、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扣1分)。规划期内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将逐步推动各项指标达标,能够保障持续超过基本评分要求。
第三章 建设高效完善的生态制度体系
一、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决策制度
(一)健全依法决策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巫山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中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全程列席县政府常务会制度,促进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不断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完善行政决策运行机制
全面落实重大生态文明政策和重大生态环境项目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和跟踪反馈机制,县政府在重大生态文明建设决策出台前严格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征求工作建议。决策机关在重大生态环境决策出台后坚持全程跟踪决策执行,对决策实施后的社会影响、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监督。
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评价制度
(一)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配合市级探索自然资源分类,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适时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和专项调查监测,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自然资源普查,掌握重要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权属、保护和开发利用状况。做好自然资源实物量清查统计工作,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评价,探索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建立自然资源动态监测机制,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信息发布和共享。
(二)完善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制度
支持和鼓励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参与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行业监督机制,在生态环境监测活动全过程中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追溯,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落实生态文明领域其他专项评价制度
落实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制度,科学引导高消耗低效率产能有序退出。制定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办法,推动全面绿色发展。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年度实施绩效评价,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
三、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生态文明责任制度
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领导责任体系,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县委县政府统筹谋划重大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举措,部门、街道(乡镇)承担具体责任,全方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承担地方财政支出责任,用好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完善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机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推进生产服务全过程绿色化,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制度
配合国家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按照国家统一安排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加快推进农村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确权;继续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全民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的实现形式,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增强对农村集体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能力,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自然资源资产。配合国家自然资源用途管制制度改革,加快编制实施县域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善“三线一单”成果运用机制,依法对各类开发利用活动实行空间准入和规划许可;配合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特许经营权制度改革,完善自然保护地内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水域滩涂养殖捕捞权、特许经营权等合理退出问题,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内历史遗留问题;加强水陆统筹,完善河流水库岸线管控机制。完善自然资源价格形成机制,扩大竞争性出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又要通过总量和强度控制,更好发挥政府管控作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体系,充分发挥人大、行政、司法、审计和社会监督作用,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实现对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全程动态有效监管。
(三)完善生态保护修复制度
加快探索“林长制”,创新林长责任落实机制和森林资源管理模式,探索数字赋能智慧林业升级,实现自然保护地、湿地、野生动植物、森林督查、林业防灾预警一体化管理。完善生态保护和修复约束机制,依法落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使用权人的生态保护和修复义务,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开发利用水平与生态保护和修复要求作为选择使用权人的重要因素并纳入出让合同。建立山水林田湖草综合保护修复制度,探索建立国家储备林建设、绿化造林、石漠化治理、水土保持、流域综合整治、消落带治理等项目整合机制,增强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合力。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生物多样性联合执法机制,完善野生生物物种及其遗传资源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离体保存相结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和保护网络,强化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制度建设。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用地和建设用地功能置换补偿机制,对履行自然资源资产保护义务的权利主体给予合理补偿。完善绿色金融机制,继续深化绿色信贷、绿色贸易政策落实,完善绿色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四)完善环境污染管控制度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环评审批流程。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排污许可有效联动体系,将碳排放全面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做好重大新建项目环境社会风险评价。完善大气污染管控机制,探索制定鼓励秸秆综合利用政策,进一步完善城区统一采用无烟技术熏制肉类制品的长效机制。深化“河长制”,完善联合巡河机制,深化跨界河流共管机制,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长效机制,完善次级河流消落区土地违规耕种查处机制。持续探索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机制,建立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长效机制。
四、强化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
(一)完善基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
依据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将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相关考核要求分解落实到部门、乡镇(街道),强化分区考核,在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主要考核生态环保指标,形成科学合理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考核评价体系。
(二)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逐步依据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果开展离任审计。健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严厉查处在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各类生态环境专项督察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依法追究违规、违纪、违法责任。
(三)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加强对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修复方案编制、修复效果后评估等业务工作指导,完善部门联合磋商机制,落实相关配套工作制度,落实由责任人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构建起责任明确、途径畅通、技术规范、保障有力、赔偿到位、修复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依法公开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赔偿、诉讼裁判文书、生态环境修复效果报告等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
(四)完善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
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平台,实现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通过检察法律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完善自然资源资产督察执法体制,加强督察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查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领域重大违法案件。
第四章 建设自然优美的生态安全体系
一、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
(一)坚守水资源保障阵地
保障供水水质。加强长江红石梁和朝阳洞2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管,落实日常巡查和常规监测。加快完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落实农村小型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保护,解决好偏远山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继续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大宁河补水工程前期工作,提前谋划相关河段及周边生态建设与水质保护工作。
增加供水能力。着力解决工程性缺水短板,开工建设大丘塝中型水库,完成庙堂中型水库和东坪、黑龙、孙家槽、双树、孙家淌、千丘、黄草坪等水源工程建设。完善城市供水保障,新增、扩建水厂和备用水厂,持续实施老旧管网改造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建设智慧水务系统,保障城市供水水量、水质的安全。新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完成抱龙镇石碑水厂、官渡镇雷坪水厂等一批农村村级标准化水厂建设,实施一批引调水工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强化应急管理。加强城镇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确保突发应急用水安全。开展抗旱应急工程建设,科学指导群众找水源、打水窖;狠抓应急管理,督促指导水厂分片、分段、限时供水,调度车辆集中定时送水,有力保障干旱天气群众生活用水。
科学开展节水。执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控制和强度控制,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加强农业节水设施建设,完成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强工业节水技术改造,强化重点领域节水。加强城镇节水,大力推进雨水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维护水环境质量稳定
加强点源污染监管。开展长江及大宁河等重点支流入河排污口调查溯源工作,逐一制定“一口一策”方案,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并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排查涉水“散乱污”企业,建立点源台账,强化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有效监管入河污染源。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涉水重点企业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抽查,强化巫山工业园区职教园和楚阳园监管,加强污水排放总量控制,严守水功能区纳污控制红线。
加强面源污染治理。重点针对农业农村面源,结合“河长制”的深化,以断面为单元,持续开展污染溯源,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强化汇水范围内农业面源减排和治理的督导和帮扶。开展汛期污染强度分析,对汛期水质波动较大断面,以督促改,推动污染治理进一步深入。结合海绵城市建设,探索综合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解决初期雨水带来的城市面源污染问题。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力度,强化水产养殖排水管控。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以持续保持长江及重点河流水质良好为中心,扎实推进“三水共治”、“水岸联动”。完成官家溪水库、大溪河等河流水生态修复,建设滨河湿地绿化隔离带。实施重点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和石漠化治理,深化长江、大宁河等消落带生态修复工作。强化航运污染防治,统筹水上岸上,持续实施水域和岸线垃圾清理等清洁行动。
(三)保障水生态系统安全
维系河库生态健康。开展大宁河、大昌湖等重点河库生态健康评估,强化大宁河“水华”防控,对于生态健康程度不升反降的重点河段、湖库进行技术帮扶,坚决遏制水生态恶化趋势。完成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任务,落实流量在线监控设施等,督促小水电落实生态放流,减少水电开发生态影响。
推动美丽河库建设。系统总结大昌湖市级美丽河湖和大宁河市第一批市级示范河流建设经验,立足不同河库实际问题及症结,以“河长制”为统领,精准实施“一河一策”,落实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完成违规违法占用岸线清理和生态修复,持续研究消落区域生态治理策略,开展重点消落带生态修复示范。
协同推进系统治理。围绕“河畅、水清、岸绿”目标,强化流域层面协同治理,实施多部门合作、水气土共治、上下游左右岸协同、陆地水域统筹。进一步加强跨界河流管控,建立跨界河长联系机制,完善监测会商、应急执法、监管监察协同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联检联查、数据共享、联防联治。
二、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一)清单管控工业污染
持续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开展涉气“散乱污”企业拉网式排查,实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完善涉气“散乱污”企业综合监管台账,按照入园发展一批,整治规范一批,关停取缔一批要求,分批分类加快推进综合整治。实施工业锅炉、砖瓦窑炉、石材(碎石)厂废气治理,推广烟叶生物质燃料“绿色烘烤”技术。
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排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以制鞋、包装印刷、汽修、干洗等行业为重点,推动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
(二)严格制度管控扬尘
严格建筑施工扬尘管控。严格执行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十项措施,重点对早阳组团、龙江新区、边贸中心等热点区域建设工地实施洒水降尘和覆盖压尘,完善建筑渣土消纳场扬尘控制措施,创建和巩固侏罗世界之家、移民培训中心、中昂新天地、玉龙湾等10个以上扬尘示范工地。强化施工扬尘控制“红黄绿”标志动态管理,完善施工单位扬尘控制“黑名单”制度,将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纳入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并加大对评价结果的运用。
严格道路交通扬尘管控。全面实施城区建筑渣土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定车辆、定线路、定渣场”,加大对冒撒滴漏渣土车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控制城市道路扬尘六项要求,保持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城市建成区道路清扫率达到90%以上。创建和巩固广东中路,净坛二路,圣泉东路,迎宾路,望霞路等10个以上扬尘示范道路。全面清查建成区边坡地、边角地、滩涂地、滑坡地等裸露区域,及时采取复绿等措施切实减少扬尘污染。
(三)科学管控交通污染
强化机动车油品管理。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查处销售质量不合格油品的违法行为。坚持对加油站、储油库及油罐车定期开展油气回收装置检测,对新增年销售汽油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强制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设备。
严格机动车污染排放控制。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落实机动车抽样检测和登记注册环节环保部件一致性查检,提高机动车排气道路抽检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城区高排放车辆和货运车限行措施,加强执法管理,严查冒黑烟车、超标车上路行驶。继续推进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淘汰、替换老旧车辆,重型车全面实施国六a排放标准。强化对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长途客运、环卫、邮政快递、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入户抽检,督促落实尾气达标治理。鼓励购买纯电动车、新能源汽车。
加强船舶大气污染管控。开展码头岸电供电设施改造,主要旅游码头实现岸电供应。全面实施新生产船舶发动机第一阶段排放标准,限制高排放船舶使用,鼓励淘汰船龄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加快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客船和老旧运输船舶。继续推进“船改气”工作,开展旅游“电动船”试点,鼓励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船舶。
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全覆盖,完成发证工作。对装载机、挖掘机、吊车、叉车等燃用柴油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格落实报废制度,达到报废年限强制报废。所有销售的560KW(含)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第四阶段技术要求。
(四)精准防控生活污染
继续普及清洁燃料。稳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保持城市建成区全面禁用燃煤,严厉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污染燃料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基本无煤场镇创建,加快推动乡镇建成区普及天然气。持续推进农村推广液化气、电、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减少燃煤和薪柴使用。
持续治理餐饮油烟。推进县城建成区餐饮企业、公共机构食堂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减少油烟扰民,实现营业性餐饮企业全部达到《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859-2018)。开展腌腊制品集中熏制,推广腊肉、香肠集中熏制点的废气集中治理,依法查处露天熏制食品违法行为。
严控露天焚烧燃放。按照“分片分区域、进店规范经营”的原则,统一规范夜市烧烤摊点,不得在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严禁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树枝树叶、枯草、垃圾、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推广文明祭扫,倡导移风易俗,减少清明节、中元节等重点传统节日期间的纸钱冥物焚烧。严格燃放烟花爆竹管理,逐步扩大禁放区域(场所)和限放区域范围,推行城区禁放烟花爆竹。禁止农村露天焚烧秸秆,落实网格化监管,加强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燃料化利用。
三、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
(一)强化农用地污染防控
开展历史遗留煤矿、采石场留存固体废物排查,制定方案分阶段落实整治方案,推动土地复垦或生态修复,防治重金属污染周边土壤。定期开展现有铁矿、采石场周边土壤排查,严格防控重金属污染土壤。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和评价,全面掌握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和评估农产品安全性,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开展农用地安全利用示范,总结推广先进技术模式。探索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一地一策”,精准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和安全利用。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工程,实施品种调整、深翻耕、优化施肥、叶面阻控、水分调控等安全利用措施,降低土壤有害物质的活性,减少农产品对土壤中有害物质的吸附,督促受污染耕地转产非食用植物,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
(二)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全面调查掌握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质量,以垃圾填埋场、加油站、油库、污水处理厂等区域为重点,开展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完成永年集团建平水泥厂场地调查或管控,持续推进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治。
(三)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编制实施“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统筹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废弃物和塑料废弃物等固体废物环境综合治理,健全“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制度、技术、市场、监管体系,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无废”园区、“无废”商场、“无废”机关、“无废”校园、“无废”饭店、“无废”公园、“无废”景区等“无废细胞”项目,推进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与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继续深化“户收、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置模式,综合考虑收集成本、处理技术可达性,推广建立相适宜的分类模式。推进可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动易腐垃圾就近堆肥处理。推广“自筹+财政补贴”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经费筹集模式,逐步实现市场化运营。全面实施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行动,建立“村、乡镇(街道)回收转运-县集中分拣贮运-区域性加工”模式,构建销售、回收、利用、推广为一体的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四)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
持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重点针对垃圾填埋场、矿山及渣场区域,健全分级分类的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划定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并强化保护措施,实施土壤与地下水环境风险协同防控。
四、打好噪声防控持久战
(一)加强施工噪声监管
强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噪声防治责任,加强施工噪声排放申报管理,严格执行民用建筑隔声质量验收制度,落实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合理安排施工方式和施工时间,鼓励使用低噪声机具和工艺。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筑施工噪声管理,合理安排协调施工进度与噪声扰民的关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夜间施工许可证制度和夜间施工公告制度,加强对建筑工地夜间巡查和执法力度,禁止噪声敏感区域夜间施工作业,建立夜间违法作业曝光平台,定期向社会公布严重扰民的工地(开发商、施工单位等)名单。
(二)加强交通噪声管控
加强长江船舶噪声污染管控,督促船舶在城市江段航道航行时,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正常行驶时不得习惯性鸣笛。开展城市交通网络系统分析,科学综合规划车流量分流,减少噪声敏感区域过境车辆。加强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严格机动车限速、限行和禁行管理,完善禁鸣标志设置,开展机动车禁鸣专项整治,积极推广使用低噪声车辆,严查违法改装发动机和深夜飙车行为。
(三)化解社会生活噪声扰民
加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公共场所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禁止在噪声敏感区内举办噪声扰民的商业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其他高音器材招徕顾客。严格控制加工、维修、餐饮、娱乐、健身、超市及其他商业服务业噪声污染,有效治理冷却塔、电梯间、水泵房和空调器等配套服务设施造成的噪声污染,严格管控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组织娱乐、集会、健身等活动。强化社区复合型噪声污染监管,指导社区居民制定社区安静公约,推广限时装修等措施,加强“高考、中考”等重要考试期间和移民广场、神女市场广场舞、KTV等重点场所噪声监管,鼓励创建安静居住小区。
(四)加强工业噪声整治
现有工业污染源必须积极采用降噪工艺和强化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基本消除城区工业噪声扰民污染源。严肃查处工业企业的超标排污行为,工业企业依法缴纳噪声超标环境税。对噪声不达标、居民反映强烈的工业污染源开展限期整治。
五、打好生态保护持久战
(一)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加快推进40万亩国家战略储备林收储,落实218.99万亩集体性质公益林和26.8万亩国有林管护,实施23.14万亩集体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加强对大巴山、巫山、七曜山山系自然风貌整体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林长制体系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积极发挥林业科技优势,联合科研院所因地制宜开展林分和林相改造、护林防火、林木病虫害防治、珍稀乡土树种扩繁、红叶树种繁育种植、古树名木保护复壮等精准管护措施,促进森林顺向演替、天然更新,实现优化森林结构、促进林木生长、提高林地生态活力,形成稳定的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异龄林的森林群落。
(二)提高全域林草覆盖率
实施森林数量持续提升行动。大力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重点七曜山(长江两岸)、大宁河两岸第一层山脊线(或平缓地区江河两岸外1000米左右)范围内,完成营造林任务15万亩。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积极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18.17万亩。实施退耕还林质量提升12万亩以上,建设红叶景观林3万亩。
(三)系统修复脆弱和受损生态系统
实施小流域水土保持行动。继续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治理,重点实施官家溪等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新增水土流失治理200平方公里。
实施矿山生态修复行动。深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督促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开展生态修复,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方案等要求。重点完成自然保护地裸露创面生态修复,推进关停煤矿区域的矸石山生态治理和煤炭采空区生态修复与治理,
实施石漠化治理行动。系统推广巫山作为全国100个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总结出的造林、造景与产业相结合的治理模式,持续开展石漠化治理,新增石漠化综合治理100平方公里。
实施岸线修复行动。持续开展长江及回水支流消落带生态修复研究,科学推进消落区治理,新增消落区库岸环境综合整治20公里。
(四)保护生物多样性
实施生物多样性调查行动。以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地、自然保护地和长江、大宁河等河流、大昌湖等湖库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为重点,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编目;针对重点保护动植物、濒危珍稀物种、当地特有物种,建立保护物种档案库,摸清生物多样性本底状况,为生物多样性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行动。重点针对五里坡国家自然保护区(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地)开展智能化建设,在无人区内增加红外相机,重点卡口增设监控设备,安装电子围栏,定期开展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清查。加强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实施濒危野生动植物抢救性保护,对森林系统的珍稀动植物进行种源保存、人工繁育和野外回归,完善野生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监测体系和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强化五里坡葱坪高原草场保护。建立健全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及管控机制,加强重点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与治理。
实施水生生物保护行动。以农业农村部渔政执法巫山基地为依托,严格执行长江十年禁渔,完善农委、公安、市场监管、水务、海事等部门联动式执法机制,让长江水生生物得到有效养护。实施水生生物洄游通道修复、微生境修复等措施,修复重要水生生物洄游通道和栖息地,确保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巫山特有性和指示性水生物种种类和数量不降低。以鱼类资源为重点,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有效恢复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基因,促进水生态功能修复。
六、打好“双碳”目标关键战
(一)科学制定“双碳”目标
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基数测算。依据国家统一制定的碳排放核算方法,按照市级统一安排,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全县及重点行业领域能耗和碳排放测算,摸清碳排放底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能源资源禀赋、产业结构等现状,分析全县碳排放增量空间,科学制定重点领域指标目标,为制定“双碳”目标提供数据支撑。加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管理,做好目标分解和定期评估工作。
实施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开展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工作,编制全县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加强清单成果转化应用,实行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告制度,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健全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台账记录。将应对气候变化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推动区域、行业和企业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等政策要求。
(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
实施能源结构优化。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全面落实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实施煤炭消费总量和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持续推进燃煤消费替代,加快推进乡镇天然气工程,推进民生石化油气加注站建设,保障船只燃气供给。在保护好生态环境前提下有序发展风电、太阳能、抽水蓄能等非化石能源,续建青山头风电、红椿风电发电项目,推进大溪河抽水蓄能电站前期工作,同步推进输变电工程建设,努力提高电气化水平,稳步提升非化石能源在能源供给结构中的比重。
实施交通运输结构优化。加快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充分发挥长江黄金水道和大宁河航运的重要运输作用,加快利用新建成通车的郑渝高铁快速便捷运输能力,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提高铁路、水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持续降低运输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优化客运组织,引导客运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绿色物流,整合运输资源,提高利用效率。
(三)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实施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进一步化解高耗能行业过剩产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升级矿业、建材、加工等领域工艺技术,控制工艺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以智能化和电气化推动行业脱碳化。开展农业温室气体减排,落实化肥减量化和畜禽养殖粪污科学利用,减少产生的氧化亚氮;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有效增加农业碳汇。加强污水处理、垃圾填埋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严格执行能源消费和强度“双控”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与监察,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和目标责任,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动节能降碳。
实施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采取“隔热、通风、采光、遮阳、除湿”技术路线,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逐步提升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以龙江新区建设为契机,推动绿色建筑从单体逐步扩展到城市街区、城区、城市等区域单元。逐步实施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绿色节能改造,强化公共建筑绿色运行管理,提升公共建筑能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进一步提升人居舒适度。推动建筑产业化与绿色建筑融合发展,推进装配式建筑等绿色建造,推广绿色建材。
实施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加快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推广智能交通,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船,促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常态化,加快推进快速充电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郑渝高铁,鼓励“散改集”和中长距离道路货物运输向铁路转移。完善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体系,提高城市绿色出行比例。完善城市步道系统建设,做精慢行系统。
七、打好环境安全保卫战
(一)健全环境风险防控监管体系
实施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定期排查筛选潜在重大环境风险源,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健全重点环境风险源分类管控档案和动态更新机制,加强环境风险评估。严格监管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企业,强化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一源一事一案”及风险信息登记制度,推进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类分级常态化管理。强化环境风险事前防范,完善生态环境、应急、公安、交通、海事、卫生等多部门对重大环境风险源的联合监管机制。
开展环境风险预测预警。深化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预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预警,推进重点企业和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完善长江干流突发环境事件监控预警网络,建立完备的生态环境智能预警应急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健康风险调查监测,试点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与健康风险调查监测,建立完善环境健康风险监测网络。
强化环境风险应急管理。完善全县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强化监管预警、应急联动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建立环境风险动态响应网络和应急处置分级管理系统。建立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加强长江、大宁河干流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应急监测队伍建设,保障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救援能力。
主动化解生态环境社会稳定风险。全面落实《重庆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对如实投诉举报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个人、集体和社会组织依法给予奖励。充分发挥环保志愿者、街道乡镇环保员的积极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违规违法偷排直排乱排等问题,引导企业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上报、主动作为。畅通“12345”环保热线、网络举报平台、微信、APP等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平台,积极主动回应处理群众信访投诉。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依法公开生态环境信息,畅通“邻避”设施建设方与民众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解决网络舆情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
(二)全面防控固体废物污染风险
深化生产生活废弃物处理处置。深入推进重点企业绿色生产,落实清洁生产措施,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不断探索分类收运模式,示范推广成熟经验,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实施高唐组团、重点景区和农村集居点生活垃圾收运系统提质升级,完善龙江新区生活垃圾收集站点建设,加快推进日处理35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
强化危险废物安全管控。严格涉及危险废物项目环境准入,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要求,健全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经营许可、应急预案备案等管理制度,推进危险废物“一物一码”规范化管理。鼓励企业采用危险废物减量的工艺技术,鼓励资源化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加强医疗废物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和处置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和医疗系统严格对接,实现医疗废物产生、贮存、运输以及处理处置全过程严格管控。持续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非法填埋、非法转移、非法买卖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危化品和辐射环境风险管理
加强危险化学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更新,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按照“谁产生、谁处置”的原则及时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督促企业落实转移报告、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污染物。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处置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危险化学品管理台帐和信息档案,落实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专业队伍和专业器材,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与周边其它地区协调,强化长江航运环境风险防控。
严控放射性和电磁辐射污染。加强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收贮工作,确保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及时、安全收贮。优化输变电、广播电视发射塔等产生电磁辐射的基础设施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落实通信运营商、铁塔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通信基站环境保护要求,完善通讯基站“三废”处置。推动辐射环境信息收集和整合,落实辐射安全许可制度,制定辐射安全与防护监督检查计划,建立辐射事故预警系统,持续推进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
第五章 建设科学协调的生态空间体系
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严格管控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着力构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打造县域“两带五区”(长江生态人文带和大宁河生态人文带,中部核心发展区、大宁河文旅协同发展区、江南农文旅融合发展区、大巴山生态保育区、产业绿色转型发展区)国土空间总体布局。
一、优化绿色发展空间格局
(一)优化城镇空间布局
完善县域整体城镇空间布局。强化绿色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形成“双城”(主城中心平湖港湾城和副城云端康养城),“三轴”(长江和两巫高速形成的十字形发展主轴以及沿江南线高速形成的发展次轴),“四组团”(城景融合发展组团、文旅融合发展组团、农文旅融合发展组团和生态工业发展组团),“多节点”(东北部的当阳乡、官阳镇、平河乡、竹贤乡和东南部的培石乡、笃坪乡、邓家乡7个乡镇)的城镇空间结构。
优化山水港湾旅游城市空间格局。强化旧城城市更新和新区配套完善,加快高唐中央服务区、江东文旅示范区、早阳交通枢纽区、南陵文化艺术区和边贸产城融合区五大核心区协同发展,畅通内环、外环城市交通,加快培育“楚阳台”“宁江渡”“高唐湖”“南陵街”“龙门谷”“巫山高”6张城市功能名片,加快建设30平方公里30万人的山水港湾旅游城市。
优化特色乡镇体系。强化绿色发展,促进巫峡镇融入县城发展,成为县城拓展和城镇化主要承载区。推进北部文旅型重点镇大昌、南部商贸型重点镇官渡、东部工贸+旅游型重点镇骡坪等片区中心城镇建设,因地制宜打造一批文旅融合、农旅融合、生态康养、商贸物流等类型的特色乡镇,形成由“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镇-乡-中心村”构成的五级产城景一体化的城镇(村)体系。
(二)优化产业发展布局
优化农业发展空间。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产业“三带”布局,低山丘陵地区产业带重点打造长江柑橘带、城郊蔬菜带,中山地区产业带重点打造粮油、脆李、茶叶、花椒等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区,高山地区产业带重点打造烤烟、中药材、干果、高山蔬菜。
优化文旅发展空间。强化旅游环境容量管控,构建“一城”(三峡港湾旅游新城)、“两轴”(长江山水文化体验轴、宁河峡江风情游憩轴),“三带”(县城-神女峰“城景”旅游经济带、县城-小三峡-五里坡大峡谷“城景乡”特色小镇经济带、县城-长江三峡百里花海园“农旅林”乡村振兴示范经济带),“五片”(古镇村落旅游片、五里坡峡谷旅游片、巫峡·神女旅游片、远古文化旅游片、养生度假旅游片),“五廊道”(长江、大宁河、巫山山脉、大巴山脉和七曜山脉生态廊道)的旅游空间格局,优化形成1个世界遗产、1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2个5A级景区和一批4A、3A级景区的文旅核心集群空间。
优化康养产业发展空间。科学合理核定环境承载能力,形成“一心”(大溪乡平槽村、曲尺乡哨路村、巫峡镇春泉村、青山村为核心)、“三片”(平槽组团、烟雨天街、春泉组团三个片区)、“多点”(骡坪、红椿、邓家、竹贤等高山乡镇为节点)的康养产业空间布局。
优化生态工业发展空间。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杜绝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构建一区两园(巫山工业园区、职教园、楚阳特色产业园)和多个集聚区的空间结构布局。
(三)优化生态安全格局
贯彻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构建以长江、大宁河和大巴山、巫山、七曜山为主体,以长江一、二级支流为主脉,以其他重要山体、中小型水库以及各类自然保护地为节点,通过河流水系绿廊相连接的“两带四屏二十二廊多块”县域生态空间格局,划定落实生态保护、基本农田、城镇开发等空间管控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三线一单”管理,减少人类活动对自然空间的占用,科学合理优化调整自然保护地及生态保护红线。
二、强化生态空间用途管制
(一)严格国土空间管控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强化“两高一资”项目控制要求,深入落实“三线一单”,针对不同的环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细化落实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坚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促进精细化管理。
严格空间用途管控。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硬约束”,细化落实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差异化管理。加强对优先保护单元转为其他两类单元的监督管理,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按照土地适宜性评价结果管控开发强度。根据生态保护的需要,结合土地增值、工矿废弃地复垦、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等工程措施,因地制宜促进优先保护单元内建设用地逐步有序退出,科学合理安排实施生态移民。
加强河库岸线管理。编制全县河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遵循县域内河库演变的自然规律,科学布局全县河库岸线生态空间、生活空间、生产空间,尽力保护现有自然岸线,全面完成违法违规占用岸线的清理和生态修复。强调制度建设,强化整体保护,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岸线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和依法管理。
(二)强化环境分区管控
强化优先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与生态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加强植树造林、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提高林分质量,构建乔灌草立体配置、系统稳定、生物多样性丰富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强重要自然文化景观区域、重要水域、重要湿地、重要生态林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保护,强化泥石流易发区和崩塌滑坡危险区的预防保护,落实对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性主导生态功能的环境监管。
稳步提升重点管控区环境质量。稳步推进城镇化,保障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道路与交通、公用设施用地,提高公园绿地和广场等开敞空间用地占比。强化非建设空间的保护和管理,优化生态空间结构,推动城镇建成区生态修复,促进生态功能与城镇功能相融合,强化精细化管控。
拓展一般管控区生态空间规模。积极腾退疏解低效产业用地,腾退后的用地优先还绿。实施平坝和浅丘区造林、农业结构转型、建设郊野公园和游憩绿地等方式,进一步扩大生态空间。引导村庄优化布局,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污水、废气以及生活垃圾污染的治理力度,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营造优美生态宜居环境。
三、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一)加快生态保护红线落地
勘界定标。科学评估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调整完善划定成果,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准确落地。
加强监管。积极探索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监管体系,完善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功能、性质和管理实施情况的监控,做到及时发现查处、及时跟踪调度、及时通报督办,确保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二)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
优化调整。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准确划定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边界,确保全县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
严格保护。以“天空地一体化”的遥感监测管控体系和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手段,持续深入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督导涉及自然保护地环境问题的整改,不断提升监管和执法能力。
第六章 建设绿色低碳的生态经济体系
一、加快推进生态产业化
(一)促进生态要素高效整合
建立自然资源与项目联系。加快梳理县域内独具特色的山水林田湖草等自然资源要素,深入研究价值实现途径和机制。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稳步推进承包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借助产权交易市场等平台,畅通生态资源所有者和项目开发者对接渠道,推动生态资源开发利用权利从原始所有者流向项目开发方,实现自然资源要素“看得见”。
实现自然资源要素规模整合。建立有为的服务型政府及自然资源要素组织体系,搭建“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平台,实现资源的全域化整合、产权确认和进入交易体系,落实“分散化输入、集中式输出”的理念,建立起自然资源流转整合、提质增效、对接产业项目的运营公司体系,对一定区域范围内分散零碎闲置的森林、红叶、水、耕地、古民居等资源进行整合,打造成集中连片的优质资产包,形成生态产业,实现自然资源要素“聚得起”。
(二)推动生态资源集约开发
创新产业业态。充分发挥巫山生态优势、资源禀赋、区位特点、劳动力市场、消费市场等各种不同特点,立足发挥比较优势,做到环保、绿色、可持续,在不断壮大现有生态产品产业规模、延伸产业链的基础上,科学选择资源开发利用新方向,选准适合发展的特色新生态产业,落实产业最优化布局,做到生态产业“选得准”。
发掘生态产品。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的手段和区块链等技术,建立从资源端到消费端的产品检测和溯源体系,扎实推进“两品一标”建设,打造区域公用品牌,建立起消费者对产品“生态价值”的信赖基础,实现生态价值的经济溢出,实现生态产品“卖得出”。
(三)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强化提质增效。鼓励政府引导、龙头公司带动、专业合作社参与,解决好资源数量、质量和管理水平以及科技、设施等各方面的投入问题,把握好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尺度,给自然生态留下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实现生态产品“品质高”。
注重收益分配。推广多元的资源定价回报机制,改变以征收、租赁为主的自然资源流转形式,推广租赁、赎买、合股、托管等多种形式组合的资源流转方式,通过“基本收益+股权分红+劳务参与”实现回报机制多元化,实现生态产品“卖价高”。
二、深化落实产业生态化
(一)结构上适应生态环境
优化农业结构。以建设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为抓手,在稳定传统粮油作物种植的基础上,持续发展壮大脆李+中药材、柑橘、核桃+烤烟、生态养殖“1+3+2”主导产业,构建现代山地特色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传统粮油积极选育推广节水品种,加强推进农艺节水,大力实施高效节水灌溉,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动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经济林果结合绿化造林、水土保持、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在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同时,也提升了涵养水源、固土保肥、绿化美化功能。
优化工业结构。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依托区域风、光、水、天然气、生物质等能源资源,进一步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打造长江三峡清洁能源基地。依托种植业、养殖业、鞋服加工业及旅游业等产业基础,积极发展特色消费品产业,着力打造绿色食品、休闲食品、健康白酒、鞋服、旅游工艺品等5个十亿级产业集群。全面提升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水平,高质量打造绿色矿山。积极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推行清洁生产,建立绿色工厂、绿色车间。
优化服务业结构。大力实施服务业转型升级,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服务业数字化;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健康、养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低消耗低污染的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鼓励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产品回收处理,实现服务全周期绿色环保,推动全产业链向低碳化方向迭代升级。
(二)生产中绿色循环低碳
构建绿色工业体系。全面推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末端再生”的绿色生产方式。在资源开采环节,实施绿色开采,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推动共伴生、低品位和尾矿的综合利用。在生产环节,开展生态设计,推行清洁生产,强化重点行业节能减排和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集约用地水平,推广应用节材技术。在重点行业推广循环经济模式,积极打造循环经济产业链。在末端环节,在尽量减少废物排放的基础上,对排放的废物进行环保处置,做到达标排放。在重点行业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对产品包装物和消费后废弃的产品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深化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鼓励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和中水回用。开展巫山县工业园区职教园、楚阳特色产业园排水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扩建职教园工业废水处理至1500立方米/日,续建楚阳园工业污水处理厂。
构建绿色农业体系。大力推动农业生产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和无害化、产业链接循环化,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发展节约集约型农业,推广使用节能型农业机械,普及管道输水、滴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发展农作物间套作种植模式,大力推进中低产田地改造、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行农业清洁生产,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秸秆、废旧农膜、畜禽粪污等废弃物的高值化利用。鼓励延伸农业产业链,大力推广农业循环经济典型模式,形成农林牧渔多业共生、三次产业联动发展、农工社产业复合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
构建绿色服务业体系。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推进零售批发、物流、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服务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开展零售业等流通领域节能减排行动。优化运输结构,发展多式联运,推进甩挂运输和船型标准化。推进餐饮住宿业绿色发展,实施绿色设计、绿色采购、节能降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引领绿色消费。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倡导酒店、餐饮等行业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进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垃圾上岸集中处置,实施岸电配受电设施、船舶管系、临时储存设施改造,确保船舶废弃物多功能接收船舶和专用转运码头稳定运行。
三、创新融合生态产业链
(一)创新延伸巫山红叶特色生态产品链
进一步凝练地域特色生态产品巫山红叶价值实施路径和模式,示范推广红叶坡、红叶沟、红叶坪、红叶崖、红叶湖、红叶村、红叶雕、红叶节等“红叶+”系列生态产品,拓展精品观赏线路,推动乡村生态旅游全方位融合发展,壮大山区富民增收生态产业。
(二)做大做强特色生态农产品产业链
依托优质独特的山地气候条件,持续发展壮大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做大做强巫山脆李、巫山恋橙、巫山庙党、巫山核桃、巫山烤烟、生态畜牧等优势品牌,按照“农业资源环境保护、要素投入精准环保、生产技术集约高效、产业模式生态循环、质量标准规范完备”的要求,形成完整的绿色生产链,打造全国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示范区。
(三)全面补齐全域生态旅游产业链
按照《加快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安排部署,扎实推动景区国际化、产品多样化、配套现代化、服务品质化、营销精准化、运营低碳化、行业绿色化等工作的开展,全力打造旅游高质量发展“升级版”,推动旅游产业成为绿色“第一支柱产业”,实现美丽景观变现。
第七章 建设健康宜居的生态生活体系
一、统筹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一)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
完善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完成日处理1万吨龙江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配合城市建成区扩展,同步完成配套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加快启动早阳高铁新城、边贸中心、巫峡镇南陵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继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探索各类城市面源污染防控措施,推进污泥处置中心建设。
补齐乡镇污水收集处理短板。新建摩天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实施庙宇、大昌等6个重点乡镇污水收集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5座,开展辖区内二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民营医院)污水处理站达标改造。
加大力度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新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6座、分散处理设施7座,建设管网109公里,实施现有19个村级污水处理站技改项目。
(二)完善城乡垃圾处理设施
完善城镇垃圾清运处置。加快扩建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扩建库容约123.3万方,提升城市及江北临近片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推进4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加快投运50吨/日餐厨垃圾处置中心,新建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工程,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项目。加快清漂码头、清漂船舶、漂浮垃圾转运等设施建设,提高水域清漂作业效率。继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试点,完善配套设施建设。
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清运设施。对部分设施陈旧、设备落后、环保标准低的已有垃圾转运站进行改、扩建,对部分垃圾运距较大的区域,配套建设垃圾二次转运站,满足服务区域垃圾收运能力发展的需要。
二、全面推进美丽巫山建设
(一)建设山水港湾旅游城市
加快高唐组团城市更新。继续推进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提高新建绿色建筑面积,增加人行道透水砖铺装面积。持续深入开展农贸市场、公共厕所、垃圾站等卫生环境薄弱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提质升级生活垃圾、建筑弃渣、厨余垃圾收集清运设施,安全卫生处置城市粪污,规范户外广告,严管建筑渣土清运,清理街面违法违规占道,强化道路缓堵保畅,持续清理“牛皮癣”。继续推进城市绿化品质提升,因地制宜,充分利用边坡山梁,空地补绿,见缝插绿,广泛植绿。继续打造一批口袋公园、社区公园,创建一批美丽庭院,完善道路绿化和社区绿化,构建点、线、面合理搭配的整体绿化系统。
不断完善城市新区品质。配合龙江新区和早阳新区的开发建设,加快建设一批城市公园,大幅增加园林绿地面积,让城市“靓”起来。加快城市道路、边坡、空地和新建小区绿化,展现生态城市景观,让城市“绿”起来。围绕“三峡之光”夜景灯饰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灯饰夜景,让城市“亮”起来。开展山地公园、山地绿道、山地花境等系列建设,提升城区绿色公共生态空间的连接度,形成完整的绿网结构,增强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舒适、自然的城市绿地空间。
全面美化靓化山水岸线。持续推进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深入实施中心城区“两江四岸”核心区整体提升和岸线治理提升,分类整治护岸,优化岸线功能,绿化美化江岸设施,重塑“两江四岸”生态功能,构建多层次、多色彩的滨江绿带系统,打造水路60公里、陆路100公里“清水绿岸”,建设高品质山水港湾旅游新城。
(二)建设幸福宜居美丽乡村
实施美丽乡村建设行动。持续实施“五改三建”,根据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按照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4种类型,分类推进巴渝特色的乡村振兴。统筹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保护乡村自然生态景观格局和农业生产的自然肌理,开展具有农村乡土气息、巴渝风貌的乡村民居建筑示范,推进民居建筑整体风貌改造。整治畜禽污染,建设栅栏圈围,实现人畜分离、家禽集中圈养。实施改厨建设,使农村居住环境整洁卫生,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一体化,改造有碍景观的屋顶整体式太阳能热水器装置,安装路灯、庭院灯,提高农村公共照明建设管理水平。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提高农民庭院、农村村庄、农业环境整洁度和美化度,打造“小组团、微田园、生态化、有特色”的农村人居环境,锻造下庄村、阮村、福坪村、路口村、石院村、同心村等人居环境示范点。分年度实施村级便民服务中心提升工程,打造一批功能齐全、特色鲜明“乡村会客厅”。
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清理“蓝棚顶”、清理无人居住废旧房、清理房前屋后杂物堆、清理田间地头废弃物、清理管线“蜘蛛网”和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五清理一活动”,引导农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做到屋内屋外干净整洁。分类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加快推进农户厕所改造,新建和改建一批农村公共厕所。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与农村水系及其排放口综合整治,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本完成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聚居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处理农村分散污水。实施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推进农家乐、民宿、旅游景点等旅游集中区域的污水收集治理,对摩天岭、春泉、平槽等集中居民点,因地制宜开展污水收集处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简便易行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健全村庄卫生保洁机制,落实“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责任制。
三、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一)大力推行绿色市政服务
推进绿色市政服务。重点在政务服务、教育、医疗、文化和体育公共服务领域,推行绿色市政新技术,实现公共服务设施低碳绿色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建设绿色市政窗口通道,提高公共服务效率。推进电力、燃气、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便利化、绿色化城乡基础设施体系。
推进绿色政府建设。加大力度实施政府绿色采购,优先选择列入国家及地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推进机关绿色办公,倡导节约使用办公耗材,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实行网上办公,严禁超规格接待,杜绝重形式、比规格、讲排场等铺张浪费现象。持续实施“光盘”行动,杜绝用餐浪费。
(二)大力发展绿色交通
构建低碳交通体系。加快完善常规公交网络,构建城市-乡镇-村三级网络体系,打造全县公交“一张网”的格局。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大力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提高城市公交、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等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配套建设充电站(桩)。完善城市步道建设,创造绿色出行条件。
创新公共交通服务模式。鼓励公交优先,积极发展定制公交、商务班车、景区接驳公交、旅游专线等多种形式的特色公交服务,更好满足多样化出行需求。
(三)推进全民低碳生活
鼓励绿色消费。引导公众形成绿色消费观念,鼓励公众优先购买和使用环境友好型产品。推动完善节水器具、节电灯具、节能家电等产品的推广机制,鼓励公众购买绿色家具和环保建材产品。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按照实际需要合理、适度购买衣物。健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情况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快递企业和外卖企业等落实主体责任。
鼓励绿色出行。鼓励全民绿色出行,动员市民树立低碳出行理念,推行健康步行、低碳行车等活动,合理引导消费者购买轻量化、小型化、低排放乘用车。优化交通出行方式,提高交通组织效率和城市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
鼓励绿色居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住房适度消费,大力发展绿色家装,鼓励使用环保装修材料。逐步推广绿色建筑。鼓励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环保灶具、节水马桶等节能节水产品,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倡导合理控制室内温度、亮度和电器设备使用。
第八章 建设和谐文明的生态文化体系
坚持用好“生态”“人文”宝贝,深度发掘和弘扬传统历史文化中的生态理念,建设生态文化载体,培育生态文化产业,打造现代生态文化品牌,强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生态文明意识和生态文明素养,持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深入推进公众、企业、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
一、加强生态文化载体建设
(一)发掘特色生态文化
实施弘扬远古生态智慧行动。深度挖掘长江文明时代价值,探索长江流域三峡库区段生态文明发展历程,凝练山区特色农耕生态文化。不断开拓大溪文化生态价值,发掘三峡地区早期人与自然依山傍水、和谐共生的历史文化脉络。持续深耕神女文化丰富内涵,依托优质的巫山云雨自然生态环境,将生态文化融入气候经济发展中。全面整理现代移民文化,凝练巫山人保山养林、护水润物、固土护坡的生态文明理念。
实施传承非遗文化精髓行动。健全完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机制,从以点上保护为主向整体保护转变,完善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体制。充分利用巫山博物馆内非遗厅,将非遗项目编成节目常年向游客和市民展示。完善巫山县文化馆非遗陈列室,持续收集整理非遗名录音像资料、照片、文字及相关实物资料,开展相关研究。大力保护国家级非遗项目“龙骨坡抬工号子”,持续培育传承人,结合文旅项目形成表演节目,并纳入地方学校文化学习内容。完善市级非遗项目“巫山神女传说”传承,长期在巫山县影剧院演出改编大型室内奇幻秀《巫山神女》。持续推进市级非遗项目“巫音”“三峡皮影”等项目常年在民间演出,深度挖掘、保护与修复完善传统生态文化资源。
实施彰显下庄奋斗精神行动。进一步总结凝练竹贤乡下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毛相林带领村民饮风宿雪、肩挑背磨,历时7年凿出一条8公里长盘旋上山的绝壁天路,成功破解长期被困于巨大天坑内、唯有徒步攀爬一条“挂”在绝壁上的羊肠小道外出的局面的勤劳勇敢奋斗精神,重点在全县推广下庄依靠绝壁天路成功打通“两山”转化通道,开发生态资源,实现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推动共同富裕。
(二)发展生态文化产业
实施生态文化设施建设行动。深入挖掘巫山大溪文化、三峡历史文化、浪漫神女文化、云雨自然文化等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中的生态文化底蕴,探索“文化+生态”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大型文化旅游综合体建设。推动龙骨坡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前期工作,加快培育宁江渡、楚阳台、高唐湖、龙门谷、南陵街、巫山高城市新名片,完成五里坡自然遗产馆、规划展览馆、非遗体验基地建设和神女祠改建。完成历史文化资源普查,推动历史文脉有机融入城市建设,打造“唐诗道”“宋词街”“楚阳巷”“雕塑街”等具有巫山特色的文化印记。
实施繁荣生态文化产业行动。全面梳理历史文化遗存,挖掘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传统风貌街区、古镇、传统村落,积极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加快建设高峡平湖山水文化名城。打造龙江文旅示范区,实施宁江渡、红叶广场漫游步道、消落带整治提升、坡坎崖生态修复和烟雨公园建设,完成游客服务中心、星级酒店集群和龙门汇美食街建设,建成城市“会客厅”、游客“集散地”、网红“打卡地”、美食“聚集区”。全面推动文体旅融合发展,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文体旅企业。培育传统工业工艺产业,推进红叶雕、石雕、版画、刺绣、木雕、木器等传统工艺向品牌化升级发展。建成文化产业园区,培育演艺、影音、美术、影视、动漫游戏等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数字化发展。成立文创产品研发中心,大力推进文创产品开发。利用原水泥厂工业旧址进行文化产业创意改造,打造三峡175文创产业园,完成巫文化体验中心、山海经百神廊、十巫工坊、山海经酒店以及其他休闲度假配套设施建设。将长江三峡巫山国际红叶节和“神女杯”艺术电影周打造成知名旅游节会品牌。
二、不断增强生态文明意识
(一)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培训
实施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行动。建设巫山县生态环境研学基地,持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党政干部教育培训主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校每年举办的干部任职培训班、年轻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的重要课程,分层分类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培训;在网络学习平台持续发布生态文明建设专题培训内容,推进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常态化;每年组织开展1—2次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宣传活动,确保全县在职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专题培训人数比例达到100%。
实施学校生态文明教育行动。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生态文明建设全面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鼓励和支持中小学生参与课外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将生态环境保护课外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加大力度在职业教育机构将生态文明理念纳入全过程教学,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注重生态文明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层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人才。
实施生态文明社会宣教行动。大力推动全民生态文明教育工作,重点针对企事业单位、社区、学校、公共服务场所、商业机构等,广泛动员各类媒体,创新传播方式方法,拓展传播平台,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组织策划有影响、有声势、有效果的宣传活动。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优化新闻发布工作,主动发布全县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进展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全面提高生态文明素养
实施生态文明社会动员行动。办好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世界水日、世界湿地日和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社会宣传活动,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提升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打造社会宣传活动品牌。
实施生态文明党政机关引领行动。大力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资源能源管理制度,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优先选择绿色出行,全面实行垃圾分类,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与生活方式。
实施生态文明企业服务行动。动员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理念和生态文化传播,主动履行企业环境社会责任,充分发挥企业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探索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新模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环境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深化环保设施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开设环保课堂、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等形式,参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
实施生态文明人民团体行动。县域内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科协、文联等人民团体组织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积极发挥应有作用,以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减污降碳、资源节约、垃圾分类为重点,组织动员技术专家、模范人物、企业家、社会贤达人士等到广大群众中特别是青少年中传播生态文明理念,结合群众生产生活实际,把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教育体现到百姓宣讲、文艺演出、节庆活动等群众性活动之中。
三、推动生态文明共建共享
(一)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度
实施全民生态环境保护行动。充分利用各种生态环境保护平台和生态空间,提供全民参与机会,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策划各类生态文明建设参与活动,让生态文明创建真正成为老百姓自己的事。推动环保社会组织提供环保公益性服务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科学化,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志愿者团队建设,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志愿者归属感、存在感和获得感,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项目,充分发挥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作用,到2025年,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到80%以上。
实施“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行动。全面总结重庆市级和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经验,重点打造长江三峡“水资源库洁净安全”示范片、五里坡“自然遗产原真保护”示范片、北部乡镇“绿色能源助力农林”示范片、长江及大宁河“三峡红叶出彩揽客”示范片、曲尺-大溪-巫峡沿江“巫山脆李添绿致富”示范片、庙宇镇“巫山粮仓香飘庙宇”示范片、巫山城区“山水城市生态宜居”示范片、下庄“绝壁天路蹚出小康”示范片、曲尺乡哨路村“美丽乡村美好生活”示范片等区域,进一步扩大示范,确保后期顺利通过市级和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评估。
(二)持续开展细胞工程建设
实施生态文明示范细胞工程建设行动。全面巩固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创建成果,继续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乡镇开展市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创建,进一步优化乡镇空间布局,发展特色生态产业,保护乡村生态环境,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生态文化制度,推进乡镇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实现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
实施绿色创建行动。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绿色创建行动,打造一批成效突出、特点鲜明的绿色生活优秀典型,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现有研学实践基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保科普基地、符合向公众开放条件的环保设施等的作用,申报一批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创造条件。
第九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一、工程内容与投资估算
实施生态安全保障工程、生态空间优化工程、生态经济发展工程、生态生活示范工程、生态文化繁荣工程五大工程,涉及31个子项80个具体项目,投资总额51.33亿元。其中生态安全保障工程31项共20.55亿元,生态空间优化工程4项共0.19亿元,生态经济发展工程17项共11.48亿元,生态生活示范工程21项共15.57亿元,生态文化繁荣工程7项共3.54亿元。
二、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规划的实施将推动巫山实现经济高质量绿色转型发展,绿色产业发展壮大,弥补了战略性全面关停煤矿带来的损失,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实现了特色优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集约化生产,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并进一步促进产业集聚,使得技术、信息、人才、政策及相关产业要素能够达到充分共享,各企业获得规模经济效益,全县节能降耗、排污降碳、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以及集约用地水平显著提升,经济活力和区域竞争力增强。
(二)社会效益
规划的实施将推动大批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落地,不仅可以直接提供大量就业岗位,还将带动其它产业的发展,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从而增加当地居民收入,促进社会稳定,不断提高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和满意度,极大地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此外,规划的实施将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使城市品位和形象从整体上得以提高,为吸引外资和民间资本来投资提供了环境基础。
(三)生态环境效益
规划的实施提高了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大大减少了污染物对城乡环境的影响,为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和休憩娱乐提供了优美的场所,同时,建立了生态安全格局,维护了区域生物多样性,提供了优质生态产品,增强区域防灾抗灾能力,从而为巫山县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保障和支撑。通过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了生态平衡和环境优美,造福自己,还不损子孙后代的利益,达到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第十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建立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生态环境局办公,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评估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监督考核
建立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对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量化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目标管理、评先创优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强创建工作的日常调度和年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根据考评结果对本规划内容实施动态调整,确保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见效。
三、资金统筹
积极争取国家和市级专项建设资金支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做好生态文明领域预算安排,优化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对于生态保护和建设、重要生态功能区等社会公益性项目,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进一步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思路,推行PPP、排污权抵押融资和环境污染保证金制度,探索EOD开发模式,充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项目建设运维。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提高生态文明建设资金使用实效。
四、科技创新
积极支持在生态环境保护、减污降碳、资源综合利用与废弃物资源化、清洁生产、生态产品开发、生态产业发展等方面开发、引进和推广应用各类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加快技术成果落地。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科学化信息决策支持。加大对生态文明建设领域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积极与科研院所、高校开展技术合作,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专家智库。
五、社会参与
全域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统筹协调、纵深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拓宽思路,创新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良性互动和永续发展。充分发挥民间公益环保组织作用,推进志愿者队伍和监督员队伍建设。广泛动员群众参加生态文明建设活动,积极开展具有巫山特色的生态文明示范基层活动,完善社会参与机制。
附件:近期重点工程项目
附件
近期重点工程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别 |
类别 分项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投资额 (万元) |
实施 年度 |
牵头部门 |
项目来源 |
对应创建指标 |
一、生态安全保障工程(31项20.5455亿元) |
|||||||||
1 |
碧水保卫战工程 |
水资源供给保障工程 |
县城长江取水趸船迁移工程 |
新建取水码头,敷设球墨铸铁干管8.4km,配套建设10KV高压线路及附属工程。迁移取水趸船,改扩建取水趸船机电设备。 |
9995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2 |
乡集镇供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建设隔离网、标示标牌、在线监控等保护措施。 |
1500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3 |
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 |
17个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通过新建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标识工程、防护隔离工程、视频监控工程、水质自动监测工程,并对既有设施维修养护。 |
3328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4 |
农村集中供水工程 |
新建农村标准化水厂50座。实施官渡双月水厂、官阳镇平河水厂、两坪乡两坪水厂、竹贤乡竹贤水厂、金坪乡金坪水厂等供水巩固提升工程,保障19个水厂水质安全。 |
33054 |
2022—2025 |
县水利局 |
县重点项目“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5 |
农村供水配套设施建设工程 |
巫峡镇、双龙镇、庙宇镇、福田镇、大昌镇、抱龙镇、龙溪镇、培石乡、三溪乡、两坪乡、曲尺乡、平河乡、龙门街道供水观测设施设备1200套,水厂供水计量设施设备25套,供水管理服务平台1项。 |
2936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90号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6 |
碧水保卫战工程 |
水环境质量提升工程 |
长江清漂能力提升工程 |
打造钢质结构清漂船2艘,清漂量300m3/d艘、日处理量600m3;及钢质结构转运船1艘,装载量160m3。 |
1198 |
2022—2024 |
县城管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水环境质量 |
7 |
长江入河排污口巫山县大溪乡错开峡泄洪沟整治工程 |
新建污水收集管网3km、检查井50个、引水渠2km以及化粪池2座,配套完善排污口清淤及除杂200m3。 |
390 |
2022—2023 |
县生态环境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119号 |
水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8 |
医院污水处理站达标改造工程 |
医疗污水处理达标改造工程,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实现全覆盖。 |
300 |
2022—2024 |
县卫生健康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9 |
下庄水质提升项目 |
新建200m3/d水质提升站一座,安装输水管1350m,配套建设超滤设备、储存间、管理用房、清水池、泵池等基础设施。 |
349 |
2022—2023 |
竹贤乡政府 |
巫山发改审 〔2022〕34号 |
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
10 |
培石乡污水处理站尾水湿地净化工程 |
改建人工湿地100m2;新建挡墙500m3,购置尾水提升动力设施2套等。 |
390 |
2022—2023 |
县生态环境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118号 |
水环境质量 | ||
1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
巫峡镇春泉村、青山村新建污水处理厂5处,建设污水管网约30km,总处理规模约1.2万m3/d。大溪乡平槽村新建污水处理厂1处,建设污水管网约7km,总处理规模约2000m3/d。曲尺乡哨路村、权发村新建污水处理厂1处,配建污水管网2km总处理规模约1500m3/d。新建一批村级污水处理站及管网,开展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新建一批化粪池及还田管网。 |
10000 |
2022—2024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水环境质量 | ||
12 |
水生态健康维护工程 |
流域水生态修复试点 |
开展辖区水库、次级河流生态修复试点。 |
10000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13 |
江河岸线保护 |
治理河道长度15.226km,新建堤防总长13.78km;开展消落带河道治理长度8.8km,治理面积28.55万m2;打造岸线景观3.69万m2。 |
10000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14 |
大宁河大昌古镇南门至兴隆寺库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库岸整治2km、岸坡整理及生态护坡150000m2,新建人行步道18000m2、滨江绿廊30000m2,配套完善广场2500m2、停车场3000m2、景观小品5处及箱函6座等。 |
8800 |
2022—2024 |
大昌镇政府 |
巫山发改审 〔2022〕78号 |
水环境质量、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15 |
蓝天保卫战工程 |
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
“散乱污”企业清理治理工程 |
对辖区的酒厂、石材厂等“散乱污”开展达标治理。 |
600 |
2022—2024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
16 |
生活污染防治工程 |
餐饮油烟达标治理项目 |
完成县城建成区内餐饮店油烟达标整治;完成县级公共机构及乡镇(街道)政府、中心学校、卫生院食堂的餐饮油烟达标治理。 |
400 |
2022—2024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环境空气质量 | |
17 |
净土保卫战工程 |
农用地污染防控工程 |
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
建设100余个(暂定)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高效低毒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实施秸秆机械还田、青黄贮饲料化利用。 |
300 |
2022—2024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水环境质量、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18 |
“无废城市”建设工程 |
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及能力建设 |
在城区14个社区和25个乡镇(301个村)范围内新建一批垃圾收集亭、再生资源回收站、沤肥,购置餐厨垃圾车、压缩式垃圾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垃圾转运车、配套垃圾箱、大件垃圾车、高压清洗车、抑尘车、路面养护车、检查车等垃圾收集设备及垃圾分类宣传设施。 |
5500 |
2022—2024 |
县城管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
19 |
建筑垃圾资源回收利用工程 |
建设建筑垃圾管理区、堆存区、堆存作业设施及设备及场外工程等;建筑垃圾处理规模5万吨/年,占地8.0437公顷。 |
7300 |
2022—2024 |
县城管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
20 |
生态保护持久战工程 |
生态 保护 工程 |
天然林保护项目 |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开展218.99万亩集体性质公益林和26.8万亩国有林保护、实施23.14万亩集体性质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等。 |
4000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县重点项目“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拆分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空间 |
21 |
生态 建设 工程 |
“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工程 |
实施长江巫山段“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绿化建设15万亩。 |
10200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县城市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 | |
22 |
国家储备林项目 |
储备林建设12万亩。 |
30000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空间 | ||
23 |
渝东北岭谷区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
建设总规模17.3万亩,包括飞播造林1万亩,人工造乔木林3.3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退化林修复8万亩。 |
9275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25号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空间 | ||
24 |
生态保护持久战工程 |
生态 修复 工程 |
大昌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
开展底泥疏浚、生态浮岛建设,种植滨河植物带,建设候鸟观测站等。 |
26000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生态空间、水环境质量、河湖岸线保护率 |
25 |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实施骡坪镇北山、官渡镇新阳、当阳乡高坪曲尺乡新安、平河乡起阳、大昌镇龙早等小流域水土流失治理,总面积145km2。 |
5000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水环境质量 | ||
26 |
矿山生态修复工程 |
完成已关闭的煤矿、洗煤厂及非煤矿山的生态修复工程。 |
3500 |
2022—202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林草覆盖率 | ||
27 |
生物 多样性 保护 |
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地科教项目 |
推进五里坡世界自然遗产地的生物多样性宣讲科教能力建设。 |
120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28 |
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珍稀野生植物培育基地 |
建设珍稀植物培育基地5公顷。 |
3000 |
2022—2024 |
重庆五里坡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事务中心 |
县重点项目“十四五”规划储备项目 |
生物多样性保护 | ||
29 |
双碳目标关键战工程 |
减污 降碳 工程 |
县城天然气工程 |
早阳组团主管道及管网建设、调压设施建设以及阀门(井)控制设施建设等。新建1000m3天然气储罐2个、100m3LNG储气站1个。 |
3700 |
2022—2024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 |
环境空气质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30 |
乡镇天然气工程 |
新建乡镇撬装设备站、敷设天然气供应管网,2025年所有乡镇场镇实现天然气供应。 |
4200 |
2022—2024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环境空气质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
31 |
环境安全保卫战工程 |
危险 废物 污染 |
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程 |
规范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点1处。 |
120 |
2023—2024 |
县生态环境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二、生态空间优化工程(4项0.1900亿元) |
|||||||||
32 |
生态空间管控 |
自然保护地监管工程 |
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项目 |
调整自然保护地及长江三峡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解决范围重叠等历史问题。 |
200 |
2022—2023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自然生态空间 |
33 |
自然保护地管理基础建设项目 |
结合全县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成果,开展自然保护地科考、总规编制、勘界定标。 |
500 |
2023—2024 |
县林业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自然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 | ||
34 |
自然保护地生态监管能力建设 |
完善无人机、红外摄影摄像等监控措施,建设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上下协调”的生态监测网络。 |
300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自然生态空间、生物多样性保护 | ||
35 |
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工程 |
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程 |
完成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
900 |
2022—2024 |
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
县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 |
自然生态空间 | |
三、生态经济发展工程(17项11.4818亿元) |
|||||||||
36 |
生态产业化工程 |
小三峡·小小三峡景区提升工程 |
大昌古镇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大昌古镇升级改造:新建三峡移民文化展示、体验馆,特色民宿,主题客栈修缮,南门景观,文化广场,古镇农贸集市,手工作坊,滨江路景观带打造及特色餐饮、购物一条街,古镇文化演艺设施设备、污水处理设施等。大昌古镇配套设施:新建游客中心、停车场、道路设施、给排水工程、景区电力系统、游船码头、环卫设施、景区景观设施工程、景区旅游标识系统和绿化工程、古镇文化演艺设施设备等。 |
22500 |
2022—2024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城镇污水处理率、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37 |
小小三峡马渡河旅游服务中心基础及配套设施工程 |
新建小小三峡马渡河旅游服务中心建设,游客集散广场、旅游接待、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
12000 |
2022—2023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
38 |
巫峡·神女景区品质提升工程 |
巫峡景区柳坪休闲露营地基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59.84亩,新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露营场地整理,道路设施,观景平台,休憩亭,廊道,环保公厕,供水供电,消防安防等配套设施。 |
10000 |
2023—2024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
39 |
文峰4A景区品质提升工程 |
文峰4A景区品质提升工程 |
启动登龙索道,配置观光小火车,更新标示标牌,完成步游道、观景平台、安全防护栏、厕所、智慧旅游等基础配套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改造。 |
16500 |
2022—2024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 |
40 |
五里坡大峡谷景区建设工程 |
五里坡大峡谷景区建设工程 |
包括科研基地、当阳乡滨河小镇建设,景区22公里旅游公路业态打造,倒中坪、红槽、大峡岩上人家,平河旅游小镇等;提升瀑布群质量,建廊道、步道、凉亭、天然浴场等,实施文化、体育体验项目,恢复完善水系统功能,配套旅游要素等。 |
30000 |
2022—2024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水环境质量 | |
41 |
产业生态化工程 |
工业污染治理工程 |
工业园区职教园污水管网完善工程 |
对职教园区的雨污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实现雨污分流,提升稳定运行性。 |
500 |
2023—2024 |
工业园区 管委会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城镇污水处理率、水环境质量 |
42 |
工业园区楚阳特色产业园工业废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提档升级工程 |
续建污水处理厂,并对楚阳园区的雨污水管网进行升级改造。 |
4425 |
2023—2024 |
工业园区 管委会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城镇污水处理率、水环境质量 | ||
43 |
桃花铁矿废水治理工程 |
开展对桃花铁矿矿井排水(硫铁矿红色废水)进行治理。 |
200 |
2023—2024 |
县经济信息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水环境质量 | ||
44 |
农业绿色化工程 |
巫山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
完成畜禽养殖场100家(暂定)治理;配置肥水一体化设备,建设生态沟渠、蓄水池和配套管网,建设坡耕地生物拦截带。 |
1000 |
2022—2024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水环境质量 | |
45 |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 |
对畜禽养殖场进行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升级改造。 |
500 |
2022—2024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46 |
巫山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 |
建设沼渣沼液还田利用工程、有机肥深加工工程、秸秆青(黄)贮、秸秆炭化还田改土等工程。 |
2000 |
2022—2024 |
县农业农村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
47 |
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项目 |
创建“三新”配套核心示范区300亩,辐射带动“三新”配套升级版推广面积2000亩以上,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减少使用量,提升利用率。实施1200亩李子病虫害统防统治服务。 |
300 |
2022—2024 |
县农业农村委 |
根据2022年申报和招标项目拟定 |
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 ||
48 |
大溪乡官田村蔬菜产业园建设工程 |
蔬菜园土地改良、坡改梯整治8.97ha,新建蔬菜网室13个45760m2、作业便道0.77㎞、灌溉管网1.023㎞、泵房1座16m2、田间排水沟渠1.906㎞,移民居住院落整治107栋,新建污水管网2.061㎞、照明路灯69盏、庭院灯20盏、化粪池7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3套。 |
1913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88号 |
水环境质量、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 | ||
49 |
旅游业绿色化工程 |
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
每年完成旅游厕所新建改建10座以上。 |
480 |
2022—2024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水环境质量 | |
50 |
旅游景区游船环保技改项目 |
购置环保游船,实施小三峡景区、神女景区、神女溪景区小型环保游船、趸船、乌蓬船环保技改。 |
7200 |
2022—2024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水环境质量 | ||
51 |
融合发展工程 |
乡村生态振兴工程 |
巫山县曲尺乡生态廊道建设项目 |
从机场到柑园长江码头长30公里,利用现有道路和自然景观,将绍路村、权发村、柑园村三村串连,打造生态廊道,长30千米,宽50米,重点是绿化、美化、夜景化,绿化面积50万m2、环境治理24000m2,夜景灯饰300盏。配套改建三村村史馆、村情馆,脆李博物馆(含脆李历史展览室、脆李发展研究室等),改建面积1200m2,车行道路2公里、人行道路20公里、停车场3500m2、生态厕所4座、排污管网10000米等。 |
5000 |
2022—2023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林草覆盖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水环境质量 |
52 |
巫峡镇宜居宜业宜游美丽庭院乡村建设示范项目 |
对机场路沿线11栋房屋外立面改造,共4500m2;新建“蜂糖李”品试园70亩;配套完善院坝绿化、排污以及产业管护等设施。 |
300 |
2022—2023 |
巫峡镇政府 |
巫山发改审 〔2022〕105号 |
林草覆盖率、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水环境质量 | ||
四、生态生活示范工程(21项15.5692亿元) |
|||||||||
53 |
环保基础设施工程 |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工程 |
巫山县早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
新建5000m3/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配套设施,新建出水在线检测室1幢,综合楼1幢。 |
18000 |
2023—2024 |
县住房城乡 建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城镇污水处理率、水环境质量 |
54 |
宁江大道综合管廊及生态治理工程 |
新建管廊1227m、地下通道2285m2、活动广场3610m2,生态治理2处共51408m2,库岸治理2处共20075m2,配套完善景观、步道、栏杆等设施。 |
35112 |
2022—2024 |
三峡水库生态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巫山发改审 〔2022〕69号 |
城镇污水处理率、水环境质量 | ||
55 |
乡镇污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提升 |
开展重点乡镇双龙、大昌、官渡、福田、庙宇、平河、巫峡雨水污水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流,提升水质水量稳定性。 |
16857 |
2022—2024 |
县发展改革委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城镇污水处理率、水环境质量 | ||
56 |
竹贤乡场镇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改建污水管网2.7km,改造化粪池10座以及改造污水提升站等。 |
270 |
2022—2023 |
县城镇排水 事务中心 |
巫山发改审 〔2022〕115号 |
城镇污水处理率、水环境质量 | ||
57 |
竹贤乡下庄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
改建污水管网3.6km,改造化粪池20座以及改造升级污水处理站等。 |
398 |
2022—2023 |
县城镇排水 事务中心 |
巫山发改审 〔2022〕116号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水环境质量 | ||
58 |
环保基础设施工程 |
生活 污水 收集 处理 设施 工程 |
官渡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26123m以及检查井、消能井、跌水井共685座,完善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区域内管网普查工程等。 |
5769 |
2022—2024 |
巫山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巫山发改审 〔2022〕44号 |
城镇污水处理率、水环境质量 |
59 |
福田镇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
新建污水管网110929m以及检查井、倒虹吸井共554座,完善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区域内管网普查工程等。 |
4373 |
2022—2024 |
巫山三峡水环境综合治理有限责任公司 |
巫山发改审 〔2022〕43号 |
城镇污水处理率、水环境质量 | ||
60 |
生活 垃圾 收集 处理 工程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
新建一座日处理35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卸料大厅、垃圾池、焚烧锅炉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中央控制室、厂房综合楼等;配套建设停车位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等。 |
26000 |
2022—2024 |
县城管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117号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61 |
垃圾压缩中转站改扩建工程 |
乡镇、县城、江东新区、摩天岭、早阳组团、边贸中心等区域新建垃圾收集及压缩中转站。 |
6800 |
2022—2024 |
县城管局 |
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62 |
美丽巫山建设工程 |
城市 品质 提升 工程 |
龙江公园建设工程 |
项目总用地约144465m2,其中绿地面积116352m2;园路及场地铺装面积24256.52m2;游憩及公共服务面积2056.48m2,配套建设管理用房、地下停车场及其他配套设施。 |
9701 |
2022—2024 |
龙盛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巫山发改审 〔2022〕111号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63 |
早阳组团公园绿化工程 |
建设高铁、湖湾、半坡三处公园绿化199.89公顷。 |
19989 |
2022—2024 |
城建集团 |
县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64 |
“坡坎崖”治理工程 |
绿化总面积4125m2,栽种乔木548株,灌木4428m2,地被4125m2,种植土回填5383.2m3,配套修剪花池141.68m3。 |
370 |
2022—2024 |
县城管局 |
县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 |
林草覆盖率、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 ||
65 |
美丽 乡村 建设 工程 |
双龙镇巴雾村美丽乡村建设 |
移民房屋外立面整治49户9800m2,庭院改造1470m2,新建柑橘产业园观光旅游便道2km、人行便道0.8km、观景平台1处300m2。 |
419 |
2022—2023 |
县水利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97号 |
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林草覆盖率 | |
66 |
巫峡镇东岗村、平安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移民住房安全维修50栋11050m2,改造道路1.12㎞,改造水果交易平台1处300m2、文化活动场地1928.2m2、生化池2座;新建观光采摘步道8.0km、节点景观建筑小品4处1150m2、观景平台1处250m2、移动厕所4座。 |
1016 |
2022—2023 |
县水利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96号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林草覆盖率、水环境质量 | ||
67 |
福田镇水口水美乡村建设工程 |
移民房屋维修41栋10929.2m2,道路改造5.99km,人行道改造1206m2,文化活动场地改造2处1580.57m2,环境绿化4080m2及挡墙面美化处理510m2。 |
1357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92号 |
林草覆盖率 | ||
68 |
美丽巫山建设工程 |
美丽 乡村 建设 工程 |
大昌镇七里村水美乡村建设工程 |
移民住房安全维修126户10080m2及其庭院整治,维修便民服务中心维修300m2,改造道路3.2km,新建人行步道4.2km、休闲步道2.2km,改建活动场地2500m2,改造污水管网2.52km,整修蓄水池1座,湖岸整治1.7km,新建垃圾收集点4处,配套垃圾箱、照明等附属设施。 |
1955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93号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林草覆盖率、水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69 |
大昌镇兴胜、双胜、洋溪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移民住房安全维修239户11950m2及其庭院整治,维修便民服务中心600m2,改建文化活动场地2000m2,新建人行步道4.5km,整修蓄水池2000m3,整修道路4.6km,新建垃圾收集点12处,配套垃圾箱、路灯等附属设施。 |
1816 |
2022—2024 |
县水利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94号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林草覆盖率、水环境质量 | ||
70 |
大昌镇龙塘、龙早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
移民住房外立面改造18栋及院落整治,改造道路1.148㎞,新修人行便道2.88㎞、休闲平台1处280m2,垃圾收集点5处,配套建设公厕、绿化、照明等附属设施。 |
423 |
2022—2023 |
县水利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95号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林草覆盖率、水环境质量 | ||
71 |
曲尺乡集镇居住环境改善建设工程 |
维修房屋85栋建筑面积共7650m2,新修人行步道0.8㎞、一体化公厕1座100m2,改造节点景观8处1400m2,新建文化宣传栏10处及配套设施等。 |
1109 |
2022—2023 |
县水利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91号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林草覆盖率、水环境质量 | ||
72 |
平河乡樟坪村、燕子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道路改造1.468km,人行梯步改造0.12㎞,新建雨污水管网(沟)1.282㎞、照明工程(路灯、草坪灯)安装185盏;新建便民服务中心404.67m2及附属休闲活动场地600m2,停车场地硬化1500m2;环境梳理及补绿6.07ha及附属配套设施。 |
1985 |
2022—2024 |
平河乡政府 |
巫山发改审 〔2022〕89号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林草覆盖率、水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73 |
巫峡镇桂花村美丽家园建设示范工程 |
风貌改造98户,共22986m2,新建污水管网1584m,油化道路11104.55m2,人行道及广场铺装3708m2,文化浮雕墙400m2,安装太阳能路灯108盏,场地清理21561m2;配套完善绿化、环卫、体育等设施。 |
1973 |
2022—2024 |
巫峡镇政府 |
巫山发改审 〔2022〕12号 |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林草覆盖率、水环境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五、生态文化繁荣工程(7项3.5441亿元) |
|||||||||
74 |
生态文化建设工程 |
城市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长江国家文化红叶公园建设项目 |
新建巫山红叶文化展示馆2000m2,打造红叶景观长廊3000亩,红叶景观林病虫防治3000亩,新建防火通道12km、防火蓄水池6000m3、园内道路8km,配套建设游憩服务设施、生态停车场、游客流量监测调控和监管设施、地质灾害防护设施等基础设施。 |
10723 |
2022—2024 |
县林业局 |
巫山发改审 〔2022〕109号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林草覆盖率 |
75 |
市民文体休闲活动中心升级改造工程 |
高唐街道登龙社区实施运动场地改造20548m2,场馆外立面维修1100m2,铺设给水管0.017㎞、雨污水管网3.674㎞,环境绿化梳理整治2.79ha,增设配电箱、智能体育系统、设备组件等设施,配套完善停车位、出入道路、步道等。 |
4490 |
2022—2024 |
巫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巫山发改审 〔2022〕84号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林草覆盖率、城镇污水处理率 | ||
76 |
巫山非遗保护中心项目 |
以早阳文化艺术对外交流中心为契机,建成巫山非遗保护中心、非物质文化传习所、传习基地等,重点是装修及陈列展示等。 |
2500 |
2022—2024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77 |
乡镇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大昌古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 |
修缮古建筑9731m2,铺装及绿化10277m2,路面整治改造6711m2,配套建设数字化展示利用设施、供水供电、通讯消防。 |
13022 |
2022—2024 |
旅发集团 |
巫山发改审 〔2022〕110号 |
林草覆盖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78 |
竹贤乡综合文化中心项目 |
总建筑面积2200m2,主要内容包括乡村书屋、放映厅、文明实践站、乡村馆等。 |
796 |
2022—2023 |
竹贤乡政府 |
巫山发改审 〔2022〕129号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79 |
生态文明意识培育工程 |
环境宣教能力建设工程 |
巫山生态环境研学基地项目 |
建设教学用房及配套设施,车库、多功能厅、景观亭廊,水体,供水供电,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
2110 |
2022 |
县文化旅游委 |
巫山发改审 〔2020〕398号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80 |
生态文明共建共享工程 |
特色生态文化传承保护工程 |
巫山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 |
加强龙骨坡抬工号子、踩堂、背二哥号子、三峡皮影戏、巫音、巫山民歌等重点非遗保护、传承、展示、利用等。通过建设龙溪、铜鼓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工程项目,李季达陈列展示提升,发展红色文化旅游,建设邓家、红椿等土家族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传播工程项目,开展非物质文化保护工程,培育非遗传承人。 |
1800 |
2022—2024 |
县文化旅游委 |
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合计 |
513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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