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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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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政策解读


一、《规划》出台的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总结全县“十三五”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实施成效,分析“十四五”时期的生态环境形势,系统谋划“十四五”时期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巫山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送审稿)》的要求,制定了《巫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规划的文本。主要内容为:总结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期间的成绩、经验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包括: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形势;确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优化生态空间,构筑生态屏障;推进绿色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构建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区域生态环保深度协作,共建三峡库区生态廊道;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实施重大工程,强化规划任务落地;健全规划实施体制,提升规划实施效能共10个章节。

第二部分为规划的重大项目。主要内容为:“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拟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生态修复及绿化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污水处理设施完善提升等14类54个工程项目,合计资金58.16亿元。  

三、《规划》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生态系统稳定性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稳中有进,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牢固,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筑牢,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基本建成。 

四、《规划》的指标体系

对接上位规划设置主要指标7项,前3项目标暂无具体数值,按后续市级下达的任务量。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指标

序号

指 标

2020年

现状值

2025年

目标值

1

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

[16.5]

市级下达

2

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6]

3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

化学需氧量

[55.5]

氨氮

[44.4]

氮氧化物

[86.1]

挥发性有机物

4

地表水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5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98

≥96

6

细颗粒物浓度(年均值,μg/m3)

27

≤35

7

森林覆盖率(%)

62

≥65


五、《规划》的重点任务

(一)优化生态空间,构筑生态屏障。重点体现为划空间(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自然保护地优化等),管空间(保护长江及消落带、自然保护地、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开展生态修复(矿山修复、绿化提升、创面修复、水土流失治理等)三大方面任务。

(二)推进绿色转型升级,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继续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康养等产业,扎实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发挥良好自然资源优势,探索两山转化路径。深化能源结构调整,合理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继续强弱项补短板,开展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建设江东、早阳、边贸、摩天岭、南陵等区域的污水处理设施。开展红石梁水源地迁移工程,持续保障城乡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开展小流域水生态修复试点。总体确保巫山水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继续实施餐饮油烟达标治理、扬尘控制、交通源污染控制等,稳固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成果。聚焦农村生活污染、农业生产污染两大领域,加快补齐农村污染治理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构建生态安全屏障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防”与“控”并重,统筹考虑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化学品、放辐射等生态环境风险要素,全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多层级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体系,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救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五)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健全以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实施最严格的制度,系统构建和完善党政领导管理体系、生态环境法治体系、源头管控制度体系、环境治理市场体系、全民环保行动体系,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监管的智慧化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规划》的重点工程

以实现“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规划任务,建设重大工程项目库,重点实施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应对气候变化、环境质量改善、环境风险防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重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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