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船员入职有哪些基本资格?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国务院令第764号)第五条“船员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船员适任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在船实习、见习人员年满16周岁)且初次申请不超过60周岁;(二)符合船员任职岗位健康要求;(三)经过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参加航行和轮机值班的船员还应当经过相应的船员适任培训、特殊培训,具备相应的船员任职资历,并且任职表现和安全记录良好”。
(二)船员和群众发现地灾风险应如何上报?
答:船员和群众发现地灾风险的,可向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上报,联系电话:023-57689509。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奖励暂行规定》,首先发现地质灾害前兆信息,及时报告或主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10人(含)以上的事件,可获得1万元至5万元奖励。
(三)无证无照船舶有什么危害?
答:该类船舶多涉嫌非法捕捞、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不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通航安全、人员安全、水域清洁、生态环境等方面构成严重危害。例如,2024年4月13日,秦皇岛市卢龙县青龙河水域发生一起船只侧翻事故,造成31名游客落水,最终造成1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调查发现,事发船只为非法改装的“黑游船”,未办理相关资质。船只受大风天气影响发生侧翻,落水人员多数为老年人,且未穿戴救生衣。
(四)在危险水域开展水上健身活动有什么危害?
答:危险水域可能存在水深不足、水流湍急、水温过低或水质问题,且没有救生设施和救援人员,一旦发生意外,救援难度将大大增加,甚至影响到他人安全。例如:2024年7月14日,广东一位45岁驴友前往当地野外碧水潭游玩,在周围驴友的呐喊助威下,从约5米高处跳水,没看清距水面十几厘米处有大块礁石,腰部位置遭到撞击,腰椎和尾骨错位,当场失去行动能力。
(五)为什么要重点引导和管理自发性涉水运动?
答:自发性涉水运动通常缺乏组织规划,社会活动随意性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需要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和专业机构加强监管和指导。例如:2024年6月5日,重庆市秀山县一支龙舟队在训练时发生侧翻,导致3人不幸遇难。调查发现,龙舟队的掌舵者才学了两天,船上多数人未穿救生衣,且船上没有救生设备。两名资深龙舟教练表示,掌舵者在龙舟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至少需要一个月学习训练才能随队,在没有专业掌舵者指导的情况下开展龙舟活动是十分危险的。
政策咨询渠道:《行动方案》由巫山县交通运输委员会负责政策解读,联系电话:023-5768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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