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订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底线思维,坚守安全红线,坚持“分级管控、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原则,坚决防范和化解非煤矿山重大风险,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和减少较大以下伤亡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巫山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应急预案,于2022年7月启动修编《巫山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二、修订过程
为强化应急预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县应急局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对我县非煤矿山基本情况及救援现状进行调查分析,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预案修编联席会、推进会和会审会,对《预案》进行修编并经过专家评审。
三、预案框架及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附录八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应急救援应坚持的工作原则、预案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非煤矿山事故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第二部分,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包括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专家组、组织体系框架描述。明确指挥体系构成及权限划分,明确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部各应急工作组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第三部分,预警和预防机制。包括预防、预测预警、预警级别及发布、预警预防行动、信息共享和处理。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非煤山生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制定防控措施,定期进行检查、监控。明确预警等级重大(Ⅰ级,红色)、重大(Ⅱ级,橙色)、较大(Ⅲ级,黄色)和一般(Ⅳ级,蓝色)。规范预警信息发布流程、预警行动措施。明确信息报送时限、内容等相关要求。
第四部分,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包括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措施、新闻报道、应急结束。明确非煤矿山事故分为Ⅳ(一般非煤矿山事故)、Ⅲ级(较大非煤矿山事故)、Ⅱ级(重大非煤矿山事故)、Ⅰ级(特别重大非煤矿山事故)四个应急响应等级以及县级响应(Ⅳ(一般非煤矿山事故)、Ⅲ级(较大非煤矿山事故)的程序及应急处置措施、响应结束的条件。Ⅱ级(重大非煤矿山事故)、Ⅰ级(特别重大非煤矿山事故)应急响应由县政府在进行Ⅲ级响应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权。
第五部分,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事故调查、总结评估。明确由事发地乡镇(街道)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善后工作。明确事故调查成立调查组,查明事故经过、原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保障、队伍保障、装备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治安保障、交通运输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培训和演习。明确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职责。要求加强宣传与培训,县应急局负责对应急救援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部分,附则。包括预案管理与更新、预案修订、奖励与责任、制定与解释、预案实施。规定预案修订原则上不超过五年,以及修订预案的条件。
第八部分,附录。包括辖区非煤矿山基本情况、风险辨识分析、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处置要点、相关机构通讯录、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通讯录、县应急救援专家通讯录、县级应急救援队伍情况、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通讯录、县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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