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巫山县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巫山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本预案不适用于城镇燃气、放射性物品、军事设施和核能物质的事故应急处置。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应急处置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执行。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如何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答:1、事发单位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应急队伍和人员营救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安置受危险人员;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向属地乡镇(街道)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2、事发地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应积极配合,协助做好现场保护、交通指挥、秩序维护等工作。
3、事发地乡镇(街道)应调动应急队伍,组织开展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并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
4、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照本预案的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危险化学品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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