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巫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应急预案》),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总体应急预案》具体内容,现就《总体应急预案》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修订背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导向,坚决有效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重大风险,科学有序、精准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是县政府处置我县突发事件的纲领性预案,同时也是指导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编制应急预案的主要依据,有力指导各乡镇(街道)编修本级预案,尽快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的预案体系。
二、修订过程
县应急局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对我县受灾情况及救援现状进行分析,起草修编《总体应急预案》。初稿形成后,县应急局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经县常务会审议后发布。
三、预案框架及主要内容
与2009版《总体应急预案》(巫山府发〔2009〕61号)相比,这次预案修编结合政府机构改革职能调整以及应急指挥体系的变化,对全县指挥机构的组织领导、部门职责、现场指挥等进行更新完善。
《总体应急预案》共分八个部分,包括总则、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练、附则。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预案体系共6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二是增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新思想、新理念。三是将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四类,并将突发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等4个级别;四是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村(社区)应急工作方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组成。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包括应急指挥领导机构、地方应急机构、专家组共3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明确县级层面组织指挥机构体系、工作职责和范围;二是细化各级各类指挥机构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三是完善专家组机构和工作职责。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信息监测和报告、预警与预防行动、预警支持系统、预警级别发布共4节内容。修订要点:明确指出了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机制。
(四)应急响应。包括响应分级、信息共享和处理、响应程序、信息发布、应急结束共5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进一步明晰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应急响应责任,明确提高应急响应级别要求。二是完善信息报告机制,细化不同等级突发事件各级政府信息报告的时限和形式。三是完善信息发布工作,对信息发布时限、发布流程、主要内容、平台进行了细化。四是分级应急响应程序,发生一般、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时,由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应急响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时,各指挥部立即启动预案,县长、分管副县长立即到位。
(五)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社会救助、保险、调查和总结、恢复与重建共5节内容。修订要点:完善后期处置,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应及时制订恢复重建计划和救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保障措施。包括指挥通信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医疗治安保障、物资保障、经费保障、紧急避难场所保障共6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明确县政府负责组织规划建立全县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机要通信指挥保障;二是队伍包括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武警部队和民兵、社会应急队伍;三是明确经费保障相关内容。
(七)宣传、培训、演练。包括宣传教育、培训、演练共3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明确宣传与培训的内容;二是删除奖励与责任追究。
(八)附则。包括预案管理、制定与解释、公布实施共3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明确了预案编制流程;二是增加巫山县区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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